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籠中迷霧 第五節

3月28日,農曆三月初二,星期六,23:30

演出結束後,老梁下令撤掉百鳥園內外全部的執勤人員,只在值班室留下六個人,分為三班輪崗。

結束了一天令人頭昏腦漲的工作,為了舒緩緊張的情緒,我就到西單的「英倫風暴」撞球廳打了兩桿斯諾克。說到撞球,這裡還有一個笑話:我大學前,從沒有摸過球杆。可自從小丁在世界頂級賽事的出色表現,使全民的斯諾克熱情達到了空前的高度後,我在一個百無聊賴的周末和兩個室友來到學校附近的撞球廳。當我們的比賽正進行到白熱化時,一個同學因為女友的意外懷孕被教導主任請回學校暢談人生觀和價值觀。但錢已經交了,時間還差很多。我只好勉為其難地上前獻醜了。可兩桿過後,撞球廳的老闆竟然把錢退了回來。「哥們兒,我的撞球桌可受不了你的折騰。」這是他的原話。經不住老闆的再三請求,我終於因心軟而「高抬貴手」了。事後,我打撞球不賠反賺的光榮事迹在校園內不脛而走,成了當月的校園十大笑話之一。也就是從那時起,我利用課餘時間苦練基本功,終於在畢業前夕,把學校里的高手一一挑落馬下。

真是倒霉!來這的初衷是為了放鬆,可是樓下「波斯貓」電玩城的雜訊反而加劇了我的頭痛,害得我被一個娘娘腔的小子直落三桿。

我一氣之下打車回到住所。我在知春路地鐵站附近的一幢八層公寓租了一套一室一廳的房間。

到了家,我先從書箱子中翻出了無可能犯罪大師卡爾的代表作《三口棺材》,扔到了電腦桌上。

洗漱完畢後我就直奔電腦。

開機……慢呀,還得開機殺毒。現在的計算機病毒真是無孔不入,防不勝防。我利用殺毒的時間,把我那個印著米老鼠的馬克杯沖洗乾淨,往杯子倒入一袋速溶咖啡。其實曾幾何時,我在宿舍里被冠以「煙槍」的稱號,可自從我在一次三天三夜枯燥乏味的盯梢之餘把煙焦油尼古丁當做氧氣吸了之後,我就徹底對香煙失去了興趣。現在香煙對我來說就有如大海對暈船者。也就是從那時起,我才真正體會到物極必反的含義。

我拿起手機,找到了我要找的號碼,嘟——嘟——還是無人接聽。

我打開播放軟體,還是來點有勁的吧。我一向對音質沒什麼要求,像《無間道》中提到的那種「高音甜,中音準,低音沉」的通透,我是從未奢望過的。對於囊中羞澀的我來說,音箱只要出聲就好。最後,我選擇了貝多芬的交響樂。

我拿出白天記錄的表格,結合下午的調查情況,修改如下:

姓名不在場證明有無證人可信度龍武劇院辦公室√?

胡俊清出差√?

古劍華酒店會議室√√高若雪財務室×—黃鶴飛天壇公園×—牛過天庫房√√司徒雅雯自己的房間×—賀美劇院辦公室√?

蒙娜自己的房間×—潘若安股票交易廳√?

高越樂器行??

何奇巧在外散步×—李男自己的房間×—常亮夫婦銀行√√王虎夫婦自己的房間相互?

「空中飛人四人組」練功房相互?

我逐個分析。其實這些證詞除了古劍華、牛過天和常亮夫婦的以外,其他人員的都可能有問題。

先不管不在場證明了,兇手是如何穿牆而過的呢?

不可能犯罪被稱為古典本格推理的王冠,而密室,則是王冠上那顆最璀璨炫目的明珠。有人曾經說過,沒寫過密室殺人就不能算是純粹的偵探小說作家。此話儘管有失偏頗,但也不無道理。至少我本人就是個不折不扣的密室擁躉。從密室殺人誕生的那一天起,這種「違背」了三維空間物理定律的絕妙手法就吸引住了無數讀者的心,並像一個偶像明星那樣走上受到追捧、模仿、褒揚、讚頌、中傷、詆毀……的道路。總有一些心懷叵測並圖謀不軌的人試圖把密室打入到萬劫不復的地獄裡。但就像所有的跳樑小丑一樣,他們的險惡用心無一得逞。當然,密室也不是戰無不勝的赫拉克勒斯,他那最為人詬病的模式化成為了阿喀琉斯的腳踵。但直到今天,密室依然像個不死的英雄那樣傲視群雄。誰也不能抹去它那獨特的魅力。

從偵探小說的開山鼻祖埃德加·愛倫·坡起,歷經近兩個世紀,密室這一檢驗推理小說家創作能力的標準已經成了「龍門」。只要超越,鯉魚就會變成真龍!但龍門的高度畢竟不是為所有的鯉魚設計的,真想超越,談何容易!

做本格推理小說家,尤其是卡爾那樣以挑戰不可能犯罪為己任的作家,難度要遠遠大於魔術師。因為優秀的偵探小說一定要包含至少一個過人的Trick(當然了,像奎因那樣靠嚴謹的邏輯推理獨步天下的除外,詭計對於奎因來說更像是一杯利口酒或是一道開胃菜。正餐永遠是那道無與倫比的邏輯盛宴),這部分與魔術師的表演大同小異,就是為了困惑觀眾(讀者)。但最終的結果卻有著天壤之別。一個魔術師可以表演著與一百多年前他的前輩完全相同的魔術,但偵探小說家卻絕對不可以!偵探小說家在他小說的結尾處一定要自己來泄底,這實在是殘酷!而後輩作家最多也只能是在原有的詭計上進行變形處理,如果原封不動地照搬,一定會被讀者恥笑。在這個問題上,魔術就要好得多了。魔術師不僅不需要揭秘,相反還要保守秘密。所以一個滿足現狀不思進取的魔術師完全可以日復一日地在不同的觀眾面前表演著同一個魔術,而同樣的事發生在一個偵探小說家的身上簡直是不可思議,他本人會被認為是沒有想像力。前者是在不同的觀眾面前表演相同的把戲,後者是在相同的讀者面前展示不同的手法,孰難孰易,自是一目了然。這也是經典密室小說難以為繼之處。

算了,我還是別在這裡「看三國,掉眼淚」了。默默地從經典裡面取經吧,我翻開了《三口棺材》。每次看密室講義我都會莫名其妙地激動,拿結婚證的人也就是這個心情吧?雖然我還沒拿過,並暫時沒打算拿。

找到啦!第十七章,就是菲爾博士那段著名的「密室講義」。

似乎所有的密室類推理小說都喜歡拿「密室講義」說事。不過規則就是為了打破的。像諾克斯的「推理小說十誡」,竟然要求小說里不能出現中國人!如果真是那樣,中國的寫手們就不必再創作了。否則,一本三四百頁的小說,從開篇到結尾,裡面全部是黑頭髮黃皮膚的中國人,那麼按照「推理小說十誡」的說法,豈不成了《一千零一夜》?

「密室講義」把密室殺人案分為兩個大類:A類密室案件的確發生在絕對密封的房間之內,沒有兇手從密室中逃出來,因為兇手根本就不在密室里;B類密室案件發生在看起來像是密封的房間內,但的確有某種辦法逃出。

A類密室基本上都屬於心理範疇的密室,說白了就是密室不密。與之相對的B類密室,則都是靠機械裝置來完成的。B類密室看起來更適合傑森·伯恩或者伊森·亨特。唉,我感覺腦袋已經成了一鍋粥。我順手把《三口棺材》扔到床上,看來菲爾博士是幫不上我的忙了。前人的講義就是為了後來者超越才準備的。自從「密室講義」被推出,就一再被人打破。

密室是有界無限的。

啊!還忘了一件事,就是那個死前留言。「凶」,難道是要說明兇手的名字?可她為什麼不直接寫出姓名?

不管了,我從小就有個習慣:遇到難題先睡上一覺再說。對我來說,就是一覺解千愁!

電腦也先一起休眠吧。

……我置身於一個大染坊中,五顏六色的布匹把我團團圍住,我在花布迷宮中繞來繞去,就是找不到出口。後來,一根白線從天而降,我跟隨著飄蕩的白線一路走去。就在我以為要成功逃脫的時候,出現了一頭金光閃閃的牛向我衝來……「啊!」我大喊一聲,從夢中驚醒。我擦去頭上的汗,看看我的足球鬧鐘,時間是差五分到了點。

我把頭放在水龍頭下沖了一會兒,清醒啊!

我打開了E-mail,就對著鍵盤噼里啪啦地敲擊起來。關機前,又檢查一遍,沒問題。最後,一點回車鍵。合上屏幕,一切OK。

我看了看錶,還能睡一小覺。於是設置好鬧鐘,再次去尋找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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