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箭在弦上

毛澤東致函周恩來:4月17日必須解決問題。周恩來:國共兩黨絕不是兄弟之爭!劉伯承戎馬生涯幾十年,有一個從不更改的習慣。士兵向軍長發起挑戰。劉伯承:氣可鼓而不可泄!秦基偉:只要毛主席一聲令下,我們保證第一個打過長江去!

4月13日,香山雙清別墅。

一夜沒睡的毛澤東,順手關上桌上的檯燈,起身走到窗前,伸開雙臂舒展了一下疲乏的筋骨,雙目久久凝視著窗外蒙蒙亮的天空。他的思緒仍停留在遙遠的南方……

這幾天,和平談判已獲得實質性進展,但從南方發來的電報也明顯增多,對因談判而推遲渡江時間的問題甚感憂慮。

4月10日,渡江戰役總前委,給中央軍委發電,表露了這種憂慮,該電報中說:「每年陽曆5月初開始大水,而且5月的水比7、8月還大,兩岸湖區均被淹,長江水面極寬,屆時,渡江作戰將發生極大困難。同時現我百萬大軍擁擠江邊,糧食、柴草均極困難,如過久推遲,則必須部隊後撤就糧、就柴草。所以我們意見,只有在能保證和平渡江的條件下,才好推遲時間,否則亦應設想敵人翻臉,大江不易克服時,準備推延至秋後過江。果如此,則從5月到出動大軍,供應或由老解放區重新準備,此點亦甚重要。按目前部隊情況,立即渡江,準備渡江把握頗大,先打過江,然後爭取和平接收,為更有利。究應如何,請核奪。」

二野劉伯承、張際春、李達報告說:據實地勘察:長江水勢自清明節即逐次上漲(據十五軍測量,3月26日至4月4日十天內,上漲51公分)。預計:4月末5月初加速上漲,6月上中旬,即達最高漲期。且夏季南風大起,雨多、流急、浪大,對我阻礙甚多。目前我軍糧食已感困難,久則師老志衰。還是以4月15日渡江為宜。

三野的粟裕、張震也報告說:長江下游4月下旬為黃梅雨季,現已到桃汛,江水日漲,5月即屬雨季,如延長一月,將發生以下困難:一是現有船隻三分之一是內河船隻,爾後江中行困難。二是雨季稻田放水,部隊展開不易,江面過寬浪大,江陰下游無法渡江,甚至十兵團方向只能作為鉗制佯攻方向。三是糧草困難,燒草尤其困難。四是部隊已進行各種動員,如延期過久,在心理上會增加某些疑慮。

一封封來自南方的電報,充滿了焦的與憂慮。一舉打過長江去,這是最痛快不過的事情,毛澤東非常理解南方將士們的心情。但從更高、更遠的角度看,「簽一個協走而後前進,對幾方面都有利——對人民有利,對人民解放軍有利,對國民黨政府系統中一切願意立功贖罪的人們有利,對國民黨軍隊中的廣大官兵有利,只對蔣介石死黨,對帝國主義者不利。」「也許簽訂一個全面性協定對於南京方面和我們方面,都比較不簽訂這個協定,來得稍微有利一些,所以我們還是爭取簽訂這個協定。但是簽訂這個全面協定,我們須得準備應付許多拖泥帶水的事情。不簽訂這個協定而去簽訂許多局部協定,對於我們要爽快得多。雖然如此,我們還是準備簽訂這個協定。」

南京代表團已來北平十多天了,經過廣泛、具體地交換意見。基本摸清了對方的底。同時,中共起草的「和平協定」草案也已準備就緒,南方的軍情緊迫,談判必須加快步伐。

想到這裡,毛澤東回到桌旁,飛龍走蛇,給周恩來寫了一封信:恩來同志:今日下午雙方代表團應舉行一次正式會議。在此會議上,宣布從今日起,結束非正式談判階段,進入正式談判階段,其時間為13日至17日,共五天。在此會議上,大略解釋協定草案要點,並徵求他們的意見。

另向張治中表示,4月17日必須解決問題。18日以後,不論談判成敗,人民解放軍必須渡江。他們派回南京的人,14日上午回去,15日下午必須回來。南京四要員(李宗仁、于右任、居正、童冠賢,不要張群)如願來平,15日至遲16日必須到達,17日必須舉行簽字儀式。

應爭取南京代表團六人都同意簽字。如果李(宗仁)、白(崇禧)、何(應欽)不願簽字,只要他們自己願意簽字,亦可簽字。簽字後他們不能回去,設法將他們全體留平。

如他們因南京不同意簽字而不敢簽字,並有些人要回去,則必須爭取張(治中)、邵(力子)、章(士釗)三代表及四個顧問留北平。

毛澤東4月13日毛澤東寫完給周恩來的信,天已大亮,他立即叫來機要秘書,吩咐立即送交周恩來。

此時,衛士已把早餐端到毛澤東的辦公桌上。

4月13日,中共代表團,將連日來雙方在商談中都同意的要點印出,送與南京代表。南京代表於當日上午開會研討後,提出了擬加修改的意見。當晚,雙方在中南海勤政殿舉行正式會議,討論中共方面起草的「和平協定」草案。此種工作連續進行了兩天。15日,雙方再次舉行正式會議,討論通過「國內和平協定」細則草案。當晚通過。

這次國共和談,方式比較靈活。既有會下個人之間的互相商談,又有會上雙方代表團的一起討論。目的是務求談得具體充分,明白透徹。

雙方舉行正式會議討論「和平協定」草案時,南京代表對協定草案在四十多處提出了不同意見,最後定稿時,其中半數以上被採納。此次會談,中共作了一定的讓步,例如關於懲辦戰爭罪犯的第一條,修改後被分成了兩款。

其第一條第一款,即接納了南京代表團的意見,改成為:「一切戰犯,不問何人,如能認清是非,翻然悔悟,出於真心實意,確有事實表現,因而有利於中國人民解放事業之推進,有利於用和平方法解決國內問題者,准予取消戰犯罪名,給以寬大待遇。」這要比1月14日的聲明中的提法要寬大多了。

當然,原則問題上,中共是決不讓步的。例如劃江而治問題,中共表示,這個問題絕無談判的餘地,人民解放軍必須過江。再如,軍隊整編問題。南京方面提出:要等待聯合政府後,再命令行之。中共沒同意他們的意見,堅持:和平協定簽字後,便要立即付諸實施。

4月15日晚,國共和談雙方的代表,第二次也是最後一次舉行正式會議。

當晚,勤政殿,燈火明亮,朱門洞開。勝利者掩飾不住勝利的喜悅,失敗者此時倒顯得異常的平靜。

7時整,中共首席代表周恩來健步走進談判大廳,雙方代表立即起立點頭示意,周恩來今晚顯得異常嚴峻,向談判桌對面的國民黨首席代表張治中點頭示意,不失優雅地禮貌請大家就坐。

周恩來坐下後,從公文包里取出《國內和平協定》的修正稿也即最後定稿遞到了張治中的手裡。

「這是最後形成的文件。」周恩來平靜地說道。

張治中接過文件,上面原來有的「草案」兩字已沒有了,心裡頓覺沉甸甸的感到有一種說不出的滋味,周恩來說完,他緩慢地說道:「所謂最後的文件,是不是意味著我們只能說一個對或者不對?」

「可以這樣理解,這是我們的最後態度。」周恩來神色嚴峻地點點頭說道。

張治中如釋重負地長吁一口氣,說:「這也好,這也好。」

周恩來要求雙方代表在九時整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以表明雙方對這個協定的最後態度。

在第二次會議上,發言的主要是國共雙方的首席代表,這已表明,談判已接近尾聲。

中共首席代表周恩來首先發言,主要是對協定修正案作了詳盡的說明。

周恩來最後正式宣布說,這個協定是定稿,是不能改的,無論南京政府同意簽訂或不同意簽訂,本月的20日都是一個最後期限,屆時,人民解放軍百萬大軍立即渡江。

周恩來的話,使南京代表團成員驚駭不已,儘管已是料定之事,但從周恩來的嘴中說出,仍似雷霆萬鈞,令人心神震蕩。

南京代表團成員面面相覷,遂之又不約而同地把目光都集中在他們的首席代表身上。

張治中此時卻顯得異常平靜,他緩緩站起身,目光顯得悠遠深沉,說道:「剛才恩來先生說這是最後的文件,那就意味著,我們代表團的同人現在就沒有再發表意見的必要了,我們將把這個文件迅速報告我們的政府,請示它作最後的決定,然後再答覆中共代表團。」

說到這裡,他略為停頓一下,繼續說道:「在我們代表團的使命就要結束之際,我想略為提出一點個人的意見或感想。我要再說明,這是我個人的意見和感想,而不是代表團的意見和感想。

「國共兩黨的鬥爭,到今天可以說是告一個結束了。誰勝誰敗,誰得誰失,準是誰非,當然有事實作證明,將來也自有歷史作評判。不過要打個比方來說,我想國共兩黨之爭,好比是兄弟之爭,我們同是中國人,同是一個民族,俗話說,『便宜不出外』,今天誰吃了虧,誰討了便宜,那是不必太認真的。國共兩黨等於兄弟一樣,大哥管家管不好,讓給弟弟管,沒有關係,『便宜不出外』。做大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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