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巾幗英雄,馬前託孤 五、李美群領導近百人的游擊隊,在寧都山區與敵戰鬥兩個多月

她的生命走向了盡頭,那是一條不歸路。

鐵桶般的白軍圍剿,圍住了留守的地方紅軍及赤衛隊。

1934年10月,紅軍主力長征。項英、陳毅等直接領導的中央機關和地方黨政機關,以及少數武裝,堅持游擊戰爭。

李美群因患肺病,沒有參加長征。她與江西省委代理書記曾山、省蘇維埃主席劉啟耀、江西軍區司令員李賜凡等,隨紅軍游擊隊,輾轉於寧都縣以北的崇山密林,與白軍展開游擊戰。

局勢越來越危急,10月7日石城失守,10月10日古龍崗失守,10月14日興國失守,10月28日寧都失守,11月1日長汀失守,11月10日瑞金失守,11月17日於都失守。中央蘇區主要地域均被敵佔領。省委決定,主要領導幹部分散到各營團去。

李美群領導近百人的游擊隊,在寧都北部山區被國民黨第94師圍困達兩個多月,敵人到處築堡,布設明崗暗哨,縱火燒山,日夜搜剿。

形勢日益艱險,李美群沉著鎮定,召開黨團員、幹部會議,鼓勵大家保持革命者、共產黨員的氣節,戰鬥到底,寧死不屈。

大雪紛飛,天寒地凍,群眾送糧、菜上山日漸困難。戰友們在李美群的帶領下,忍受著氣候寒冷,缺醫少葯,糧菜斷絕,疾病蔓延的困難,堅守在崇山峻岭之中。1935年1月,白軍以數十倍的兵力,猛攻游擊隊營地。經激烈拼搏,游擊隊終因彈盡糧絕,孤立無援而失敗。

艱苦的環境中,李美群的肺病加重,日夜煎熬著她的身體,已經無力搏敵。

面對包抄上來的白軍,她被捕的前幾分鐘,還向戰友們喊話,鼓勵大家英勇戰鬥。

被捕後,她被押至江西省第一監獄。在長期的審訊、羈押期間,李美群機智勇敢地開展獄中鬥爭。她有膽有識,能力超群,使敵人不得不嘆服。

1935年3月22日,《江西民國日報》在「三女匪俘」一文中披露道:

「……李美群則為較有地位之女子,年不過20。聞李本不識字,但辦事能力甚強,自經共匪訓練後,已能寫若干普通信矣。」李美群被捕後,叛徒供出了其真實身份,被敵人作為重要政治犯,戴上手銬腳鐐,解送到南昌江西省第一監獄。睡的是潮濕的光地板。

一天,李美群被看守員傳去過堂,敵法官先問了她的機關、姓名、年齡之後,接著厲聲喝問:「你在共產黨內擔任什麼工作?」「推翻欺壓工農的反動政府,打倒吸窮人血汗的官僚地主。」既然暴露了身份,李美群索性硬碰硬回答,像一把利劍,鋒芒畢露,毫不留情。

法官勃然大怒,站起來,拍著桌子,氣勢洶洶道:「老實點,誰要你說這些!」李無所畏懼,毫不示弱,大聲回答說:「我一向很老實,做了什麼就講什麼,我乾的工作就是這些。」「我問你,共產黨留下了多少人?有哪些領導人?現在什麼地方?」「一個人,在你面前,就是我,我就是領導。」李美群回答得十分乾脆。

「放肆!」法官雙手撐在桌面上,大聲吼叫起來,「不怕死嗎,你知道這是什麼地方!」李美群冷笑一聲說:「若是怕死,就不革命。你問我這是什麼地方,我知道,這是地獄。」敵人原來以為,李美群是個年輕軟弱女子,用不著花多少功夫,一切都會招供。其實不然,她卻剛強無比、視死如歸,弄得法官十分狼狽。

法官被她的美貌吸引,還不甘心,一時人面,一時鬼相,竟對她說:「李美群,你的名字很好聽,你是一個年輕有為、美貌超群的女子,千萬不要浪費了自己的美貌。如果能說出真實情況來,美好的前途不可估量,不要自作聰明。刑法無情,皮肉有痛,到時後悔就晚了。」李美群嘲諷地回答道:「我有我的打算,用不著你擔心。」第一次審問算是過去了。這次沒有用刑,後來,敵人每審訊一次,就從肉體上折磨一次。毒打、灌辣椒水、踩杠子、手指刺針,但她總是咬緊牙關,從不求饒,表現出一個共產黨員的浩然正氣與錚錚鐵骨。

當時,監獄犯人成份複雜,思想也複雜。除了彼此熟悉了解的同志,說話都十分謹慎。李美群經常支撐著遍體鱗傷的身子,利用一切機會鼓勵難友們:要相信蘇維埃會回來,相信共產黨,堅持到底。遇到不三不四的犯人,她就一語雙關,或嚴厲斥責,或含蓄地表白著號子里暗無天日,總有一天我們會見到太陽。

當時,李美群身患肺結核,經常咳血,說話都很吃力。但每次和敵人及叛徒辯駁時,卻大義凜然,眼睛裡飄閃著仇恨的火焰,話語鏗鏘,擲地有聲。

據同監獄的難友萬香(解放後曾任興國縣委副書記)回憶說:方誌敏的愛人繆敏關押在李美群對面,她很悲傷,美群經常安慰她,鼓勵她化悲痛為力量。

有一次,繆敏拿著方誌敏罹難時的照片哭泣,大家都很難過。這時,兇惡的女看守,拿著木棒,氣勢洶洶地要打繆敏,並且大罵「土匪婆,要造反了?」難友們都用憤怒的目光刺向女看守。

強忍著病痛的折磨,李美群吃力地站了起來,怒目而視,氣憤地反駁:「我們的親人被殺害了,難道連哭都不允許嗎?」女看守十分尷尬,無言可答,只好走開了。

在獄中,美群常主動關心、照顧難友,耐心開導想不開的難友,為受刑難友梳頭、擦身。

有一次,她在7號女牢門口,看見一塊「萬根秀寄押」的牌子。趁人不注意時,美群關切地對興國老鄉萬根秀說:「根秀,你不要怕這些狗東西,要放大膽子同他們斗。這塊牌子說明:現在,敵人還沒有掌握你的情況,你應該先發制人,主動向敵人的軍法處申訴。問他們,為什麼不判刑又不釋放,使你坐了兩個月的瞎眼班房。」她還幫萬根秀代寫了起訴書,要求軍法處「有罪就判,無罪就放」。果然,不出幾天,兩個法警把萬押送九江「感化院」,到1937年初,國共合作抗日,萬被釋放回興國。

不服硬,也不服軟。敵人拿李美群沒有辦法,最後,判了她12年徒刑。

頻繁地咳血,使她的身體越來越虛弱。肺結核,當時是不治之症。李美群冷靜地面對死亡,她不怕死,唯一放心不下的,是她的親生骨肉中全列。

1936年春,由於肺結核與艱苦生活的雙重摺磨,李美群骨瘦如柴,黑牢終於吞噬了她年輕的生命。是年,她才25歲。

玉隕香消。獄警把她的屍體扔在高高的獄牆外,屍骨無存。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