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關於礦工命運與農民問題的理性思辨 「四農問題」比「三農問題」更複雜

「農村」、「農業」、「農民」是當前中國政界、學界關注多年的涉「農」話題,也這就是人們所講的「三農問題」。而在山西社會發展實踐中,我們發現除了「三農」外,還應該再加一「農」,就是農民工(礦工)。從發展的角度看,我們認為,我們眼前的「四農問題」遠比當前國人關注的「三農問題」複雜得多。也就是說,我們對「四農問題」的認識和研究還遠遠不夠。

我們知道,中國的改革開放從農村開始起步,而農民工(礦工)則是我國改革開放背景的「新生群體」,用今天的眼光來看,他們是我國社會在特定的「轉型期」的特殊產物。

可以肯定,在我國經濟建設過程中已不能忽略他們農民工(礦工)存在,他們已成為社會建設不可缺少的力量。

然而,在中國經濟一日千里,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的今天,這些農民工(礦工)的生活現狀依然沒太大改變。

為了生活,他們攜妻帶子,跨過萬水千山,不辭勞苦地到異地他鄉去打工掙錢,然後養家糊口。

在吊塔林立的施工現場有他們的身影,在機器轟鳴的車間有他們的面孔,在地下狹小的採煤坑道中有他們的汗水。

在打工的過程中,他們時刻要面臨無盡的思鄉痛苦,工錢被扣,人身自由被限制甚至遭到無情的人格侮辱。

我們認為,這些問題應該得到政府有關部門關注和重視,同時應組織力量深入研究農民工(礦工)在我國現代化建設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及其權益保障問題。換句話說,政府應該把農民工(礦工)問題作為我國所面臨的「四農」問題之一。

據有關資料顯示,中國社會科學院曾於1999年初成立了一個《當代中國社會結構變遷研究》課題組,專門就「新時期我國社會結構分層發展變化」進行專題研究。

按照當初課題規劃,他們對山西省進行重點考察,先後多次組織力量對山西省範圍內的大同市、臨汾市等地市以及一批產煤產區的廠礦企業,進行了大規模的深入調研,在此基礎上取得了11000多個樣本和近千份各類成員的訪談錄等大量調查資料。

在這份《研究報告》中,他們把我國新時期所形成的社會分層結構狀況集中概括為「五大社會等級、十大社會階層」這樣一個結構圖式——一個呈「金字塔」型的社會分層結構圖式。

從這個「金字塔」型的「社會分層結構圖式」中,我們可以看到:「國內產業工人階層(國有煤礦)」居於第八階層(倒數第三層),「農民工階層(礦工)」居於第九階層(倒數第二層),「城鄉無業、失業、半失業者階層」居於第十階層(最底層)。

這就是說,無論是從他們實際所處的社會經濟地位還是政治地位來講,都毫無懸念地處於弱勢社會群體階層,很明顯,農民工階層(礦工)處在了這個社會「金字塔」階層結構圖式的最底層。「最底層」的位置,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一個人在社會階層中「身份意識」的「末位」情結。

而農民工身份地位的低下導致了自身社會權益的喪失,如勞動者的勞動權益和政治權益在實際生活中屢遭侵害,或者是勞動者的社會權益在實際中得不到保障,自身社會權益的喪失導致了生活信心的喪失,從而會形成一支不穩定的社會力量。

所以,我們在這裡說「四農問題」比「三農問題」更複雜,其核心要義就在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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