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放火者(陳明)

長征的鐵流,衝破了敵人第四道封鎖線,勝利地渡過湘江後,繼續向西北運動,進入越城嶺山脈,越過有名的高山——老山界後,進入苗山苗民區域。

苗山是南嶺山脈的一部分。南嶺山脈由雲南東來,沿廣西、貴州二省之間,東向湖南、廣東二省交界,出江西、福建。在廣西、貴州、湖南邊境一帶又名越城嶺,山巒重疊,樹木茂密,東西延長六百餘里,南北二百餘里。苗民被漢族的統治者從長江流域的平原驅逐至這叢山中棲止,所以又名苗山。

苗人聚居此山,因樹木茂盛,多以樹木板片沿山架屋,互相接連,很多由山腳下一直接連到山頂。這種屋子,一經著火,如無新式防火工具的消防隊,簡直無法挽救,只有任它完全燒毀全村莊。所以我們開始進入苗民區域,就相當注意,在開始的幾天來,也沒有發生什麼大的火災。那些小的火災,如塘坊邊唐洞山底木橋的著火等,經灌救後,也就沒有什麼問題,所以「火」還沒有使我們發生恐怖。

越過老山界的第四天,我們中央縱隊到了山坳,幹部團還要前進五里路,到一個叫做「尖頂」的苗人莊子宿營。那天我們走了一百里路,而且是當後衛,所以到達山坳時,天就昏黃,再走到尖頂時,天已完全昏黑,只知道從這山頂上去再下山半里路,就進入莊子,而這莊子是在半坡上。團部住在進口的房子,其他各營和上干隊是還要下去,至於整個村莊的形勢,是不知道的。

疲勞迫著我們,並且明天一早還要前進,所以我們打好床鋪、洗腳、吃飯後,就準備睡覺,忽然屋外有人在喊:「失火失火!趕快救火!」我們趕快跑到屋外一看,在我們住房下邊的第五個房子著了火,火光衝天,照耀全村。看見我們這庄的屋子,是建立在山窩的半山上,屋子是從半山腳架起,一直接連到山頂上的一片木屋子,這火可以一下子把它全部燒完,而且從下向上燒是很快的,火從這一屋子很快地就跳到那個屋子,這給了我很大的恐慌和威嚇,因為:第一如果把莊子燒完,我們將怎樣賠償群眾這巨大的損失,而給敵人以紅軍殺人放火造謠誣衊的藉口;第二要使我們馬上沒有地方宿營,而且會使部分的同志被火燒死。所以我們當前的任務是馬上就跑下去,喊叫大家來救火。

但是救火,第一要水,第二要有工具把水運到屋上去。剛好離著火屋子三十米地方有一水池,但木桶很少,經大家分頭找尋後,找到十幾個木桶,把人分路排隊,由水池一直到著火處,一個傳一個遞上去,但杯水車薪,不能把這樣兇猛的火撲滅下去。救火是我生平第一次的工作,是毫無經驗的,但我們是馬上學會了。要撲滅這猛火,使不致蔓延,不僅是靠水,而主要的是要把可能蔓延到的地方預先截斷,使火無法蔓延,而以水撲救火勢不大的地區,才能奏效。我們採用這種辦法後,經過差不多一點鐘的時間,群眾集體的努力,才把這漫天的惡火撲滅下去,把這莊子從火災里救出來。共只燒了三個半屋子,賠了群眾一百多塊大洋。到十二點鐘以後,大家才得睡覺休息,而且還把火的恐怖,帶到夢裡去。

誰是放火者?這是我們要追究和考察的。首先起火的地方是五連三班學生隔壁的空房子里。當時學生已入睡,空房子無人住,怎麼會起火呢?一般的老百姓都不在家,是誰放火呢?是我們紅色戰士失慎呢?還是有個別反革命分子混在我們隊伍里搗亂呢?當時是找不到真正原因,但無疑的這火不是「天火」,是人放的。從此我們對防火的戒備是加緊了。我們把防火的工作提到政治的水平,我們從幹部和全體學員中宣傳火對於我們的危險和嚴重性,我們要以最高度的政治的階級的警覺性來對付放火者。我們組織了專門的嚴密的救火機械,使火不能發揚它的威力成為火災,如每連指定一排為救火排,每營組織救火隊,排和班中組織運水組、挖撥組。每到宿營地,首先就要預備必要的水和水桶,火把不準拿進房子去,晚上以營為單位組織巡查消防隊等。當時把火當成為我們的主要敵人,防火是我們的中心工作,把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去對付火。我們的上級幹部隊行軍,除了背槍外,還背一個救火的工具——水龍。

離尖頂的第三天,我們到了龍坪。龍坪是廣西龍勝縣管的一個鎮,有四五百家僮民。僮民比苗民看來要進步些,道路是用很平滑的花崗石鋪的,快進村的道路兩旁有很多的水車磨面、碾穀子,田壩子也比較寬大,房子雖然同樣是木房,但比較高大。這地僮民據說就是從江西吉安搬來的,語言和生活的樣子,與漢人無大異,不知這種僮民是明朝人因避清朝的壓迫屠殺跑到這裡來的?還是同其他苗民一樣被漢族統治者趕來的?

那天我因領導一個突擊隊,到第三營突擊整頓紀律。第三營是先頭部隊,所以我到下午二時左右就到了龍坪,住在村口的幾排大房子里。團部和軍委直屬隊是住在那邊鎮上,因為開會檢查紀律和進行各種防火工作,雖然是很早達宿營地,也沒到鎮上去。下午傍晚時,當後衛的團部和各營隊伍已經到達,我們才吃完晚飯,忽然聽到外面喊叫:「救火救火!」我跑到外面一看,看見左邊鎮上煙焰衝天,映得滿天通紅。我即喊三連學員除留一部警戒外,其餘的都過去幫助救火。我趕到那邊鎮口城門邊時,火已到城門邊。全鎮有四五處起火,火勢比尖頂更兇猛,蔓延很快,而且離水很遠,我又不明瞭鎮上街道位置情形,所以當時茫無辦法。忽碰到團部的人,說火勢猛烈無法撲滅,要第三營派一連到對河警戒,其餘人員集結到山上空地待命。火勢益狂,滿天通紅,不到一點鐘時間,全鎮幾百家木房大部化為焦土!賠了群眾幾千塊大洋,火對於我們的恐怖達到極點。

誰是放火者?據目睹者說:起火是在工兵連隔壁的無人住的草房子里,接著有其他幾處同時起火。當這些地方火起時,即有人從火內跳出來。這些人不像平常住家的老百姓,而是短裝兇悍的惡漢,所以當時給我們捉到幾個。經審判後,他們承認火是他們放的,他們受了團總和廣西敵人收買派送,有計畫地來放火。他們的目的:第一要製造他們所說的「共匪」殺人放火的事實材料;第二破壞紅軍和居民的關係;第三搗亂紅軍使不得安定休息,甚至燒死我們。這是何等毒辣的陰謀呵!階級鬥爭的殘酷,更引起全體戰士對敵人的高度憤怒。被我們捉到的三個放火者,在黑夜行軍中曾被跑脫一個。第二天我們的朱總司令,聽到這事時,余怒未息地說:

「為什麼讓這些惡賊跑了,不留著給群眾看清楚國民黨的罪惡!這些惡賊,喪心病狂,甘心受人利用,膽敢到處放火,不殺了他們做什麼?人家說我們共產黨紅軍殺人放火,而我們的同志都太過誠實,捉到這樣的敵人,還讓他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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