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講 東西六宮 二、選妃選秀

明代后妃的挑選分兩種情況。其一,太子或皇子選妃,由皇后或太后在官員或其他殷實家庭中選擇,為嫡妃或側妃,太子或皇子繼承皇位後即冊封為皇后或貴妃或妃嬪。其二,皇帝后妃的選擇,在貴族或官員或殷實家庭中選擇,冊立為皇后、妃、嬪等。而後,妃嬪的選擇,不定期地由貴族、官員、殷實人家的淑女中挑選,也在宮女中挑選。如嘉靖帝的「九嬪」就是從各地淑女海選中,層層挑選,最後由皇太后和皇帝確定的。(《明世宗實錄》卷一百二十二)

明朝皇帝為「慎選淑女,以求廣嗣」,在全國廣泛選擇淑女,以備充實後宮。如明嘉靖朝,在九年(1530年)十一月,奉旨「採選淑女於京城內外,得一千二百五十八人」(《明世宗實錄》卷一百十九);十五年(1536年)五月,戶部主事賈士允等奉命「還取山東、河南、北直隸(今河北一帶)等地方淑女劉氏等八十八人到京,詔由東華門引入大內」(《明世宗實錄》卷一百八十七);十九年(1540年)五月,「詔選京城內外淑女一百名」(《明世宗實錄》卷二百三十七)。僅以上三次,共選取淑女1446人。這些人進入皇宮再經過嚴格挑選後,有的明確記載成為嬪,其餘是留在宮裡做宮女,還是發送回家,史料記載不詳。又據載: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冬,命京師內外選女八歲至十四歲者三百人入宮。(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做什麼呢?嘉靖帝信方術,為采經血,煉丹藥,求長生而用。

再舉天啟帝選淑女的事例。據史書記載:天啟元年,天啟帝將舉行大婚,先期選天下淑女十三歲至十六歲者,集京師者五千人。他們經過嚴格篩選:先是,分遣太監初選,每百人一組,內監觀察其高、矮、胖、瘦,遣歸者千人;繼是,太監察視淑女的耳、目、口、鼻、發、膚、腰、領、肩、背等,有一項不合法相者去之,去者復二千人;又是,由太監拿量器,測量女子的手足,量畢復使周行數十步,以觀其丰度等,淘汰者復千人。再是,遣老宮娥引淑女到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捫其肌理,入選者得三百人。後是,在宮中考察其性情、詩書、修養等,入選者僅五十人。(紀昀《明懿安皇后外傳》)從海選得到的五千人,再經過多次篩選,最後選中五十人,真可謂百里挑一。

清朝后妃的選擇,也是有兩種情形。其一,皇子的嫡福晉和側福晉,由皇帝和皇后、皇太后指定,皇子繼承皇位後,嫡福晉冊為皇后,側福晉冊為妃。其二,原是幼帝的如順治、康熙、同治、光緒、宣統,其大婚的后妃是由皇太后或太皇太后在貴族和官員女兒中挑選的。而後,妃嬪的主要來源是秀女。皇帝選看秀女的規定,分為兩類:

一類是,每三年一次,按例引看八旗秀女,經奏准欽定選看秀女的時間和地點。屆時,由宮殿大太監率領各處太監,引領秀女,進行選看,然後引出,分別賞給飯食和車馬銀。所選取的八旗秀女,分別作為妃、嬪、貴人等的候選人,或者給近支宗室子弟指婚。

二類是,每年一次,按例引看內務府所屬內佐領下的秀女,經奏准欽定選看秀女的時間和地點。屆時,由宮殿大太監率領各處太監,引領秀女,進行選看,然後引出,分別賞給飯食和車馬銀。每年一次所選內務府所屬的秀女,則補充為內廷各主位下隨侍的宮女。宮女到25歲遣還本家,任憑婚嫁。以上兩方面13歲以上秀女,經選驗未中者可聘嫁,未經選閱者一律不準私自婚聘,違者嚴加議處。

后妃選入宮中,入住東西六宮。龐大複雜的後宮,是怎樣管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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