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貧富不相安,誰之悲哀? 「黑金」社會裡的「成熟」的子民

這是一個令人尷尬的現實:山西的人均GDP排在全國25名以後,可山西的世界頂級豪華車卻排在全國的前列。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有媒體曾這樣說,當煤老闆們在北京一次購買一棟房子並且「一把清」的時候,他所在的家鄉卻每年都要發生數起煤難,使成百上千的礦工成為坑下冤魂。

而成就煤老闆們的財富「夢想」的,就是一種在當前煤政機制和市場條件下嚴重錯位下的「黑金」經濟環境。

這與數理化公式必須在一定條件下才能成立的道理一樣,我們可以想像一下,當每生產1噸煤在一個特定條件下就能為煤老闆們賺來數百元純利潤時,他們擁有的財富大廈會何等雄偉!

至此,當地煤政經濟生活中的「黑金」現象開始悄悄浮出水面,從而進入社會大眾的視野。

我們在關注「黑金」現象的同時,首先還得認識這種現象的另一種版本:「官商勾結」。

有專家說,官商勾結自古有之,它一直伴隨著中國社會的發展進程。而在某些特定的社會階層者心中,再沒有比「官商勾結」這種形式和手段更容易積累財富的了。在一些產煤區,這種「官商勾結」的「乳名」又叫「官煤勾結」。

「長期以來,我國對礦產資源的管理,大多數都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無償劃撥給煤炭生產部門開採。如今,雖然現在礦產資源實行有償使用,但由於當時實行的是『先開採後交費』的政策,這實際上就是降低了進入開採業的『入行』門檻。」

一位長期研究山西經濟現象的專家說。

於是,在這樣一種背景下,煤老闆們在這個「低成本窪地」里完成了「速成致富」,就有了實現自己「高收入」發財夢想的可能。

這意味著,誰擁有資源,誰就有「一夜暴富」的可能。

有了錢,事業就要有更大的發展,自己的小煤礦就要有個「名份」,於是煤老闆們都會想法設法取得證照,而這時手中掌握相關權力的地方官員必然成為他們「尋租」的對象。

果不其然,煤老闆燒的這一炷「香」還真「顯靈」了。

也許是「天規仙律」的「法力」太弱,於是這些難耐寂寞的「神仙」,開始下界「思凡」了?

在當地,這些下界「思凡」的不是神,而是我們的「父母官」。

由於相關監督缺位或監督不到位,一些掌握資源配置權的官員得財後違心違德地對煤老闆們言聽計從,把黨和政府給予的權力「私有化」了。

從對礦難頻發背後的深層原因分析,我們似乎不難得到答案:許多煤礦礦主之所以敢於違規經營,不顧安全地超負荷生產,乃是因為他們的背後都有或大或小、或多或少的地方官員在暗中支持。

在當地,這些官員都直接或間接地與礦主有著千絲萬縷的經濟利益上的聯繫,不少政府官員甚至直接在煤礦擁有股份。

有了官員撐腰,煤老闆就有了恃富欺世的戾氣。

於是,在煤炭生產過程中為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同時,他們不惜犧牲礦工的生命,也不惜損害國家的利益。

在具體經濟生活中,「官」、「商」二者「各取所需」,「權」、「錢」二者「互通有無」,這就是所謂的「黑金效應」。「黑金效應」的明顯表現,就是煤炭財富與政府行政資源的「互補聯姻」,由此導致煤老闆在生產過程中鋌而走險,恣意妄為。

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他們對於煤老闆的違規行為,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有的還為煤老闆大開方便之門。這種公然姑息、縱容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成了這些不法者的「事實幫凶」。

至此,我們可以認定,國家在行業管理體制方面的缺陷與漏洞,正是「官煤勾結」的滋生之源。

事實證明,「官煤勾結」的情況的「自然」出現,必然為「黑金經濟現象」的「客觀成型」提供了某種「催化作用」。同時,由於「黑金」現象的出現,必定會導致社會中一定範圍內的群體組織思維和行為的「整體異化」。這種「整體異化」的主要標誌就是,個人或集體的財富慾望得到急劇膨脹和社會價值觀的「絕對扭曲與變形」。

一切向錢看,一切向財靠。

人人以鑽營投機、巧取豪奪為榮,人人以行特權事、以結交權貴為能,由此引發社會貧富不均、公共道德觀淪喪,人生價值觀扭曲。

讓人揪心,讓人鬱悶。

當人們對這種「亂世亂象」狀態下的「浮世繪」產生了極度的「審丑疲勞」後,就出現了一代「黑金」社會裡的「成熟」民眾。在當地,老百姓對煤老闆有一種說不出的情感,說不上「仇富」,更說不上「忌富」,更多的是一種漠然和麻木。

老百姓對身邊這些富人的態度是「你走你的陽光道,我走我的獨木橋」。

在具體行事時,大家各行其道。你挖你的,我挖我的,我不「仇」你,你不欺我,腳下的、眼前的煤炭有的是,你挖我也挖,大家一起來,如此「成熟」國民成就了一個「萬幫盛世」的社會。

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山西式悲哀」。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