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函引忙完手裡的工作,趁去醫院實驗室做檢測的機會,驅車遠離公安局,走進一家移動公司的營業廳。
「我是警察。給我查一下138xxxx3154這個號碼的用戶情況和詳細的通話記錄。」
女營業員經過一番查詢,用移動員工那種特有的柔到發嗲的聲音緩緩說道:「您查詢的手機號碼沒有身份證註冊,所有的通話記錄都在這裡。」
林函引接過剛剛列印出來的電話單一看,失聲道:「就這兩次?!」
女營業員說:「是的。這個號碼三天前才剛剛被激活,只用過兩次,一次是打入電話,未接,時間是今天凌晨兩點零五分,一次是撥出電話,時間是今天上午九點二十二分,通話時長三十四秒。兩次都是同一個號碼,13864x2xxxx。沒有發送或接收簡訊息。」
林函引看著上面唯一的顯示,正是自己暗中使用的號,越發感覺不妙。
與此同時,沐天陘和裴宣走進共青團路營業處的大廳,裴宣向一位剛剛招待完顧客的營業員出示了自己的證件,女營業員並有留意他是外地警察,按照要求開始查詢,片刻之後,傳來同樣發嗲的聲音:「您查詢的這個號碼沒有身份證註冊。」
裴宣看一眼沐天陘,說道:「不出所料。把這個號碼近一個月的通話記錄列印給我。」
很快,印表機沙沙的聲音就停止了,通話記錄同樣極少。沐天陘拿在手中看著,漸漸的面色訝然,進而興奮,突然伸手拽一下女營業員的胳膊,急切地說道:「把通話記錄里這個開頭136的號碼也查一下。還有,快查一下有沒有人在今天查詢過138xxxx3154這個號碼!」
女孩兒使勁掙脫開沐天陘的手,面露慍色,異樣地看著眼前這個人。裴宣趕緊替他道歉:「我們急於查案,他太著急了,你別見怪。」說著用胳膊肘搗了沐天陘一下。沐天陘並不附和,只是著急地說:「快查快查。」
女孩兒白了他一眼,開始查詢。
林函引突然想到什麼,對身邊的營業員說道:「你查一下今天有沒有人查詢過13864x2xxxx這個號碼。」
靜靜的等待。
兩位女營業員幾乎同時奇怪地說道:「有人查過通話記錄。」
林函引:「什麼時候?」
沐天陘:「什麼時候?」
「一分鐘以前。」
林函引:「在哪?!」
沐天陘:「什麼地方?!」
兩個女孩兒抬頭看著自己的顧客,發出同樣莫名其妙的聲音:
「樓上。」
「樓下。」
「樓上」的話音一落,沐天陘忍不住和裴宣對視一眼,兩個人幾乎同時拔腿向二樓奔去。
二樓人不多,沐天陘迅速掃描著一張張面孔,裴宣掏出證件在櫃檯邊大聲問道:「剛才誰接待了一位警察?」
沒等那位女營業員回答,二人已經從她迷惑吃驚的表情上猜了出來。
沐天陘劈頭問道:「他去哪了?!」
女孩兒顫巍巍道:「剛剛離開。好像去樓上了,上面是商場。」
裴宣看看附近的樓梯,急問:「你這兒有沒有監控錄像?」
「又不是銀行,沒有攝像頭。上面商場應該有。」
「走!」
「不用。」沐天陘一句話把裴宣拽住。裴宣回頭一看,沐天陘居然從口袋裡掏出了紙和筆,俯在櫃檯上作起畫來。
裴宣開始還覺奇怪,很快他就明白了沐天陘的用意。不到兩分鐘的時間,他居然畫出了一張逼真的素描。
「是不是他?!」
女孩兒似乎被接連的怪事驚到了,看著眼前的素描,好一會兒,才使勁地點頭。
沐天陘對裴宣說道:「我們走吧。上面人多,很難找到他。」
「去哪兒?」
「縣公安局。」
「你怎麼知道是他?」裴宣奇怪地問道。
「因為我還知道一些你不知道的東西。和我的感覺一樣,盧九龍的死,正陽的被害,甚至那個失蹤的記者,都與夏小雨和褚夢瑤的案子有關。我想,距離迷團解開應該不遠了。」
「等等,什麼失蹤的記者?」
「這說起來話長了。」
「那就慢慢說。」
……
林函引喘著粗氣,他幾乎是下意識地逃亡,完全忘記了自己也是警察。回過神來,找到大廈五樓一個正對移動營業廳大門的窗口。過了一會兒,看到沐天陘和裴宣交談著走了出去。
林函引不由得奇怪,這兩個人怎麼搞到一起了?看來那個電話號碼的主人就是沐天陘,只是他究竟知道多少呢?
裴宣以最快的車速向縣公安局趕去。
在向裴宣介紹了自己前後所掌握的資料後,沐天陘繼續說到。
「六天以前,也就是盧九龍被殺的那天,他曾經聯繫過我,告訴了我一個符合我追蹤的貨車的車牌號,就是杜應全的車。因為大家都幹這一行,互相提供信息是很平常的事。然後他問我有沒有興趣查幾個乞丐失蹤的案子,我說我對乞丐失蹤沒有興趣。然後他當天就被殺了,後來我知道他那幾天正在調查那個記者失蹤案。乞丐,記者?管他什麼人,總之是有人綁架了他們,沒有索要贖金,因為乞丐根本就沒有錢,而那個記者的家人也沒有收到任何索要贖金的信件或電話,統統活不見人,死不見屍,好啦,說說看,為什麼?」
裴宣開著車,卻沒有影響到他思考這個複雜的案件,說道:「這裡面乞丐是共性,記者是個特有的因素。那個人的目標,是那群乞丐?」
「當然!誰會注意這些無家可歸者的失蹤!」
「該死,我想起美國的一個案例,三十多個流浪漢相繼失蹤被殺,兇手只是為了獲取他們身上的器官,賣給醫院。」
「哈,說得好。不過,我的直覺告訴我,他解剖他們,也許僅僅是為了獲得某種慾望的滿足。聽說過赫爾曼·馬吉特嗎?沒有?那你應該好好補習一下西方變態犯罪史。他是十九世紀末美國臭名昭著的變態殺人狂,可謂那群人里的超級明星。曾經建造了一個小型的白色城堡,用來肢解、焚燒自己的『獵物』,據保守估計,死在他手下的超過了二百人。為了折磨那些可憐的人,馬吉特甚至發明了一種被他叫做『拉伸機』的東西,可以將人體拉伸到原先尺寸的兩倍長。好,讓我們再回到這個案子。顯然,盧九龍和正陽都發現了什麼,所以招致滅口。現在說到關鍵的一點,我為什麼懷疑林函引。」
「為什麼?」
「我們要找的人很可能是正陽所認識的同事,而且用刀熟練。如果這一點成立,本身值得懷疑的人就沒有幾個。林函引之所以冒著可能被懷疑到的危險用刀作案,其一,他了解正陽,知道自己萬一一擊不中,情形將非常難以控制,所以用了自己最擅長的兇器,其二,事發突然。也許正陽突然造訪,讓他沒有絲毫準備,他不得不使用手邊的東西。他知道,很難有人懷疑到他,就算有人懷疑,只要他處理得當,也不容易找到證據,但是,他太自負了,跳進了正陽為他挖的陷阱。
「記得我剛才跟你說過的褚夢瑤頭顱被發現時的情景嗎?林函引是少數一直留在公安局的人之一。有一個最關鍵的問題被忽略了,兇手的目的顯然是讓褚辛目睹女兒的慘相,以刺激褚辛。那麼兇手只需要將褚夢瑤的頭顱直接放置於褚辛的辦公室即可,為什麼要多冒一層險,非要讓褚夢瑤的頭顱出現在會議室中呢?因為他當時就在青樓裡面,在青樓地下室的解剖室中!跑去後面的2號樓再折回,需要用更長的時間,也更容易被人發現。
「從接觸這個案子之初我就有一絲疑惑,褚夢瑤失蹤的時間是下午五六點鐘,地點應該是在她的單位到新居的路途中,這樣的時間和地點,被陌生人強行綁架的可能性很小,舜城警方也注意了這一點,所以曾經在褚夢瑤的熟人中進行調查,但他們萬沒有想到,綁架褚夢瑤的會是一個警察。
「還有,仔細看看林函引電話單上的通話記錄。」
裴宣接過去看了看,不由說道:「這些時間……」
「世界上不會有這麼巧合的事,上面除了和我聯繫過,剩下的記錄就是四次接收來自開頭136的這個號碼的簡訊,而時間都是距離褚夢瑤的殘肢被發現之前一個多小時,也是警方收到郵件的時間。這張電話單足以說明,林函引不光是殺害盧九龍和正陽的兇手,他也與褚夢瑤的死有關。」
「他不是一個人在作案,這個136的號碼也是匿名的,難道是封戈,封戈一直在給他發號施令?」
「現在我還不敢肯定,但是相信很快就能找到答案。」
「有一個問題,這些全部都是推斷,沒有證據。我們沒法確鑿地證明是他打過你的號碼,就算有移動營業廳的人作證,他可以隨便編造什麼理由矇混過去。再說,讓人們相信一個謀殺嫌犯的話可不容易,你那些以前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