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井岡山革命根據地的後期鬥爭(1929年1月—1930年2月) 第十九章 袁、王之死

1929年2月下旬,紅四軍與江西紅二、四團在東固勝利會師時,毛澤東、朱德等獲悉井岡山已失守,於是決定率部到閩贛邊界開展游擊活動。

這時,誰也未料到;已調任紅四軍參謀長的袁文才與調任紅四軍前委秘書長的劉輝霄等,卻在東固私自離隊了。袁文才、劉輝霄等私自離隊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在東固偶然看到了中共「六大」決議案中關於誅殺土匪首領問題的文件。他們不敢相信,卻又十分害怕。

於是他們「便商量好離開部隊逃回家去。當時,袁文才、謝桂標、劉輝霄三人各帶一支手槍,袁文才化裝做小買賣生意的,肩挑一擔爛籮,籮里放些辣椒、大蒜。籮是雙層底,駁殼槍就放在籮底中間。謝桂標挑著兩個布袋,布袋裡裝著花生和小秤一把,手槍夾在手腋下。我(劉天林—引者注)和劉輝霄作為買牛皮的,劉輝霄夾一把雨傘,名為收買牛皮的小商人,我帶一付繩索,作為擔牛皮。繞山路走了20餘天后,到達了泰和,三天後到了永新南鄉新源背,與周桂春(原紅三十二團特務連連長)接了頭,當時我們很高興。此後,當即返回寧岡,住在柏路梨樹山,時間是1929年4月(陽曆五月份)。」

袁文才等回到寧岡後,秘密地與王佐見了面。此時,邊界已組建邊界紅軍獨立第一團,王佐為團長。王佐見袁文才回來,很是高興,就想讓袁文才來當團長。袁文才深知私自離隊的錯誤,執意不肯,便托王佐找寧岡縣委書記何長工「討個保」再說。

何長工聞知袁文才私自歸來,即與寧岡縣委幾個常委商議。未料,土籍革命派的龍超清、謝希安等人深為不滿。何長工只得向邊界特委巡視員宛希先作了彙報。宛希先與袁文才交誼甚厚,又覺得袁文才的私自離隊恐有「苦衷」,而目前正是用人之際,於是給了袁文才一個「黨內警告」處分。考慮到紅軍獨立一團已編入紅五軍,就把袁文才調回寧岡擔任縣赤衛大隊大隊長。劉輝霄、謝桂標仍回寧岡縣委、政府做事。

袁文才愉快地接受了處分。他任寧岡縣赤衛大隊大隊長後,即與王佐率領的紅軍獨立一團一起,積極奮戰,先後收復了邊界的部分失地。是年11月,他還在睦村打垮了寧岡反動靖衛團,擊斃了寧岡縣長陳宗經,赤衛大隊因此也得到很快發展,接近一個營。

可是,由於寧岡的土、客兩籍矛盾歷史上由來已久,且結怨甚深,袁文才作為客籍革命派首領,也就不可避免地重新捲入土客籍矛盾的漩渦之中。並且,這種矛盾發展到與永新縣委及邊界特委之間的摩擦與紛爭,愈演愈烈。

湘贛邊界的土客籍矛盾,在1927年10月秋收起義部隊來到寧岡後,毛澤東就已察覺了。對此,毛澤東曾在《井岡山前委給中央的報告》中寫道:「在邊界還有一件特別的事,就是土客籍的界線。本地人的土籍與數百年前殖民來此的廣東、福建籍,兩者之間發生很大的界限,歷史上仇怨非常之深,簡直成了很激烈的『民族』鬥爭。我們的割據區域內,寧岡、遂川、酃縣、茶陵,都有土客籍問題,而以寧岡的問題為最嚴重。這種界限,在道理上不應引到被剝削的工農階級,尤不應引到共產黨內。然在事實上,因多年歷史的遺留,土籍、客籍間的界限依然還有很大痕迹。」

對於這個矛盾,毛澤東等在邊界時,曾經做過大量的工作,使得土客兩籍間逐漸趨於相合。1929年1月紅四軍主力下山時,袁文才、劉輝霄的調離,就是毛澤東力除土客籍矛盾的傑作。可是,毛澤東和紅四軍主力下山後,這種矛盾又悄然而起了。當時,引起袁文才深深捲入這個矛盾之中,並直接發展到與永新縣委、湘贛邊特之間的對抗,主要源出自宛希先的被害事件。

其間,永新縣委負責人劉真娶了永新田大土豪龍慶樓的妹妹為妻。結婚期間,適逢邊界特委有事。邊界特委巡視員宛希先幾次派人叫劉真回來視事,劉真未從命。於是混入革命隊伍的壞人造謠說,龍家女子是內奸,想利用劉真的關係打進來破壞革命工作,將劉真的妻子槍殺了。後來,劉真在南昌開會途中,被龍慶樓抓獲殺害。有人又趁機造謠放風,誣告劉真慘死主因出自宛希先。永新縣一班人便信以為真,在1929年冬組織永新赤衛隊向宛希先興師問罪。宛希先正在九隴山工作,聞訊後逃入深山,後仍未倖免,被永新赤衛隊抓住,殘酷地殺害了。

袁文才素與宛希先關係甚篤,對宛希先被害極為憤慨,氣憤得罵了永新縣委。這些話傳到永新,當時永新的邊界特委委員朱昌偕、王懷等又結怨於袁文才,遂埋下禍苗。

加之,袁文才素來「只信仰個人,不相信群眾」,毛澤東在時,只佩服毛澤東個人,說「毛澤東是中央才」,「我就聽一個毛委員的」,對寧岡那種「土籍的黨」現象看不慣,在打土豪、分田地、人事安排等問題上與寧岡土籍革命派首領龍超清等意見不合。宛希先事件後,相互間的矛盾逐漸愈演愈烈。這時,邊界特委一些負責人對袁文才等意見很大,幾欲除之而後快,多次向中央報告反映袁文才、王佐的問題,把袁、王歸之於「土匪」之列,推向對立面。隨著土客籍矛盾的加劇,又適值中央「六大」決議案中有關於土匪問題的處理政策,這便為錯殺袁、王提供了機會和政策上的依據。

1928年底,中共第六次代表大會的決議案傳到井岡山根據地。「六大」關於《蘇維埃政權組織問題決議案》中第十個問題,「對土匪的關係」是這樣規定的:「與土匪或類似的團體聯盟僅在武裝起義以前可以適用,武裝起義後宜解除其武裝,並嚴厲的鎮壓他們,這是保持地方秩序和避免反革命的頭領死灰復燃。他們首領應噹噹作反革命的首領看待,即令他們幫助武裝起義亦應如此。這類首領均應完全殲除。讓土匪深入革命隊伍或政府中,是危險異常的。這些分子必須從革命軍隊和政府機關中驅逐出去,即其最可靠的一部分,亦只能利用他們在敵人後方工作,絕不能位置於他們於蘇維埃政府範圍之內。」

這個決議,對「土匪武裝」不加區別地一律採取「嚴厲鎮壓」和對其首領「完全殲除」的政策,是不妥的,實際是一種「左」傾錯誤政策。袁、王雖出身綠林,但其部隊在改編前就已經是黨領導下的農民自衛軍,大隴升編後已是紅軍的一支重要武裝,是紅三十二團,而不是什麼「土匪武裝」。而且,袁文才在大革命中就已入黨,王佐在改編後不久也加入了黨的組織,都是黨內同志。因之,毛澤東在柏路會議傳達「六大」決議時,曾召集專門會議,具體分析了袁、王的情況,明確地作出了「袁、王不能殺」的決定。

但是,湘贛邊界特委和永新、寧岡縣委的一部分同志,機械地理解「六大」決議案的政策精神,並不顧柏路會議的決議和毛澤東的意見,仍然堅持袁、王是「土匪首領」的錯誤觀點,主張誅殺袁、王。這一方面是對袁、王武裝的性質沒有作具體分析,另一方面,主要是邊界土客籍矛盾激化的一種反映。再加上當時邊界特委的幾任領導人亦持此觀點,就加速了錯殺袁、王的進程。如楊開明在1929年2月25日的《關於湘贛邊蘇區情況的綜合報告》中就說:「邊界的土匪,一為袁文才部,一為王佐部」,「我們與他們利益的衝突,終久是要爆發的。所以奪取土匪的群眾,加速急謀解決土匪首領,應是邊界刻不容緩的工作,須特別注意才行。」鄧乾元在《關於湘贛邊界五月至八月工作對中央的報告》中,也強調了上述觀點和態度,提出:「土匪問題——對此問題,邊界原有三策:第一調開此為上策,二是敷衍以圖安定為中策,三照六次全會的指示解決之,此為下策。」「依現時之情形,而中策不能再行,上策能行固好,不能行則請問是否執行下策或另想辦法?」他還提出:「邊界政權的危機——是以危害邊界的第一個勢力就是土匪,本來邊界的政權並不是真正的共產黨所領導的政權,而是與土匪合作的聯合政權。」

上述邊界特委領導人的報告、文件,均將袁、王視為「土匪」看待,其錯誤是十分明顯的。正因為上有中央「六大」文件精神,下有邊界特委的錯誤指導思想,袁、王之被錯殺的悲劇發生了。

1929年下半年,中共中央派彭清泉(即潘心源)為巡視員來湘贛邊界巡視工作。在彭清泉的指導下,1930年1月18日至21日,湘贛邊特委、贛西特委、紅五軍軍委在遂川縣于田召開了一次聯席會議。

據1930年4月27日《五軍軍委滕代遠報告》記載:「四縱隊因參加贛西總暴動,奪取吉安的行動,雖未攻下,但亦得很多的勝利回到永新,與軍部集中。繼向泰和、萬安、遂川等縣游擊,乘機參加贛西特委發起召集西特邊特軍委聯席會……聯席會很順利的在遂川開了4天,有代表9人,並有中央巡視員彭清泉出席。」另據1930年3月《贛西南特委向省委報告》記載:「適中央巡視員彭清泉同志到來,向西特發起在遂川召集五軍委邊西兩特委聯席會議,在會議中除了接受西特打吉安的正確主張外,還決定統一邊界兩特組織。集中江西紅軍獨立二、三、四、五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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