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黑金」經濟下的煤焦問政 二問:說「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底氣何來?

「如今,政府里管我們的部門越來越多。這麼說吧,除了哪家死了人辦喪事臂上戴黑袖圈的以外,凡是戴紅袖套的,都來管過我們。除了郵電局送信的,凡是頭戴大蓋帽的,都來管過我們。」說話的是一位山西煤老闆。

他所說的「管」,在這裡就可以理解為在他們身上「罰過款」或者是收過「管理費」。

「最可氣的是,人家在你跟前伸手問你要錢時還理直氣壯的,張口閉口就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

從煤老闆的角度看,這些「人」代表的是「執法部門」,自己有不少事情得求他們。如果人家暗示或者乾脆直接伸手要錢,而煤老闆故意「不靈性」,「不給面子」,那豈不是自找麻煩,吃不了兜著走嗎?

一些部門往往為了一己私利,為了小團體的行政腐敗福利,不僅僅為「五斗米折腰」,甚至還喪盡了良知和理性。

一些煤老闆儘管小心翼翼地和人家打交道,但往往一不小心,還是把人家得罪了。比如,人家派出所就不給你批賣坑下爆破炸藥,工商部門就是給你拖延核發執照等。

眾所周知,不受約束和監督的權力必定會導致權力的腐敗。

總之,如果這些行政執法機關該作為時不作為,而不該作為時卻亂作為,那麼無論是煤炭行業,還是其它行業,仍然可以繼續肆意蠶食我們公正公平的社會底線。

這也就是說,如果我們不能徹底剷除權力和利益互相勾結的土壤,就不能從根本上杜絕把「執法經濟」蛻變為「執罰經濟」這一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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