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能源經濟下的非正常思維 比「炫富」更可怕的是「媚富」

「炫富」是2007年8月教育部公布的171個漢語新詞之一。這個詞的意思是在「報復」、「復仇」心態驅使下向社會展示、炫耀自己的財產、財富。我們用今天的時代價值觀解讀就是指一種在「復仇心態」驅使下產生的「非正常」式的「曬富」行為。

「媚富」一詞的意思,有關工具書上的解釋是這樣的:就是在人與人的交往中,以社會地位、衣冠相貌、錢財多寡取人,進而傍富賤貧,趨利附勢的行為。這種人對社會地位和財富超乎尋常地看重,並對和社會地位低於自己的人交往感到羞恥,他諂媚上級,注重表象,瞧不起那些不如自己的人。

總之,我們認為,「炫富」也好,「媚富」也罷,都是當前社會上兩種不健康的心態。但相比之下,「媚富」比「炫富」更可怕。

據媒體報道,幾年前,曾有數十位擁有億萬資產的南方某省民營企業老總齊聚清華經管學院,開始接受為期10天的「封閉式脫產學習」。有消息說,這個「培訓班」共安排12天課,但其「學費」竟然高達42萬元,有人說,這筆「學費」均由當地政府出資。

據了解,當地政府的初衷是把針對該省只有初中以下學歷的民營企業家文化程度偏低這一現實,通過統一「培訓學習」,達到「把這些人的文化層次提高一步」。對此,有人不禁納悶,短短12天的培訓能讓一個人的學識「速成」?

有道是,「十年寒窗無人問,一朝成名天下知」。

我們知道,在現實生活中,一些人對於學問知識的追求過程,往往花費的不止是一個甚至是多個「十年寒窗」。

有詩曰:「寶劍鋒從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

眾所周知,知識是需要天長日久慢慢積累的,而這種所謂的「揠苗助長」式的「培訓學習」,實在是讓人不可思議。

有人說,政府給這些富豪「買單」,更多的是一種「媚富」思維在作崇。

人要媚富失人格,政府媚富則失「政格」。

而政府媚富,主要是用「名」在富人面前「獻媚討乖」。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門也開始琢磨在市場經濟下大搞「創收」,只要出錢,你就能得到心儀已久的「政治名分」,而當地官員對這一做法的初衷和理由更「富麗堂皇」,還其美名曰:「為地方經濟作貢獻。」在一些地方,就有富人出了錢就能當上了「地方人大代表」,有的甚至當上了「鄉長助理」。

專家指出,這實際上是被這些富人的錢財綁架了。對此,也有人認為,這給我們剛剛開始的民主法制建設添加了一定成分的「雜質」。也就是說,這是給我們的民主法制建設設置了障礙。

我們看到,在國家發展一日千里的今天,全體社會公民都在為政府的領導下,積極投身到社會主義建設的事業中去。

而一些地方上的黨政主政官不是始終保持著清醒的頭腦,投入到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偉大事業中去,而是千方百計地去迎合著那些所謂的「有錢富人」們「得寸進尺」的個人需求和永無止境的「政治貪慾」。

如此一來,「人格」與「政格」,「均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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