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同床異夢 合分之辯

3月14日星期日上午北京東海中心,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會議室,豐原、中糧聯合部隊會聚一堂,中糧法律部副總監馬德偉也參加會議。

中糧首先內部交流,討論反請求中流動資金和固定資產的擔保是重點,反訴時效和訴訟時效往後順帶提一下,認為章程1997年6月增資指的是借款。

會議很快開始。

孫成松:今天是14日,明天就要送材料,按上次協商意見,我們雙方交換答辯意見,雙方通氣,互相找一下毛病。先研究一下,是把2個報告合併成1個報告還是2個獨立報告。

孫朝輝:華源把戰火點燃,目的是阻擊EA、RT股權合併。仲裁的主線是合併,圍繞合併請中糧方給予考慮。

孫成松:希望一次性打敗,一個案子。

賀金山:我們以前沒有討論過整體答辯,EA公司出資問題客觀上是一個反訴行為。華源提出的答辯與反請求,嚴格來說是兩個概念:一個是答辯,一個是反請求。股權合併問題,我沒有直接介入,沒有切身利益,中糧重點準備的是反請求。大家先針對EA公司反請求,挑毛病,有眉目後,再討論答辯問題。出資問題本質是1997年合同寫錯了,無效。

車濤:我們仲裁請求,本身就是要求華源根據合同、章程積極配合,如果明確說合同無效,那麼對股權合併仲裁申請不利。而且宣布合同無效很麻煩,等於推翻商務部的批複。

賀金山:先做15分鐘的彙報,這個答辯材料我是先寫內容,後找證據的。前期請了不少專家,一致認為要結合合同的文字與當事人真實意思兩個方面。歸納一下,合同顯然是錯誤的,但是合同上的要求是明確的,我們現在知道事實,可支持事實的依據不明確,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還是給予全面答覆。

1.1997年的行為是轉股。這方面有證據,批複中註冊資本不變,EA股權增加只能是轉股。

2.股權對價問題。英美法強調對價有償,大陸法不強調對價,原來強調等價有償,修改後的合同法已經取消了等價有償。對價用什麼詞,怎麼給付對價的,你增加股權承擔了什麼義務?這就要找證據支持。

仲裁員喜歡聽當事人的聲音,本次仲裁員都是法學泰斗,大腕們不僅關注法律問題,更關注事實,建議中糧孫總參加開庭,以當事人的身份強調事實,更有說服力。

3.如何理解合同明確的措詞,要不要明確定性。合同骨子裡面無效,既不符合事實,也沒有辦法實施,我們現在沒有明確說合同無效,因為已經批准,不能直接說政府批的東西無效。

4.其他問題順帶提。華源明明只轉讓了9.88%的股權,卻申請了16%的股權,明顯越權,另外訴訟時效有問題。

劉永康:有個想法,我們只對出資事實的解釋,協議表達了什麼意見,不回答合同對錯問題。

賀金山:迴避問題,可以不回答。可仲裁庭也不傻,也許一上來就直接問這個合同你怎麼解釋。你說因為類似地址問題,小史參考協議修改合同疏忽,沒有依據,說不清,撒一個謊要用十個謊來圓。

車濤:疏忽是因為有一系列證據支持,如果你說疏忽,那麼華源說我也疏忽,也具體地說。

車濤與賀金山展開激烈辯論,重點討論是要不要說合同錯誤,說和不說其實都是有利有弊的。車濤是擔心說合同無效影響股權合併的答辯,儘力想說服賀律師不直接指出合同錯誤。賀金山其實還沒有決定一定要說錯誤,因為擔心支持的證據不足,但並不希望被束縛,畢竟這是事實,萬一到時候需要說呢?

賀金山:合同約定與事實有矛盾,我們要陳述事實,江山製藥財務賬上公積金的增減,明確股權調整不需要給錢。

車濤:程序上不要明確,事實不是增資,這樣股權比例就確定了,不存在調整股權比例問題,華源要提其他問題是另一案子。華源是想攪渾水,孔智出具的文件有問題,華源反請求的邏輯是合同上要你增資,江山製藥又證明沒有收到增資,說明你沒有增資,這個附件給華源提供了一個有力證據,要讓孔智再出一個文件,對這個文件作出進一步解釋。

馬德偉:我提示一下,江葯便字中所謂的請示是重點,文件應該在靖江糖廠。

車濤:華源對股權合併的答辯中有三個核心問題。

1.產業政策中的外資控股問題。

2.成都會議修改合同,約定放棄優先購買權是否屬於剝奪權利。

3.相互放棄的「相互」概念的理解。

這幾個問題請大家討論一下。

推翻已經批准的章程應該是行政訴訟還是仲裁請求?外資司負責審批章程、合同,這個審批是實質性審批還是強制性審批?如果是實質性審批,每個條款都是他們批的,包括產業政策、投資總額、註冊資本和外資比例等,如果出現錯誤那麼他們都要負法律責任,需要行政訴訟解決。實際理解是否只是批大東西,審批是強制性約定。商務部肯定害怕成為被告,說我是行政審批,合同如果錯誤,我不負責,你們仲裁吧。

賀金山:你說的「相互」這個問題,是中國人對中國人的語言發生歧義。一般裁決,就看能不能解釋清楚,解釋不清就宣布無效。即使你的解釋更有道理,十個人有六個人贊同都麻煩,這需要結合轉讓方、受讓方及其他方的本意綜合考慮,看看相互發生歧義,得不得出解釋。

孫成松:「相互」是指受讓方與其他三方共四方之間的相互。

賀金山:在對仲裁庭態度上,不玩小聰明,像江泰這樣的泰斗道德品質不要懷疑,大腕是講究原則、公平誠信,我們要側重研究深度,材料要清楚、明確,華源故意攪渾水,應該分為陳述和反訴。

劉麗:關於本次答辯,我們也應該申請要對方承擔律師費用,這樣如果勝訴,對方要負擔我們的律師費,這需要附委託律師協議,我們兩邊都應該把委託律師協議附上,將來好找對方要錢。

中午中糧旗下的凱萊酒店,大家歡聚一堂,談了法律界的一些陰暗面,認為幕後工作也很重要。

下午會議繼續進行。

車濤:建議搞兩份材料,這次先搞個短的,因為華源的反請求不明確,把答辯和反請求攪在一起,我們先附一個出資情況說明,下次開庭的時候,先要求仲裁庭明確意見,如果給華源反請求立案,我們重新準備,搞個詳細的答辯材料。

賀金山:這對仲裁庭不像話,分成答辯和補充說明,有問題。反請求是有時間要求的,如果現在不詳細答辯,到時候不給你補充怎麼辦?實體上是一個案子,再搞一個程序上的,不妥。

車濤:舉證以後按兩個案子,統一要先答一下,秘書局本身錯誤,應該糾正一下,根子不是仲裁庭的錯誤,是華源的錯,暫時混在一起不分。

賀金山:混在一起是遷就對方的錯誤,如果到時候仲裁庭要強制分開,我們反而被動。

馬德偉:周一我們找一下秘書局的劉露,仲裁委員會如果對華源收費就是反請求,不收費就僅僅是答辯。我們開庭指出這個問題,要求對方明確,哪些內容是答辯,哪些內容是反請求。

車濤:關於反請求,如果成立那應該是江蘇華源、新蘭公司等四方股東一起成為被申請人。我們儘快在3月24日開庭前,怎樣弄到一個華源不利的東西。華源是纏訟高手,開庭前不遞,不要讓對方有準備。

孫朝輝:文件要合併,答辯可以分開。豐原的目的是合併,沒有想到冒出出資的事情,感謝中糧的幫助。EA合併是主線,出資是大事,合併應該以金鼎所為主。

孫成松:我已經打電話給奚總,讓他了解一下,華源是否有書面材料,不排除江蘇醫保出具東西,我們要到南京找一下陳浩然,把醫保和江山兩個公司一起拜訪一下。借這次文件解釋也是看孔智的人品,到底搞什麼兩邊平衡。各位律師要放開答辯,仲裁就是打輸了,也不怪你們,大家上戰場前要先釋放一下壓力。

賀金山:中糧只是EA公司的代理人,是專門針對反請求的,仲裁開庭委託代理書要單獨開。

馬德偉:錯一定要說,文件先合併,先快一點,但是時間服從質量。

孫成松:奚總一諾千金,兩肋插刀要來。剛才打電話說華源想造一份假的政策文件,已經在三處搞定了,找到司長,結果蓋不了章,因為沒章了,國務院以前沒有下過文。

會議繼續討論:

1.華源可能打出的重拳,開庭出具一份正式的文件,不排除確實有產業政策規定外商不準控股維C企業,雖然國內有外商獨資的維C企業,但可以解釋為在政策出台前的。

2.出資問題繼續找證據,江山製藥再出具證明,對合同增資進行解釋。律師可對孔智、陳浩然進行訪談,形成筆錄簽字取得證明。

3.「相互」的理解問題,江蘇醫保和新蘭公司的承諾函可以做一個證據,因為承諾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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