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窮性與富德:暴富階層社會價值觀的重塑 「新時期財富觀」應有的時代特徵

財富觀,是指在一定社會條件下,人們對財富取捨的基本態度。

新時期財富觀是在一定社會條件下不斷形成並發展的,是「與時俱進」的,這主要表現在首先它是被不斷地賦於「嶄新的時代內涵」;其次,它有著「深層的時代內容和蘊意」。

總的來說,新時期財富觀有以下時代特徵:

首先,從聚富手段和方式來看,這要求人們對「財富」的取得必須是在公平合理的條件下取得的。

我們這裡說的「公平合理」,通俗地講,就是「手段正確」、「方式得當」和「利己不損人」,其核心要義是「取財有道」。

這裡所講的「道」,就是強調取得財富的「方式」、「方法」和「手段」的「合理性」、「合法性」。同時,我們還要強調取得財富的「時機」、「機遇」的「公平性」。也就是說,要在「利己利人」的前提下謀求財富的積累。

我們知道,當下市場經濟環境下的商業準則最大的特徵是「雙贏互利」。事實證明,在這種人人歡喜、彼此「雙贏」的「交易準則」普而廣之下,市場交易各方才自願拿出各自的「交易物」,以一物之「小溪」,融入萬物之「海洋」,成就了今天的市場繁榮。

有道是,「天下熙熙,皆為利來」。

很明顯,求利是商人的本性,如果有利可圖,那麼,在通往財富的商途大道上則是一番何等的景象。當然,這裡要強調的是,我們在「利已」的同時,絕對不能以犧牲另一方的利益為代價。

我們這裡所講的「公平合理」,就是強調要求謀求財富者要通過合理的方式、正當的渠道取得財富。

我們舉一個反面的例子,比如當下的煤老闆,在實際生活中,他們或者越界開採或者越層私挖,這種為了個人暫時利益,而忽視他人(或公眾)利益,強調自身利益,而忽略他人(或公眾)利益,只顧自己而損害國家寶貴資源的行為就與新時期的財富觀格格不入。

其次,從聚集財富的基本準則來看,「新時期財富觀」首選強調的是「社會責任」而不是「個人利益」。它不認同「金錢至上」,反而特彆強調企業家的「社會貢獻」和「社會責任」。

以傳統財富觀來理解,有人認為,財富的數量代表了某個擁有者的「個人社會價值」,但在今天,「新時期財富觀」則認為,金錢的數量並不能完全體現一個人的「個人社會價值」。

相反,對一名財富擁有者個人來說,你對社會責任的「承擔度」和對弱勢群體的「關注度」等「無形資產」,會越來越有逐步取代以往由金錢的數量對「整體財富」的「代表度」的趨勢。

放眼當今世界,但凡做大做強的,在國際上「知名度」、「品牌度」越響越亮的大企業,無不一手抓企業的「經營利潤」,一手擔企業的「社會責任」。正是這種倡導企業最基本道德準則——社會責任的做法,才成就了它們今天的輝煌。世界500強企業之一的美國默克公司創始人喬治·默克曾說:「默克的第一目的是用醫學上的創新造福人類,賺取豐厚的利潤只是圓滿完成使命的附帶結果。」

「妙手聚財富,鐵肩擔道義。」

這正是在「新時期財富觀」的道德準則下閃耀著人性光輝的現代企業家的人格魅力。

我們崇尚「以誠待人,以誠待客,以義促利,義利兼顧」。

這就要求我們要與客戶建立良好的業務關係,這是現代企業經營者應具備的高尚品格,這也使企業的價值追求得到提高,其精神境界得到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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