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新聞首腦 毛澤東頻頻致函胡喬木

擔任中央人民政府發言人,擔任新聞總署署長,胡喬木跟毛澤東的聯繫頻繁。不過,已經進了北京城,雖然同住中南海,畢竟不像在延安那樣喊一聲就過來。何況胡喬木擔任了許多職務,要參與許多社會活動。因此,毛澤東常常給胡喬木寫便函。如今,透過這些毛澤東便函,倒是可以看出胡喬木當年的工作情形。

1949年10月21日,毛澤東一份便函如下——

喬木:

我軍於昨日到達迪化(引者註:烏魯木齊的舊稱)。請寫短評一篇,能於明日見報為好。關於人民解放軍入新的消息及評論,不要有「佔領」字樣,均稱到達某地;評論中應提到得到新疆軍政當局同意並歡迎人民解放軍迅速開進的。

毛澤東

10月21日下午三時

三天後,毛澤東又寫一函——

喬木:

此類新聞,不應在全國發表,也不應在西安蘭州的廣播台上廣播,只可在哈密等地地方報紙上發表。並請擬電告知彭、甘。

毛澤東

10月24日

毛澤東提及的「這類新聞」,是指進駐新疆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逮捕了原國民黨軍隊中的反動分子的新聞。彭,彭德懷。甘,甘泗琪。他倆當時擔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司令員及政治部主任。可見毛澤東慮事甚細,很注意新聞的分寸。

在胡喬木兼任《人民日報》社長時,總編輯為鄧拓。1949年12月1日,鄧拓寫了關於《人民日報》存在問題及進行改革的意見,給陸定一、胡喬木並報毛澤東、劉少奇。毛澤東作了如下批語——

喬木:

此事應早日解決,不應拖得太久。鄧拓意見似乎是好的。

毛澤東

12月4日

1950年元旦,正在莫斯科訪問的毛澤東發來電報——

少奇轉喬木:

廣西全境,廣東之南路及雷州半島,西南全境(除李彌、余程萬二部及西昌胡宗南一部外),西北全境,殘敵均已肅清。請用中共中央名義起草一個致各野戰軍的賀電,電稿寫好後告我看一下再發。

毛澤東

1月1日

1950年1月14日,毛澤東又發電報給胡喬木,告知「我今晚九時動身去列寧城參觀,要三天才能回來」。毛澤東囑這三天內《人民日報》社論「由少奇同志看過即可發表」。

2月14日,毛澤東發來頗長的電報,註明「限即刻到」,交「少奇、喬木」。毛澤東要他們「將新華社(社)論《中蘇友好合作的新時代》一文立即作如下之修改,然後隨條約一道於今夜廣播」。毛澤東陳述了六條意見,最後寫道:「以上刪改,請喬木負責改好校正無訛,並請少奇同志精校一遍,務使毫無遺憾,與中蘇雙方所發表的條約及協定內容完全一致,否則參差不齊,影響很壞,至要至要!」

1950年9月29日,毛澤東致函胡喬木,指出:「請查過去宣傳中有無規定在1950年打台灣的事,有人說他看過元旦文件內說今年要打台灣的話,未知確否?以後請注意……」

在1950年10月21日,毛澤東連發兩函給胡喬木:

喬木同志:

外國通訊社如對志願軍有反映,請注意在四五天內不要登載在《參考消息》上。

毛澤東

10月21日

喬木同志:

昨日《光明日報》上吳耀宗的文章,可以廣播,《人民日報》應當轉載。

毛澤東

10月21日

吳耀宗當時任中華基督教青年會全國協會出版組主任,他在《光明日報》上發表了《這樣推進基督教革新運動》一文。

在1950年11月3日,毛澤東致函胡喬木——

喬木:

此件天津《進步日報》已發表,北京《人民日報》及《光明日報》似可以發表,請酌辦。

毛澤東

11月3日

此處提及的是北京大學曾昭倫教授等三百多人聯名致函毛澤東,表示抗議美國發動侵朝戰爭。

翌日,毛澤東致函胡喬木,則是關於發表《各民主黨派聯合宣言》(羅隆基起草,關於各民主黨派全力擁護抗美援朝)——

喬木,並徐冰同志:

此件請喬木即印清樣七份,印好後以四份分送毛周劉朱(引者註:指毛澤東、周恩來、劉少奇、朱德),以三份交徐冰,請徐冰於今日下午再找李濟深、黃炎培、羅隆基三人一閱,取得同意,於今日下午七時以前退回我。

毛澤東

11月4日上午九時

11月17日,毛澤東致胡喬木函指出:「《參考消息》上,無根據地亂安題目,幫助美國人恐嚇中國人,也應加以整頓。」

毛澤東素來重視報紙,閱報甚細。他給胡喬木寫了那麼多的信件,表明他對新聞工作的注重。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