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講 皇家外戚 一、明清外戚

《史記》有《外戚世家》,《漢書》則有《外戚傳》。在明清時期,外戚主要是皇帝的母族和妻族,特別是皇帝的岳父母、大小舅子等。在歷史上,漢朝、唐朝曾因外戚執掌朝綱,釀成外戚之禍。漢朝和唐朝的外戚事件,略舉典型事例,見其歷史脈絡。

先說漢朝。漢高祖劉邦死,子惠帝立,呂后為皇太后。劉邦呂后沒有朱元璋馬後的雅量,而是心胸狹窄。劉邦死後,呂后掌權,先報復夫君在世時的情敵戚夫人——「囚戚夫人,髡鉗衣赭衣,令舂」髡鉗:髡(kūn),《說文》「髡,剃髮也」,就是剃髮;鉗,刑具,以鐵束頸。髡鉗為刑,《漢書·刑法志》載:「當黥者,髡鉗為城旦舂。」。戚夫人哀嘆道:「子為王,母為虜,終日舂薄暮,常與死為伍。」(《漢書·外戚傳》卷六十七上)呂后聞知大怒,命「斷戚夫人手足,去眼薰耳,飲瘖葯,使居鞠域中,名曰『人彘(zhì,意「豬」)』」。又殺了戚夫人的兒子趙王。呂后的兒子惠帝實在看不下去,心情很壞,生活放蕩,七年而死。呂后為鞏固權力,大封呂家親屬,掌控軍政大權。但是,劉邦有遺言:「非劉氏王者,天下共擊之!」呂后主政八年,「病犬禍而崩」——可能是死於狂犬病。呂后死後,發生政變。漢高祖老臣太尉周勃、丞相陳平等率兵,「悉捕諸呂男女,無少長皆斬之」!(《漢書·呂后傳》卷九十七上)《漢書·后妃傳》總結說,漢因美色受寵者二十餘人,能保位全家者只有四人,其餘「大者夷滅,小者放流」!所以,歷史鏡鑒,應當重視。

次說唐朝。外戚之禍,唐甚於漢。唐武則天,是為一例。武則天的功過,這裡不做評論。她有三句口氣很大的話:爵位富貴,朕所與也;天下安佚(yì,意「逸」),朕所養也;不利於朕,朕能戮(lù,意「殺」)之。(《新唐書·后妃上》卷七十六)武則天大封外戚,強化武家權勢。事情過頭,適得其反。後外戚武家遭到報應:「斲(zhuó,意「砍」)棺暴(pù,意「曬」)屍,平其墳墓。」(《舊唐書·外戚傳》卷一百八十三)

歷史借鑒。漢、唐等朝外戚之禍,為明朝朱元璋建國定基,留下深刻教訓。《明史·外戚傳》論道:「明太祖立國,家法嚴。史臣稱后妃居宮中,不預一發之政,外戚循理謹度,無敢恃寵以病民,漢、唐以來所不及。」引文中的「一發」,不是發展的「發」,而是頭髮的「發」,就是說外戚不干預一根頭髮細小的朝政。可見明朝是吸取漢、唐外戚掌控軍政大權,導致威脅皇權的歷史教訓。

明初,明太祖朱元璋的馬皇后,明成祖朱棣的徐皇后,嚴於律己,抑遠外家。朱元璋的馬皇后,父母死得早,後訪得她的親族,要授以官爵。馬皇后辭謝:「國家爵祿,宜與賢士大夫共之,不當私妾家。」她還援引前朝外戚驕奢淫逸釀成禍亂的教訓。朱元璋接受馬皇后的意見,僅賞賜一些金銀綢緞而已。永樂帝的徐皇后,父親為開國元勛徐達。徐皇后始終勸永樂帝朱棣,不要驕縱外戚。這樣做也保全了椒房貴戚及其子孫的安全。總體說來,整個明朝,外戚之禍,基本沒有,僅有特例。明英宗時,外戚會昌侯孫繼宗,以奪門功,參議國是。所以《明史·外戚傳》認為:「自茲以下,其賢者類多謹身奉法,謙謙有儒者風。而一二怙恩負乘之徒,所好不過田宅、狗馬、音樂,所狎不過俳優、伎妾,非有軍國之權,賓客朋黨之勢。」(《明史·外戚傳》卷三百)。明代的外戚,既沒有控制軍國大權,也沒有釀成黨錮之禍。還有的外戚,「舉宗殉國,嗚呼卓矣」!

清代外戚,與明不同。明朝淑女,天下徵選,有的外戚,起自民間。清朝的外戚,從《清史稿·后妃傳》看,清皇后都是出自滿洲、蒙古、漢軍八旗,沒有一位民女。《清史稿》有《外戚表》,沒有《外戚傳》。

下面分別介紹明宮外戚和清宮外戚,先介紹明宮外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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