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迴卷 逍遙遊 第344回 登台此宣當自斬,妄擬天心為己心

青帝沒有一句廢話,甚至連開場白都沒有,直截了當開口道:「不可妄擬天心為己心。」

這是天條的第一句,仙家妙語聲聞並不複雜,但要把它具體描述出來卻很困難,勉強可以這樣解構

世人經常說的兩句話讓人覺得很無奈、很悲情甚至可怕,一句是「我這麼愛你,你為何不愛我?」另一句是「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你好!」它們可能出現在各種不同的情況下,具體何指、究竟有沒有道理,不必一一去做解釋。

但超脫輪迴的仙家,從修行本源而論,不欲為紅塵中的痴男怨女。超脫輪迴是自己的福緣,指引世人超脫輪迴是自己的功德。世人愛也罷、恨也罷、羨也罷、妒也罷,那是世人的選擇,仙家既無法強求,也不可強求。

世間修士或普通凡人,修行發願堅定不移或偏執自視,都是輪迴中的眾生相。做為已超脫輪迴的仙家,則不應彼此妄擬他人,否則世間之亂遲早波及仙界,進而返亂眾生。

諸菩薩可以說無量光照徹十方世界,這才是真正的覺悟超脫。諸天魔可以說世界就是我的世界,當直指本心證入他化自在天。諸金仙可以說清靜逍遙、法自然之造化才是道果所求。鎮元大仙也可以跳出來說一句「萬流歸宗,合光同塵」。

不能說他們錯,也許都對,但有一點是不對的。譬如加百列堅信天主的光輝照耀一切,卻不能以她期待的方式要求佛國靈山接受照耀,她這種求證之心也許令人欽佩,但卻沒有意義。

加百列可以說天主的光輝懷抱一切,那就在靈台中懷抱未曾照耀的世界,而不是強求仙界諸天世界都能受其照耀,這便是區別。

諸天世界之中,皆超脫輪迴,不得於教外稱外教,不得於門外稱外道,仙家不論修求只論行止。其實諸教諸派之中,早有類似的戒律,但諸天世界中並非全然如此,而這則天條的含義更廣——立環天之戒,諸仙家不得妄擬天心。

妙語聲聞送出,青帝又說了第二句:「不可在世顯聖自稱神。」

這一條就更複雜難解了,妙語聲聞中只說了現象如何分別,並沒有解釋更多的原因,讓眾仙家自去推演。

眾仙家超脫輪迴,不是被放逐出輪迴,自然可以下界修行見證,這一點誰也不該禁止。有金仙、菩薩化身下界,比如觀自在化身為關小姐;有仙家托舍入輪迴,比如東華帝君為狄仁傑,大勢至菩薩為武則天,地藏菩薩為金喬覺。

有仙家親身入人間,比如大天尊自古好如此,小和尚法舟也是如此。還有仙家留法訣接引世人、指點弟子、建立道統。凡此種種,皆非在世顯聖稱神之禁。

眾仙家留下法訣引渡眾生超脫輪迴,或親自下界引渡傳人,與天條無涉。在人間有道場,受信徒供奉、弟子傳人香火祭拜,那是世間之事,也非天條所能止。

那麼此天條何禁?譬如蓮華生打落沙利耶之舉,且不論他們之間的私鬥。但他們那種現身的方式,皆為天條所禁。

回紇伏地匐部與吐蕃之戰,雖有摩尼教修士與僧人參與,但爭奪的無非是人間的土地、財物、金帛、人口,假借光明尊或無量光護佑之名而已。不能因此世人借神佛之名爭鬥糾纏,神佛就要現身顯聖「護法」。

仙家可以下界,留法訣經卷指引、點化、規勸眾生,也可以展示玄妙於傳人,留道統修行之途。有緣法之人識你,那就自識你,不識之人,那就不識。比如地藏菩薩下界為金喬覺,梅振衣是清楚的,但蕪州百姓並不知,金喬覺也從未以地藏菩薩自居。

至於事後如何,那是世人之事。仙家不得為顯聖而顯聖,惑弄無知之徒。既入眾生中,形容與眾生無別,動念下界行於輪迴中行事本無超脫可言。若你不能讓聽聞者證悟各種仙家果位境界,就不要以各種仙家身份自居。

若聞者能見證明悟,那無所謂,這不是犯天條,而是你的功德,此為仙家在世行止界限。

這第二條與第一條相承接,講的是仙家在世行止之規,明確了界線的分別。常人聽起來可能很複雜,種種行止不好分辨。但超脫輪迴眾仙家心念通透,很自然就明白其中的含義所指。

諸天各派也有類似的戒律。碧桑洞有戒,弟子行走世間,在未得仙家傳承的世人面前,不得以仙家自居,所以李元中在市井中只是一名乞丐。還有更嚴格的,比如小和尚法舟,在人世間就是個和尚,就算在諸天世界面前,也不能自稱未來佛彌勒。

未證時不得自稱,寄名受印時便受此戒,心念有違則自斬。至於他人談論彌勒佛,則與法舟無關。這一戒不是約束世人的,而是約束法舟自己的,是無量光留心印所授。

但此天條範圍更廣,諸天世界所有修士立願共守,而非一派一教之戒。

第二條宣罷,青帝又說了第三句:「不可欺奪他人之信。」

妙語聲聞中解釋了何為欺。比如有那麼一句話,叫作:「信我者,得永生。」這算不算欺呢?凡人也許分不清,但仙家通透心念自然能分清。

若是阿羅訶面對未明悟眾生如此開口,則是犯了天條中的第二條。若是留下傳承:「信阿羅訶者,得永生。」這不犯天條也不能算欺,因為此修證之路確可往輪迴外,有天國可證。

若命傳人宣揚:「不信阿羅訶者,不得永生。」——此即為欺,因為輪迴外不止天國。若此句改為「不信阿羅者,不得入天國。」——此不為欺。

但有一點,世人未必得真傳,什麼樣的資質、悟性的人都有,也可能說出不信阿羅訶者不可永生的話,但那是世人自取自誤自謬,天條管不著他們。但做為天國仙家而言,不得以天使的身份下界顯聖如是說。其實這三則天條一體不可分割,違其一往往就是違其三。

那麼何為奪呢?「世人必須信奉阿羅訶。」——仙家出此語即為奪。

自古以來,「欺奪他人之信」之徒太多了,人間幾乎遍地都是,但天條約束的只是超脫輪迴的仙家,它唯一的懲罰就是斬落輪迴。世人本在輪迴中,天條就算有責,也無所可責——天條只能約束仙家卻管不了輪迴眾生的道理就在於此。

阿羅訶已不在又無處不在,上文提到了他只是舉例,否則很難解釋這番仙家妙語。不要誤會是青帝無禮冒犯天國,因為天國早有此類似戒律。阿羅訶留於人間道統派系林立,互相爭執甚至殘害不休,眾位大天使從未下界插手,只冷眼觀人間教眾自取。

但今日天條最重要的區別在於,它並不僅是大天使們對待道統傳承內部的態度,而是對待世間所有各教傳承的態度,這是天國未曾立戒的。它也不僅為天國而立,而是為諸天世界而立。

「上述三則,則是我所擬天條,請諸天世界共鑒。」青帝已經說完了,站在封仙台上背手不言,只等諸天眾修士開口相商。

這三條擬得好不好、可不可以擬出另外的三則?這話不好說,因為按照先前的約定,登台所擬的天條應滿足兩個要求,一是斬斷如今天人之亂的死結,二是不違諸天世界修行本源。青帝並未明言這三條能不能達到要求,而是開口向諸天宣講,讓眾仙家自行推演。

梅振衣當然知道青帝登台想說什麼,他若擬天條應與青帝說的一模一樣。剛才法舟也欲登台,不知是否另有所擬?此時法舟在台下閉目垂簾一言不發,諸天世界都沉默了片刻,這種場合誰也不好率先開口駁青帝,但心中還是有疑惑的。

第一個打破沉默的,是諸天世界中最愛多嘴插話的一位仙家。只見提溜轉站在南天門外,摸著後腦勺道:「青帝所擬三則,應符天條的要求,但世人聞之恐生怨望。」

青帝淡然答道:「若不立,則無怨望可言!我曾聽梅真人妙語——稚子溺水,鄰人救之,主家責問衣何在?」

這曾是梅振衣在方正峰上對心猿悟空說的話,此刻被青帝引用,沒有什麼仙家妙語聲聞解釋,但在場的眾仙家都聽懂了。諸天齊聚是為了斬斷天人之亂,避免末法到來,若此時無策則後患無窮,按梅振衣的說法——仙界無盡烈長纓、人間處處青丘山。

假如那樣的話,等於兒子都沒有了,還談什麼衣服呢?再舉個例子,假如有吐蕃族人聽聞了青帝所擬的天條,拍著腦袋叫一聲:「以後再與回紇打仗,蓮華生大士就不能顯聖幫忙了嗎?這天條太操蛋了!我吐蕃國勢之衰,全賴此封天之舉。」

他卻沒有想到一點,當時若不定策讓諸天共守,天人崩亂末法到來,世間哪裡還有什麼吐蕃、回紇?他哪還有可能說出這番話?他也不明白另一點,吐蕃國勢之盛在吐蕃國人,吐蕃國勢之衰也在吐蕃國人。

諸天世界皆為超脫輪迴修士,苦海早渡,曾於輪迴中不知是貓是狗,不知曾往生何鄉何國,不知見證多少興衰更替。於世間法而論,強者一世自強不息,盡世間才智物用,這便是輪迴中的因果緣法,諸天神佛只能規勸也無法勉強。

仙家所能指引者,為行止修證,渡世人於輪轉中結福緣,最終可得超脫彼岸。而仙家自動念尋業尚有天劫可怖,更有落入輪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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