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章

第二天一早,我就到了辦公室。再過半小時,我就要讓受害者夏米克·約翰遜站到證人席上。我得先看看筆記。時鐘敲響九點時,我已經準備得差不多了。因此,我抽空給約克聱探打電話。

「佩雷斯太太在撒謊。」我說。

他聽我解釋。

我說完之後,他重複道:「撒謊?你不認為這樣說太嚴重了一點?」

「那你說該怎樣說?」

「她也許只是犯了個錯誤。」

「不知道自己兒子的傷疤在哪條胳膊上?她會犯這樣的錯誤?」

「當然可能。為什麼不?她已經知道那個人不是她兒子了。這很自然。」

我不相信:「案情有什麼新進展嗎?」

「我們認為,聖地亞哥生前住在新澤西。」

「有地址嗎?」

「沒有。但我們找到了他的女朋友。或者至少我們認為她曾是他的女朋友。總之是朋友。」

「你們怎樣找到她的?」

「那個什麼資料也沒有的手機。她打電話來找他。」

「那他究竟是誰?我的意思是說,馬諾洛^聖地亞哥。」

「不知道。」

「那個女朋友不告訴你們?」

「她只知道他叫馬諾洛·聖地亞哥。啊,還有件重要的車。」

「什麼事?」

「他的屍體被移動過。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從頭就知道這點。但現在,這已經得到證實。我們的法醫說,根據出血情況和一些其他我不大聽得懂的廢話,聖地亞哥可能是在死後一小時被拋屍的。在他身上找到了一按地毯纖維什麼的。初步確定是汽車墊的纖維。」

「這麼說來,聖地亞哥被打死,塞進後備廂,然後被拋屍華盛頓高地?」

「我們是這樣推斷的。」

「知道汽車的品牌和製造年份什麼的了嗎?」

「暫時不知道。但我們的人說是輛舊車。他現在就知道這點。但他們還在査。」

「有多舊?」

「不知道。反正不是新車。得啦,科普蘭,你就讓我歇歇吧。」

「我對這個案子有極大的個人興趣。」

「如果這麼說的話……」

「怎麼?」

「你何不出面幫幫忙?」

「什麼意思?」

「意思是說,我要處理的案子太多了,累得都快發狂了。我們這下在新澤兩有聯繫人了。聖地亞哥可能在那裡居住過。或者說,至少她的女朋友還住在那裡。而且,她只在新澤西見過他。」

「我所在的郡?」

「不是,我想是哈得孫郡。或者是勃民郡。天哪,我也不知道。但差不多就是那些地方。不過,我還是先問點別的吧。」

「我聽著。」

「你妹妹生前住在新澤西,對吧?」

「對。」

「那不是我的管轄範圍。但你也許可以聲稱是你的管轄範圍,即使不在你所在的郡。好像也沒有別人想重新揭開那個老案子。」

我想了想。從某種程度上講,他是在利用我,希望我幫他跑腿兒,他自己不勞而獲。不過,我倒是覺得沒什麼不可以。

「這個女朋友,」我說,「她叫什麼名字?」

「蕾亞·辛格。」

「有地址嗎?」

「你要去找她?」

「你介意嗎?」

「只要你不妨礙我的案子,你想做什麼都可以。但我能給你一條友好建議嗎?」

「當然。」

「那個瘋子,那個夏日殺手,我忘記他的真實姓名了。」

「韋恩·斯托本。」我說。

「你認識他,是嗎?」

「你閱讀過那個案子的檔案?」我問。

「是的。他們也懷疑過你,是嗎?」

我到現在還記得那個洛厄爾瞀長,記得他臉上懷疑的表情。當然,可以理解。

「你是怎麼看的?」

「就這一點:斯托本現在還想翻案。」

「他從來就不是因最先謀害的四個人受到審判的。」我說,「他們不需要那些,他們掌握著其他案子更充分的證據。」

「我知道。但他仍然與那個案子有關。如果死者真的是吉爾·佩雷斯,而斯托本又聽說了這件事,會對他有利。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他的意思是讓我先不要聲張,等到確定一些事情之後再說。我明白。我最不願意做的事就是幫助韋恩·斯托本。

我們掛斷電話。洛倫·繆斯把頭從辦公室門口伸進來。

「有什麼新消息告訴我嗎?」我問。

「對不起,沒有。」她看了看錶,「你已經為直接訊問做好準備了嗎?」

「準備好了。」

「那我們走吧。該出場了。」

「傳夏米克·約翰遜出庭。」

夏米克今天是保守打扮,但也不是保守得滑稽。你仍然能在她身上看到街頭女子的影子,仍然能看出她的身體曲線。我甚至讓她穿上了高跟鞋。有時,你會設法去干擾陪審團的視聽。但有時,比如現在這樣的時候,你知道,你唯一的機會就是讓他們看到事情的全貌,不加掩蓋。

夏米克一直把頭高高地揚起,眼睛不時向左右看,但不是尼克松那種不誠實的樣子,而是想看看下一個打擊會來自何處。她的妝化得稍微有點濃。不過,這也沒關係。這讓她看上去像一個想讓自己看上去更成熟的孩子。

我辦公室有人不同意我使用這種策略。但我相信,即使你會失敗,也要把真相展現出來。這就是我現在準備去做的事。

夏米克報上自己的姓名,把手按在聖經上宣了皙,然後坐下。我沖她笑笑,看著她的眼睛。夏米克輕輕點了點頭,意思是可以開始了。

「你的工作是表演脫衣舞,對嗎?」

用這樣的問題作為開場白——沒有任何伏筆——讓四座皆驚。有幾個人驚得倒抽一口涼氣。夏米克眨了眨眼。她大概知道我今天會怎麼做,但我故意沒對她說得很具體。

「兼職。」她說。

我不喜歡那個回答。顯得太謹慎。

「但你的確會為了金錢而脫衣服,是嗎?」

「是。」

「你在俱樂部或私人聚會上眺脫衣舞嗎?」

「都跳。」

「你在哪個倶樂部跳脫衣舞?」

「Pink Tail俱樂部。在紐瓦克。」

「你多大了?」我問。

「十六歲。」

「不是年滿十八歲才能表演脫衣舞嗎?」

「是。」

「那你怎麼得到許可的?」

夏米克聳聳肩:「我搞到了一張假身份證,上面顯示我二歲。」

「這麼說,你違反法律了?」

「大概是吧。」

「你究竟是否違犯了法律?」我問,語氣強硬,透露出一種暗示。夏米克明白了。我想讓她表現出誠實。我想讓她完全暴露自己一請原諒這個雙關語,因為她是脫衣舞演員。我聲音中的強硬在提醒她這一點。

「是的。我違犯了法律。」

我向辯護台那邊瞥了一眼。莫特·帕賓正盯著我,好像我神經失常了。弗萊爾·希科裏手指交叉,手掌相對,食指頂壓在嘴唇上。他們的兩個當事人,巴里,馬蘭茲和愛德華·詹雷特身穿色彩鮮艷的運動夾克,臉色蒼白。他們看上去既不自鳴得意,也不自信滿滿或者有罪,而是深感懊悔,滿心恐懼,顯得非常幼稚。有人可能會說,這是故意的,他們的律師已經教過他們該怎樣注意坐姿,臉上該有什麼樣的表情。但我更清楚。只不過我不會讓這些影響我。

我對我的證人笑笑:「你不是唯一違犯法律的人,夏米克。我們在強姦你的人所在的兄弟會所找到了許多假身份證。有了那些假身份證,他們就都可以出去舉辦未成年人聚會。至少,你是生活所迫才違犯法律的。」

莫特站起來,說:「反對!」

「反對有效。」

但我的目的已經達到了。老話說得好:「覆水難收。」

「約翰遜小姐,」我繼續說,「你不是處女,對嗎?」

「不是。」

「事實上,你還有一個非婚生的兒子。」

「是的。」

「他多大了?」

「十五個月。」

「約翰遜小姐,告訴我,你不是處女,而且有個非婚生的兒子,這個事實讓你低人一等了嗎?」

「反對!」

「反對有效。」濃眉大眼的法官名叫阿諾德·皮爾斯。他對我皺皺眉頭。

「法官大人,我只不過是在指出顯而易見的事實。如果約翰遜小姐是肖特山或利文斯頓的上層白人。」

「總結的時候再說這些吧,科普蘭先生。」

我會的。但我已經在開場的時候說過了。我又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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