我通宵沒睡,繆斯也是。我只抽時間迅速颳了下鬍子。我身上的味道很難聞,甚至在考慮是否向霍勒斯·福利借用一下他的科隆香水。
「把書面材料準備好。」我告訴繆斯。
「儘快。」
法官宣布開始後,我叫上一位讓四座震驚的證人。
「傳傑拉爾德·弗林出庭。」
弗林就是那個邀請夏米克·約翰遜去參加聚會的「好」男孩。他看上去也是個好孩子,皮膚顯得太光滑,金色的短髮梳理得整整齊齊,那雙藍色大眼睛看什麼東西時都是那麼天真無邪。由於我這方隨時可能提出結束此案,因此辯護律師一直讓弗林等在外面。畢竟,他本應是他們的重要證人。
弗林一直堅定地支持兄弟會的兄弟們。但向警察說謊是一回事,甚至在宣蜇證詞中說謊也無妨。但是,在證人席上說謊就是另一回事了。我回頭看了繆斯一眼。她坐在最後一排,盡量板著面孔。結果可能很複雜。在這場遊戲中,繆斯不是我的首選搭檔。
我請弗林報上姓名,以便記錄。
「傑拉爾德·弗林。」
「但簡稱傑瑞,是嗎?」
「是。」
「好。我們從頭開始,好嗎?你第一次見到原告夏米克,約翰遜女士是什麼時候?」
夏米克今天已經來了,正坐在倒數第二排中間附近,霍勒斯·福利坐在她旁邊。那是個有趣的位置。好像這事與她無關似的。早上早些時候,我曾聽到走廊上傳來尖叫聲。夏米克最後一分鐘反悔,拒簽協議,讓詹雷特和馬蘭茲的家人很不高興。他們曾試圖說服她,但沒成功。因此,審訊開始得比較晚。不過,他們已經做好準備。他們已經再次擺出那副出庭面孔,憂心忡忡,表情嚴肅。
他們以為這只是暫時的耽誤。只需再等幾個小時即可。
「她十月十二日到兄弟會所來的時候。」他回答。
「你記得日期?」
「記得。」
我做了個鬼臉,好像在說:天哪,這是不是很有趣?儘管這其實沒趣。他當然記得日期。這也是他生活的一部分。
「約翰遜女士為什麼到你們兄弟會所去?」
「她被請去表演脫衣舞。」
「你請她去的嗎?」
「不是。嗯,我的意思是說,全兄弟會請的。但不是我去預訂或安排的。」
「明白了。因此,她到你們兄弟會所,表演了脫衣舞?」
「是的。」
「你看了那個舞蹈?」
「看了。」
「你覺得她跳得怎樣?」
莫特·帕賓站起來:「反對!」
法官已經怒目看著我:「科普蘭先生?」
「根據約翰信女士的證詞,是這位弗林先生邀請她去強姦案發生地參加聚會的。我是想弄清楚他為什麼那樣做。」
「那就直接問他。」帕賓說。
「法官大人,我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問嗎?」
皮爾斯法官說:「最好換種說法。」
我重新看著弗林。「你認為約翰遜女士是個不錯的脫衣舞演員嗎?」我問。
「我想是的。」
「是還是不是?」
「是。」
「不是很棒。不過,是,我認為她眺得很好。」
「你覺得她漂亮嗎?」
「嗯,還行。我的意思是,我覺得漂亮。」
「是還是不是?」
「反對!」帕賓又起來了,「他不必對那樣的問題回答是還是不是。也許他那天覺得她有點漂亮。但這樣的問題並不總是能有『是』或『不是』來回答的。」
「我同意,莫特。」我說。他很吃驚:「我換種方式。弗林先生,你會怎樣描述她的美?」
「就像那種用一到十打分來衡量的標準?」
「那太好了,弗林先生。就用一到十分來衡量。」
他想了想:「七分,可能八分。」
「好,謝謝你。那天晚上的某個時候,你和約翰遜說過話嗎?」
「說過。」
「你們聊些什麼?」
「記不得了。」
「盡量回憶一下。」
「我問她在哪裡住,她說在艾榮頓布。我問她是否上學,有沒有男朋友。就是那些。她告訴我說她有一個孩子。她問我學的什麼。我說想上醫學院。」
「還有別的嗎?」
「就是那些。」
「明白了。你大概和她聊了多久?」
「不知道。」
「我看看能否幫你回憶一下。超過五分鐘?」
「對。」
「一個多小時?」
「沒有,我想沒有。」
「半個多小時?」
「不敢肯定。」
「超過十分鐘?」
「我想是。」
皮爾斯法官插話了。他說已經明白我的意思了,讓我繼續往下問。「如果你知道的話,請告訴我,那天的特殊事情結束後,約翰遜女士是怎樣離開的?」
「一輛車把她接走了。」
「嗯,她是那天晚上唯一的脫衣舞演員嗎?」
「不是。」
「還有多少別的演員?」
「一共三個。」
「謝謝你。另外兩個演員是和約翰遜女士一起離開的嗎?」
「是的。」
「你與她們中的任何一位說過話嗎?」
「沒真正說過話。也許打過招呼。」
「如果我說你只與三個脫衣舞演員中的夏米克·約翰遜說過話,這樣公正嗎?」
帕賓看上去想反對,但又放棄了。
「是的,」弗林說,「公正。」
準備活動到此結束。「夏米克·約翰遜在證詞中說,為了多掙錢,她為聚會上的幾個年輕人提供了性服務,你知道這是否屬實嗎?」
「不知道。」
「真的?這麼說,你沒有接受她的服務?」
「沒有。」
「你從未聽你兄弟會的兄弟們說起過約翰遜女士為他們提供性服務的事?」
弗林被問住了。他或者撒謊,或者承認兄弟會在進行非法活動。他做了最愚蠢的事一選擇了中間那條路:「我可能聽到過一些傳言。」
話倒是說得好聽,但軟弱無力,讓別人一看就知道他在撒謊。
我裝出最不可思議的腔調:「可能聽到過一些傳言?」
「是的。」
「這麼說,你不確定是否聽到過一些傳言,」我說,好像這是我一生中聽到過的最可笑的事情,「但你可能聽到過。你只是記不清楚是否聽到過傳言。是這樣嗎?」
弗萊爾這下站了起來:「法官大人?」
法官看著他。
「這是強姦案嗎?或者,科普蘭先生在故意刁難證人?」他大張著雙手,「他的強姦案現在是否已經如此站不住腳,變得如此牽強。因此,他現在竟想給這些男孩子扣上教唆賣淫的罪名?」
我說:「我不是這個意思。」
弗萊爾沖我笑笑:「那就請向這個證人提與這樁所謂的性侵犯案有關的問題。不要讓他敘述他看到朋友做過的每一件不妥的事。」
法官說:「科普蘭先生,我們繼續吧。」
該死的弗萊爾。
「你向約翰遜女士要電話號碼了嗎?」
「要了。」
「為什麼?」
「我認為可能會給她打電話。」
「你喜歡她?」
「是的,我被迷住了。」
「因為可以給她打七分,也許還能打八分?」帕賓還沒來得及動作,我已經擺擺手,「收回剛才的問題。後來,你是否給約翰遜女士打了電話?」
「打了。」
「你能告訴我是什麼時候打的嗎?請告訴我們你們在電話中說了些什麼。儘可能說詳細點。」
「十天後,我給她打電話,問她是否想到兄弟會來參加聚會。」
「你想讓她再次表演脫衣舞?」
「不,」弗林說。我看到他在吞口水,現在眼睛也有些潮濕了,「我是把她當客人邀請的。」
我沒說什麼。我看著傑瑞·弗林。我讓陪審團也看著弗林。他的臉上有什麼東西。他喜歡過夏米克·約翰遜嗎?我讓這一刻暫停一會兒。因為我也迷惑了。我曾以為傑瑞·弗林也參與了這件事一他故意把夏米克叫去,騙她上當。我竭力思索著這個問題。
法官說:「科普蘭先生?」
「約翰遜女士接受你的邀請了嗎?」
「接受了。」
「你說你是把她當——」我用手指比畫出引號的樣子——「『客人』邀請去的,你的真正意思是『約會』嗎?」
「是的。」
接下來,我問了他從見到她到為她倒潘趣酒之間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