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後期鬥爭(1929年1月—1930年2月) 第二十章 湘贛革命根據地的崛起

1930年初,贛西的革命形勢出現了蓬勃發展的局面。根據于田聯席會議的決議,江西紅軍獨立二、三、四團合併,組成了中國紅軍第六軍(不久改為紅三軍),黃公略任軍長,劉士奇任政委(後為陳毅),下轄三個縱隊。與此同時,「贛西及(贛南的)興國、於都、寧都、南豐各縣共有赤色群眾150萬,寧岡、永新、蓮花、永豐、樂安、寧都六縣都是我們的;泰和、吉安、吉水除縣城外四鄉都在我們手裡;安福、新余、分宜、峽江、南豐、於都各有一部分在我們手裡;興國大部分是赤區」。

紅六軍成立後,向吉水一線推進。紅五軍向袁州開進,逼近吉安一帶。2月上旬,毛澤東、朱德率紅四軍由閩西返至吉安地區活動。此時,三路大軍雲集吉安外圍地帶。

然而,在這大好形勢和繁重的政治任務面前,贛西黨內一部分同志,卻在時局的估量和行動問題上,產生了嚴重分歧。在黨內紛爭「半生半死」不能解決的重要關頭,紅四軍前委在吉安陂頭召集紅四、五、六軍委和贛西、贛南、湘贛邊界特委聯席會議,討論贛西南的形勢與任務。會議原定2月10日在東固舉行,因鬥爭需要,提前於2月6日至9日在陂頭召開,史稱「二七」陂頭會議。

會議由毛澤東、劉士奇、曾山等領導進行。出席會議的有:紅四軍前委代表毛澤東、熊壽祺、宋裕和;贛西特委代表劉士奇、曾山、劉和謙、許白年、胡品;紅六軍軍委代表黃公略、王如痴、劉士奇(兼六軍政委)、姚起華(士兵);紅五軍軍委代表彭德懷、滕代遠因贛河阻隔,不能過河,來信大會委託黃公略、劉士奇代表五軍;贛西特委所召集的擴大會的代表;各行委中心縣區委負責同志;CY代表團;以及軍各縱隊負責人;蘇維埃黨團負責人李文林等40餘人。江漢波以省委巡視員資格參加了會議。

在毛澤東的主持下,聯席會議充分估量了當時的國際、國內形勢,討論和確定了贛西南黨的主要任務是:(1)擴大蘇維埃區域,實現「爭取江西」的口號與計畫;(2)深入土地革命;(3)擴大工農武裝。會議認為:「這三個任務之實現,將使南方各省反動勢力次第消滅於紅旗之下,廣大群眾團聚在紅旗的周圍,成為推動全國革命的一大動力」。

會議研究和確定了攻取吉安的行動目標和戰役部署。會議認為贛西特委提出的「打吉安」的動議是完全正確的,攻取吉安可以為「奪取江西全省勝利」造成強大聲勢,使「白色統治更形孤立」。在「攻吉」的問題上,會上產生了激烈的爭論,江漢波與劉士奇等意見相左。爭論的結果,通過了毛澤東的「拉開攻吉架式,但圍而不攻,掃清外圍,殲滅敵人」的主張。會議根據這一指導思想,進行了具體的戰役部署:紅四軍三縱隊、軍直屬隊進攻吉水;紅六軍二縱隊消滅水東之敵,監視吉安城;紅四軍四縱隊牽制敵金漢鼎部;紅五軍和邊界赤衛隊進逼吉安城;紅六軍一縱隊向三曲灘、吉安、峽江逼進。各路群眾武裝配合當地主力紅軍行動。會議還為紅軍、地方武裝及政權機關規定了嚴格的行動紀律和財政政策,提出了「打到吉安去消滅一切反動勢力」等戰鬥口號。

會議討論和解決了分配土地的政策問題。在土地問題上,贛西黨內一直有分歧,久而未決。「聯席會議提出討論有嚴重的爭論,結果照毛同志的意見通過。」根據當時省委巡視員張懷萬的報告說:「贛西對於土地問題,曾有兩個意見:一為沒收一切,平均分配;一為沒收豪紳地主反動派及富農剩餘土地和祠廟土地依照勞動力分配。這兩個意見堅持未得解決。」前委和毛澤東根據閩西土地鬥爭的經驗,提出「赤色政權久已建立者應沒收一切,其初起來的區域應為後說,分配方式應平分,以平分能奪取整個群眾,否則,不能奪取全部群眾。」會議最後通過了前委和毛澤東沒收一切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的主張。同時,討論和通過了一個四章二十三條的土地法,史稱《「二七」土地法》。這個土地法,比《井岡山土地法》《興國土地法》在沒收對象、分配對象、債務、徵稅等方面更為完備。

會議還成立了統一領導軍隊和幾塊根據地的領導機關——前委。這個前委統轄紅四軍、紅五軍、紅六軍三軍軍委、贛西南特委、閩西特委、粵東特委。前委委員有:毛澤東、朱德、陳毅、彭德懷、滕代遠、黃公略、潘心源、劉士奇、曾山、李文林、王懷,閩西兩人,粵東兩人。毛澤東為書記。毛澤東、曾山、劉士奇、朱德、潘心源五人為常委,彭德懷、黃公略為候補常委。同時,為統一贛西南黨的領導,決定將湘贛邊特委、贛西特委、贛南特委合併「建立新的贛西南特委」,指定了臨時負責人,特委領導成員由贛西南黨代會選舉產生。特委下設北路、南路、西路三路行委,指揮贛西南各地的群眾鬥爭。

「二七」陂頭會議是一次極為重要的會議。會議明確規定了贛西南黨的主要任務,確定了攻取吉安的行動目標和戰役部署,解決了分配土地的政策問題,制訂了土地法,成立了統一的領導機關,從而使贛西南的群眾鬥爭和土地革命走上了健康發展、生機勃勃的道路。

「二七」會議具有重大功績,也有不足之處。主要是對贛西黨的看法上不夠實事求是,錯誤地開除了省委巡視員江漢波(即張懷萬)的黨籍,處決了郭士俊等「四大黨官」,產生了一些不良影響。

「二七」會議後,在主力紅軍分兵發動群眾的推動下,湘贛邊界以至整個贛西南全面掀起了轟轟烈烈的土地革命運動。紅四軍、紅五軍、紅六軍根據前委的統一部署,在贛西南的廣闊地區內,分兵發動群眾,發展地方武裝,建立中心區域,為土地革命的深入全面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在毛澤東「一要分、二要快」的思想指導下,贛西南革命群眾根據「二七」《土地法》的規定,全面開展了如火如荼的分田運動。在分田運動中,吉水縣的水南、白沙一馬當先,很快取得了成果。隨即東固緊緊跟上,分田進展順利。在吉水、東固分田工作的影響下,湘贛邊界也全面鋪開。經過3個月的分田鬥爭,到1930年5月,永新、蓮花、寧岡、吉安、吉水、安福、興國全縣都分完了田地,永豐、萬安、泰和、樂安、南豐、廣昌、寧都、分宜、新余、峽江等縣,都大部或一部分分完了田地,取得了土地革命的重大勝利。

邊界各縣分田鬥爭的做法和步驟是:(1)召開群眾動員大會,說明分田鬥爭的意義和政策;(2)劃分階級,一般劃為地主、富農、中農、貧農、僱農五個階級;(3)成立分田委員會,具體領導分田;(4)調查核實土地,開展反瞞田鬥爭;(5)以原耕為基礎,以鄉為單位,按人口平均分配;(5)插田界牌,發土地證。在分田過程中有爭議的問題,統由以貧農為核心的鄉分田委員會協調解決。

分田以後,農村中的廣大貧苦農民得到了許多好處、實惠。如毛澤東在《興國調查》中所記述的:(1)分了田;(2)分了山;(3)分了穀子,部分解決了口糧問題;(4)欠地主、富農的債不要還了;(5)吃便宜米;(6)討老婆不要錢了;(7)死了人不要用錢,埋了就是;(8)牛價便宜;(9)減輕了禮節應酬、迷信用錢的負擔;(10)沒有煙賭、盜賊了;(11)自己能養豬吃肉了;(12)取得了政權,貧農成了農村政權的骨幹和指導階級了。這十二大好處,是贛西南土地鬥爭成果的生動寫照。

「二七」陂頭會議以後,在贛西南這塊土地上,隨著土地革命的深入開展,廣大農民不但在政治上翻了身,而且在經濟上得到了解放,革命熱情空前高漲,出現了踴躍參加紅軍的熱潮,群眾武裝鬥爭也迅猛發展,赤衛隊、游擊隊、紅軍縱隊等地方武裝不斷湧現。據1930年4月5日《張懷萬巡視贛西南報告》記述:「各地尚有許多游擊隊……吉峽隊有槍五十餘條,安分邊隊五十餘條,延福赤衛隊二十餘條,儒行十六條,吉水二十條,泰和隊五十條,萬安五十條,純化二十條,富田十六條,儒林十餘條,東固一百四五十條,永豐、樂安四五十條,中鵠、水南、白沙約三四十條,蓮花,永新約有四五百條,吉西約有五十條(贛南各地不在此內),約有槍千餘條。此外,紅軍學校有二百槍。統計四、五、六各軍,七、八、九各團,紅軍學校,各游赤等隊及新繳獲者,贛西南現有槍一萬餘支。」這些地方武裝,在贛西、贛南赤衛軍總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了轟轟烈烈的革命鬥爭。

為了加強對地方革命武裝的領導和指揮,並為集中地方武裝攻取吉安,有必要將地方武裝組成新的地方正規紅軍。恰在此時,中央在上海召開了全國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有將地方武裝整編為正規紅軍的決議,同時,中央於6月間派塗振農到閩西汀州傳達了中央的有關決議和命令。為此,贛西南特委召開了軍事會議,決定將贛西南地方武裝擴充統編為紅二十軍。於是,1930年6月底,紅二十軍在吉安陂頭村正式宣布成立。

紅二十軍軍長為曾炳春(後劉鐵超),政委兼軍委書記劉士奇(後曾炳春),參謀長劉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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