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講 午門鳳翔 二、午門廷杖

在戲曲小說里,經常看到「推出午門斬首」的故事。而北京故宮,沒有在午門斬首的記載,也沒有在午門斬首的事實,卻有朝廷官員在午門被「杖斃」,就是遭廷杖打死的記載。

什麼是廷杖呢?廷,就是朝廷;杖,指用於責打朝臣的木杖;杖斃,就是用木杖打死官員。廷杖的地點,在午門前御路的東側東廡里。怎麼廷杖呢?行刑時,受杖者穿囚服,捆住兩個手腕,被牽到午門外的杖所。一聲令下,行杖者用麻布兜將受杖者套住,捆住兩腳,受杖者被四面牽曳,只露臀部,頭面觸地,塵土滿嘴。行刑官大喝一聲——「打!」騎校揮起木棍,打受杖官員臀部,每五杖,換一人。被打官員,痛苦慘叫,皮開肉綻,聲不忍聞,狀不忍睹,有的當場被打死,有的傷重回家後死去,也有的能撿條命。廷杖是一種殘酷的侮辱性的刑罰。

中國什麼時候開始有廷杖呢?有人查史料,說此舉從隋文帝「殿廷撻人」開始。《明史·刑法志》說:廷杖之刑,始於太祖。也就是說,古來沒有廷杖,從朱元璋開始才有廷杖。在明朝,廷杖是個別現象嗎?不是。有的書記載:明代先後廷杖大臣500多人次,死者甚眾。最嚴重的是正德和嘉靖兩朝。下面我講兩個真實的廷杖故事。

第一個故事發生在正德朝。明朝第十任皇帝、正德帝朱厚照,兩歲就做皇太子,十五歲繼承皇位,在位十六年,三十一歲死。正德帝行為怪異,很不安分,喜歡遊獵,離宮索居,堪稱皇帝中的一「怪」。當時,西北有戰事,他要御駕親征,大臣們鑒於「土木之變」明英宗被俘的慘痛教訓,堅決反對。他執意孤行,親自出征,得勝回朝,下詔加封自己為「威武大將軍」。他曾微服出巡,到居庸關,守關官員「閉關拒命」,他掃興而回。於是,他又派親信去守居庸關,然後深夜微服出關,終於得手。他往西北到過大同、榆林、綏德等地,往江南到過南京、鎮江一帶。時間少則幾個月,最長達一年之久。朝廷沒有了皇帝,皇帝的車駕也沒有GPS定位,連內閣大學士都不知道皇帝到哪裡去了。

正德帝的出巡與荒唐,受到官員的諫阻。皇帝動怒,就對諫阻官員實行廷杖。正德二年(1507年)閏正月,廷杖言官艾洪等二十一人於闕下。二月,又廷杖御史王良臣等於午門。(《明史·武宗本紀》卷十六)

南京御史陸崑,浙江歸安(今湖州市)人,進士,帶領十三道御史薄彥徽、葛浩、貢安甫、王蕃、史良佐、李熙、任諾(訥)、姚學禮、張鳴鳳、蔣欽、曹閔、黃昭道、王弘、蕭乾元等,上疏抨擊正德帝寵幸太監,日事宴遊,說:「廣殿細旃(zhān,同「氈」),豈知小民窮檐蔀(bù,意「遮蔽」)屋風雨之不庇;錦衣玉食,豈知小民祁寒暑雨凍餒之弗堪;馳騁宴樂,豈知小民疾首蹙頞(è,鼻樑)赴訴之無路。」意思是:居住寬廣宮殿,怎能知道百姓身棲不避風雨的疾苦;穿綾羅吃美食,怎能知道百姓身處冬寒暑熱的饑寒;騎馬打獵享樂,怎能知道百姓困頓苦難而控訴無門。疏上,觸怒,諭旨:「悉逮下詔獄,各杖三十,除名。」陸崑等被捕入獄,各杖三十,免除官職。其中黃昭道、王弘、蕭乾元三人在南京,命即在南京闕下杖之。(《明史·陸崑傳》卷一百八十八)

還有一位御史叫蔣欽,江蘇常熟人,進士,也是南京御史,接連三次被廷杖:第一次是同陸崑等一起「逮下詔獄,廷杖為民」。第二次是三天之後,他單獨上疏,痛斥奸臣。疏入,結果再杖三十,下獄。第三次是又過三天,他再上疏,斥奸臣——「臣昨再疏受杖,血肉淋漓,伏枕獄中」,疏中望正德皇帝,將大太監劉瑾的頭割下,懸掛在午門!又說:如果我被殺,那就使我同古代忠賢之人龍逄(pánɡ)、比干一起在地下遊玩!史書記載:蔣欽在夜間起草第三封奏疏時,燈下聽到鬼聲。蔣欽說:我疏上之後,會身罹大禍,這是先祖顯靈要我不寫這個奏疏嗎!於是,整理衣冠,站起來說:如果是我的先祖,就大聲告訴我!剛說完,聲音從牆壁里發出,益加凄慘。蔣欽嘆道:既已做御史,就得義而忘私,如果我緘默不語,辜負了國家,也為先人羞!於是奮筆疾書,曰:「死即死,此稿不可易也!」鬼聲停止。天亮,疏入,再杖三十。杖後三日,死於獄中,年四十九。(《明史·蔣欽傳》卷一百八十八)

正德十四年(1519年)三月,正德帝又要出外巡遊,大臣們集體阻諫,導致了一場君臣之間的激烈衝突。為了勸阻皇帝南巡,舒芬等諫議,遭到廷杖。

舒芬,江西進賢(今屬南昌市)人,《明史》記載:舒芬年十二,獻《馴雁賦》,是個神童;正德十二年(1517年)考中狀元,為翰林院修撰。他有骨氣,敢說話,「神玉立,負氣峻厲,端居竟日無倦容」。舒芬等107人,上疏諫止正德帝外出巡遊。正德皇帝震怒,命舒芬等「跪闕下五日,期滿復杖之三十」。(《明史·舒芬傳》卷一百七十九)舒芬等列隊跪在午門外,一天,兩天,三天,四天,五天,連續五天跪在午門之前。堂堂大明狀元,罰跪在午門前,連續五日,成何體統!皇帝對大臣們的諫言置之不理。有一名官員名叫張英,見皇帝不理不睬,便「自刃以諫」,就是以自殺的方式,使皇帝接受大臣們的建議。幸虧在場的衛士眼疾手快,上前奪下了他手中的刀,張英才得以不死。正德皇帝仍然我行我素,對大臣們的諫阻視而不見、充耳不聞。於是內閣大學士集體辭職。正德帝克制忍耐,對他們「溫旨慰留」;他們也給皇帝一個面子,勉強答應繼續留任。後來事情鬧大,正德皇帝大發淫威,他下令對罰跪的舒芬等107名官員,在午門前實行廷杖。後來又增加了錦衣衛監獄的黃鞏等39人,這樣共有146人受廷杖,闕下杖死者11人。那位張英雖自殺未遂,最後卻被正德帝「杖殺」了。舒芬受杖後,傷勢很重,被抬到翰林院的院里。翰林院掌院學士(一把手)怕得罪上司,「命摽(biào)出之」,就是要把他架出去!舒芬說:「吾官此,即死此耳!」隨之,他被貶官福建,裹著創傷,離京上路。

舒芬在廷杖中撿了一條命,熬到了嘉靖皇帝即位。「世宗即位,召復故官。」回了北京的舒芬不改諍臣氣節,他會同楊慎等,為「大禮議」諫言,跪伏左順門哭諫,又遭到嘉靖帝的廷杖,還被罰俸三月。不久因母喪歸里,病死於家,年四十四。

第二個故事發生在嘉靖朝。嘉靖三年(1524年),群臣爭「大禮議」,又發生午門前大廷杖的悲劇。「大禮議」是怎麼回事?明正德帝死後,他沒有兒子,「兄終弟及」,堂弟朱厚熜(ɡ)由藩王府入繼帝位。朱厚熜家在湖北安陸(今鍾祥),父親是興獻王朱祐杬(已故)。他千里迢迢來京繼位,登極時15歲,年號嘉靖。

嘉靖帝一登皇位,就發生了爭議新皇帝生父尊號的事件,史書上叫作「大禮議」之爭。爭議的焦點是:明孝宗朱祐樘是厚熜的過繼父親,朱祐杬則是他的生身父親,如何上尊號?大臣張璁等迎合帝意,議尊祐杬為皇考,孝宗(正德帝之父)為皇伯父。楊廷和等認為不合禮法,主張稱孝宗為皇考,興獻王為皇叔父。這場爭論,長達三年。嘉靖帝於嘉靖三年(1524年)追尊興獻王為皇考恭穆獻皇帝。豐熙等反對的大臣200餘人,在左順門外跪伏高呼。皇帝派太監宣諭退下,從早到午,硬是不退。皇帝下令抓8人震懾一下。其他大臣,非但不退,反而大哭,聲震闕庭。嘉靖帝大怒,命廷杖豐熙等五品以下官員134人,致死17人。受杖者裹瘡吮血,痛苦號叫,填滿牢獄,凄苦萬狀。嘉靖「大禮議」廷杖死的人數,《明史·刑法志》記載為16人,《明世宗實錄》、《明史·王思傳》、《明史·郭楠傳》、《明史紀事本末·大禮議》都記載為17人,《明史·何孟春傳》記載為18人。本文取17人說。

朝廷官員因諫言遭到廷杖,《明史·刑法志》說:「公卿之辱,前此未有。」後到清朝,取消了對大臣的廷杖。

本節正德朝和嘉靖朝兩個廷杖的故事,表面看來,直接勝利者是正德帝和嘉靖帝,但其最後失敗者也是正德帝和嘉靖帝——正德帝拒諫巡遊而在游幸時舟覆落水;嘉靖帝由勝而驕,祈求長生,悲劇而終。所以,最後的勝利者,不是昏君,不是荒淫,而是歷史,更是正義。

午門是歷史的見證:中國正直的士大夫有一股高尚精神,就是正氣,就是孟子所說的「浩然之氣」!這種浩然正氣,就是堅持正心,敢於直諫,不怕廷杖;堅持正言,敢說真話,不怕羞辱;堅持正義,敢做實事,不怕邪惡;堅持正氣,敢犯天顏,不怕皇威——錚錚風骨,磊磊赤膽,三上奏疏,三遭廷杖,斯人雖死,正氣長存,正如文天祥所言:「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再講「午門獻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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