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歷史資料 對起義軍五項方針

各地委:

此後關於敵軍起義過來參加我人民解放軍的任何部隊,我們除明告以人民解放軍,是勞動人民的軍隊,為中共所創造與領導,為保衛新民主革命戰爭的徹底勝利,人民解放軍必須是單一政黨的領導,不容有任何黨派在內活動和發展,並須要求其接受下述五項方針:

(一)由上而下的政治委員制;(二)各級政治部組織;(三)連隊的士兵委員會;(四)由政治部派人發展中共黨的組織;(五)該部的其他黨派組織應全部公開,並停止或禁止其活動。這一有關我黨建軍政策及在軍隊中的工作方針,必須堅決設法實行,以改造其部隊,但在實旋中,可以依據實際情況,逐步的有計畫的去完成改造的目的。

中共中央西北局

黃[三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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