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抗日救亡搞學運 4、在「一二·一六」運動中我被逮捕

1935年12月14日,北平報紙報道:「冀察政務委員會定於12月16日成立。」在我黨地下組織的領導下,北平市學聯立即決定:在12月16日這一天,舉行一次更大規模的示威遊行,反對成立「冀察政務委員會」。確定了遊行計畫和路線,分別通知各校學生會。北京大學學生會15日晚上接到學聯通知時,正在開第二次班代表大會。大會熱烈通過了參加示威遊行的決議,並討論了有關示威遊行的各項問題,延續到夜11點才散會。執行委員會緊接著就組織同學做示威遊行的準備工作:趕製了許多宣傳品,成立了臨時糾察隊、宣傳隊、交通隊。我在交通隊工作,負責各遊行隊伍之間的聯絡和通信。北京大學的男女同學,以宿舍為單位分編為五個隊。

12月16日凌晨,北大的各學生宿舍都被國民黨的武裝軍警包圍了。我住在西齋(第一宿舍),站在遊行隊伍的最前排,與手持武器的軍警對峙在西齋的大門口。當我帶著西齋隊伍向外沖時,我和舉大旗的兩位同學就被逮捕了。十幾個偵緝隊員用手槍對著我們,拳打腳踢,把我們三人押到銀閘衚衕內六區警察署,拴在木柱上。銀閘衚衕離北京大學所在的沙灘(現在叫五四大街)很近。當我聽到從沙灘傳來的口號聲、歌唱聲,我估計是北大同學的遊行隊伍衝出來了,我感到很高興!

上午10點多鐘,開始「過堂」(審訊)。審訊室的光線很暗,當中放著一張審案桌,兩旁有四個站班的警察,桌子北面坐著一個留著八字鬍的警官。他氣勢洶洶地間我:「你們這些受共產黨蠱惑的學生,鬧騰什麼?講,你們遊行的目的是什麼?難道你們還要造反嗎?」

我氣憤地回答說:「是,我們是要造反。我們要造日本帝國主義的反,要造漢奸賣國賊的反。」那個審訊的警官威嚇說:「不要胡說,誰是漢奸賣國賊?敦睦鄰邦,謀求和平,是黨國的大政方針,你竟敢在公堂上發表抗日言論,實應罪上加罪。」我憤怒地說:「鎮壓抗日救亡運動者就是漢奸,以國土睦鄰者就是賣國賊。我們抗日有理,愛國無罪,你們為什麼要逮捕我們?」

那個警官的八字鬍直哆嗦,臉部氣白了,惡狠狠地說:「你胡說啥!給我跪下來。」

我忿忿地說:「只有漢奸賣國賊,才會向帝國主義屈膝投降。我是堂堂大學生,是抗日救亡的愛國青年,寧願站著死,不願跪著生。」

那個審訊的警官大肆咆哮:「把他拉下去,給他帶上手鑄,送市警察局。」

當天下午,我們被押送到北平警察局,警車直接開進大門。下車後,幾個警察圍攏上來,點了名,下了手銬,搜查了全身。把鋼筆、鑰匙、鈔票等物都收去了;把我們押進了監房。這是三間陰暗潮濕的舊式監房,屋內兩邊有兩鋪大炕,當中放著一隻尿桶。炕上沒有被褥,學生睡在破席上。每天兩頓飯,每頓兩個小窩窩頭,一塊鹹菜。夜間北風怒吼,饑寒交迫,睡不著,我們就齊唱救亡歌曲。被捕的學生來自不同學校,素不相識,但卻親如手足,團結一致,對敵鬥爭。監房裡,除我們被捕的學生之外,還有幾位「老政治犯」。他們看到我們被捕的學生就急切地打聽學生運動的情況和社會上的政治形勢。我們做了簡單介紹之後,他們高興地說:「革命自有後來人,捉是捉不盡的,殺是殺不絕的!」他們還秘密地告訴我們:監房裡有一個假「政治犯」,是當局派進來的特務,要我們少和那個人接觸。我們被送到市警察局之後,一次也沒有「過堂」。

12月20日開始,關押在監房裡的各校學生,相繼被保釋。我們北大在「一二·一六」被逮捕的同學共五人,也由學校當局保釋回校。通過這次被捕坐牢,使我進一步認識到:要抗日救國,就必須靠攏中國共產黨。

「一二·一六」運動是「一二·九」運動的繼續,但參加的人數更多,鬥爭更加激烈。在天橋召開了有學生和市民約兩萬人的市民大會,通過了「反對成立冀察政務委員會」、「收復東北失地」等決議。出現了學生與軍警搶奪水龍,學生們以血肉之軀撞開了西便門的鐵門、學生與軍警多次展開流血鬥爭激烈場面。愛國學生的英勇鬥爭,嚇得冀察當局驚慌失措,被迫宣布:「冀察政務委員會延期成立」。

在我黨領導下,「一二·九」和「一二·一六」運動的影響,迅速擴大到全國。天津、濟南、上海、廣州、武漢、西安、開封、太原、成都等城市的愛國學生,紛紛起而響應,發動了轟轟烈烈的抗日救亡運動。這個運動推動了「七·七」抗戰的爆發。我們參加「一二·九」運動的愛國學生,「七·七」事變之後,絕大多數投入了抗日戰爭。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