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與瞿秋白一起被捕的兩個女人 三、紅色政權中,出現了一對引人注目的夫妻部長

經不懈努力,延期四次的「一蘇大會」,確定了最後時刻表――1931年11月7日。

立國在即,可是,時至10月,蘇維埃共和國的憲法、土地法、婚姻法及許多基本法卻沒有制訂。

立國無法,國為何國?制訂紅色法律,成為燃眉之急。即將就任共和國主席的毛澤東,與蘇區中央局常委緊急磋商,問:「瑞金能不能找到起草這些法律的人?」任弼時立即搖頭。

毛澤東想了想,無奈地說:「只有電告中央,請那邊抓緊起草電告。」「那邊」,指的是駐滬的中共中央局。幾天後,任弼時興沖沖地跑來告訴毛澤東:「有辦法了,中央給我們派來了一位紅色法律專家!」「喔,那太好了,他是誰?」毛澤東高興地問。

「他叫梁柏台,中共早期黨員,1921年,和劉少奇、肖勁光、王一飛我們一起從上海去莫斯科學習,在那邊,他與蔡和森、瞿秋白、吳玉章、林伯渠、葉劍英、劉伯承、劉伯堅、肖三等人都很熟悉,後來,專門從事法律工作,對政府工作也很熟悉。」「他在哪裡,我們去看看他。」毛澤東很受鼓舞,起身就要去見人。

「他和他愛人周月林同志,已經到達了長汀,路途不暢通,暫時滯留在閩粵贛省委幫助工作。」「哦,那趕緊,派劉伯堅同志辛苦一趟,去把他們接過來。」數日後,劉伯堅專程率一支精銳的小部隊,開闢了贛閩通道,把梁柏台、周月林,以及陸定一的妻子唐儀貞等人,一路接送到瑞金葉坪村,見到了早在上海外國語學社就結識的任弼時,見到了毛澤東、朱德等人。梁柏台臨急受命,立即著手制訂紅色法律:《憲法大綱》、《婚姻法》、《組織法》等,「一蘇大會」後,他成為司法部部長,後兼任內務部部長。

周月林擔任中共中央局婦女部部長,是因為一個偶然契機。

起初,在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周月林分管婦女方面的工作,名稱不叫婦女部,而叫中央婦女生活改善委員會。周月林是主任,金維映、范樂春等同志是委員。臨時中央政府,討論通過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婦女生活改善委員會組織綱要》。經過一段調查研究,周月林著手抓了三個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開展放腳運動。蘇區的婦女,雖然在政治上規定享受男女平等的權利,在經濟上同男人一樣分得了土地,因為是小腳,行動不便,不能耕作不能參加生產勞動,只能圍著鍋台轉,最多下地送飯送水。如此,在經濟上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平等。針對這些情況,蘇區內大力宣傳大腳的好處,開展了放腳運動,大部分婦女把纏腳放開了,更多的女子,從此以後不再纏腳,結束了數百年來的纏腳陋習。

丈夫打罵妻子,公婆虐待童養媳的現象,在農村歷來很嚴重。蘇維埃政府剛剛頒布了婚姻條例,也難以很好貫徹執行,有的區、鄉蘇維埃政府主席,不清楚婚姻法是怎麼回事,以為就是要女人結婚,竟然發出布告:限定當地寡婦,5日內,必須全部嫁人。婦女生活改善委員會,抓住婚姻條例的貫徹,大力宣傳男女婚姻自由,禁止帶童養媳,並且在《紅色中華》報上,揭露一些事例,抨擊醜惡行為。婦女們非常高興,堅決擁護蘇維埃。

婦女們都發動起來了,周月林抓的工作重點就是擴紅。在紅區內,普遍成立了擴紅隊、慰勞隊、洗衣隊,在婦女中掀起送郎、送子當紅軍的熱潮。把婦女工作的重點,與擴大一百萬鐵的紅軍連結,與整個蘇維埃政權連在一塊。

宣傳男女婚姻自由,有些婦女很高興,錯誤地認為:自由,就是可以由著自己性子隨便亂來。於是,一些地方出現了亂來的事情。有的女子,今天跟這個好,明天又跟那個好,朝三暮四。也有的人,本來就反對婦女平等、婦女解放,乘機亂說:這就是共產共妻。從而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許多人對婦女工作有看法。

中央召集各縣負責人會議,有些人便提出要周月林去講話,其實是設了一個圈套。

周月林不明就裡,按慣例行事,有請就去,開口就講。不料,話講完了,掌聲稀疏,基層的人開始輪番提問:「婚姻自由,是不是婚姻隨便,為什麼有的女子亂搞?」「男女平等,男的不可以打女的,那女人惹事生非,不就上天啦!」……

與會的大部分男人,受傳統觀念、地方舊俗所囿,都對男女平等不滿,這時七嘴八舌,你爭我搶,提了一籮筐意見,眼睜睜地要周月林部長回答,他們也想乘機看看這位年輕漂亮的女部長的本事。

周月林是喝大河水的人,對這種場面不但不怯,還巴不得有這種機會宣傳宣傳,她仔細聽完,耐心解答:

「貫徹婚姻條例,提倡婚姻自由,實行男女平等,並沒有說可以亂搞。但是,大家說的情況也都是事實,一時間也不可避免。婦女們經受幾千年的封建壓迫,一下子解放了,就像籠子里的鳥,突然從籠中飛出來,東南西北,不知該怎麼飛。這就需要我們多做宣傳、教育工作,婦女工作也不光是婦女的事,要大家一起做,各級蘇維埃政府來做,特別是在座的各位領導一起來做……」說到這一層,她就展開來談工作:「在座的都是各縣領導,有的人很忙,要求你們天天做婦女工作也不現實,但是,你們誰家沒有母親、妻子、嫂子、姐妹呢?你們就先協助我,做好自己家裡的工作吧……」婦女工作,實際上也是各縣蘇維埃政府的事情,是在座者各自自己的工作。

這一說,會場上沒人吭聲了,從此,都知道這個年輕漂亮的婦女部長厲害。

在瑞金,人們經常能看到,剪一頭短髮,穿著一身戎裝的周月林,騎一匹棗紅馬,忙忙碌碌,奔波不停。

「一蘇大會」後,瑞金一下冒出來十幾個部長。這些部長們從來沒有搞過政府工作,碰到問題就來找梁柏台,梁柏台就成了各部的顧問。來找得最多的是何叔衡,他過去一直做黨務工作,一下子當了中華蘇維埃最高法庭主席,幾乎每天都會碰到一些案子。判案子可不像別的事,大問題搞不好,就要了人家的命,小問題搞不好,也會激化矛盾,必須慎之又慎。

有許多人到最高法庭告狀,說劉開擺架子,官僚主義特別嚴重。劉開當時是中央政府辦公廳廳長,文化很高,辦事也有些驕傲,群眾反映大。項英、何叔衡就來找梁柏台商量,要想辦法,按照什麼法律處罰劉開。

梁柏台聽完了事實介紹,說:「官僚主義是不好,但大家還是同志嘛。反對官僚主義不宜使用法律,應該採取教育的辦法解決。」「用什麼樣的教育辦法呢?」項英、何叔衡問。

梁柏台想了想說:「比如,可以用『公審』的辦法。」「公審,怎麼公審呀?」項英、何叔衡面面相覷。

蘇聯有許多「公審」的範例,梁柏台把程序介紹了一下。項英、何叔衡聞所未聞,一聽,覺得很有道理。項英連連點頭稱是,說:「那好,就讓何叔衡主席來『公審』他吧!」「不行不行,」梁柏台又說:「審案子,重要的案子主席可以出場,不重要的,主席可不出場。這種『公審』,還不同於審案子,不用法庭出場,更不用主席出面,叫別的人去就可以。」太嚴厲不行,不嚴肅也不行,那麼叫誰去合適呢?!項英與何叔衡商量了許久,決定叫周月林擔任主審。為了表現民主,又讓鄧子恢擔任陪審。公審會場就設在最高法院門外,在大坪上搭了一個檯子,把機關幹部和部分群眾召集到一塊,就面對面地數落劉開的缺點、錯誤。那形式,相當於如今的大會批評。這樣既教育了劉開本人,又教育了大家。

「公審」是個新鮮會。那天,大家都來看熱鬧,到會者很多。張聞天也來參加了會議,會議結束時,張聞天講了話。他說:「今天的公審會開得不錯,主審人審得好。政府有這樣的女同志做婦女工作,中央還沒有,嗯,我們黨中央也應該有……」不久,中共中央增設了一個婦女部,把周月林調去,擔任了婦女部長。梁柏台、周月林二人成為有名的「部長夫婦」。

1934年1月21日,「二蘇大」在瑞金沙洲壩中央大禮堂召開。周月林和梁柏台雙雙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而周月林的位置更為重要,她和毛澤東、項英、張國燾、朱德、張聞天、博古、周恩來、瞿秋白、劉少奇、陳雲、林伯渠等17人組成中央主席團,為執行委員會閉幕之後最高政權機關。她是主席團中唯一的女性。

當時,周月林對此殊榮,感到不安,曾對博古提出:按政治水平,工作能力,應該選鄧穎超為主席團成員更合適。

博古回答:我們要按票數來的。

「二蘇大」不久,毛主席找周月林談話,又讓她擔任了中央蘇區剛成立的國家醫院院長。

周月林夫婦自進入中央蘇區,便直奔中華蘇維埃政府所在地瑞金葉坪村報到,起初在謝氏宗祠居住。後來,因為叛徒告密,白軍的飛機對這一帶進行轟炸、掃射,臨時中央政府機關轉移,他們隨之遷居沙洲壩村元太屋楊氏私宅;後又遷往郊區的雲石山古寺廟,周月林夫婦與毛澤東夫婦一塊在蘇維埃中央政府機關工作,一直是隔壁鄰居,經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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