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殺開一條血路:辦經濟特區的大手筆 六、開發海南 開發浦東

4個經濟特區、14個沿海港口城市、3個三角地區和遼東半島、膠東半島沿海經濟開發區等相繼建立,標誌著我國經濟特區-沿海開放城市-沿海經濟開放區的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並開始承擔起外引內聯,「兩個輻射扇面」的作用。在此基礎上,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開始考慮我國第二大島嶼——海南島的經濟開發。

海南島是我國僅次於台灣島的海島,總面積達3400多平方公里。海南島位於熱帶亞熱帶的過渡地區,四季如春,礦產和旅遊資源相當豐富,具有建省的基礎。偉大的民主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就曾經提出過海南建省的想法,卻因英年早逝和北伐戰爭而未能付諸實踐。中華民國時期,海南島雖然是一個特別行政區,但在建制上仍然隸屬於廣東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也沒有進行建省工作,仍然為廣東省轄下的一個行政區。

但是,中國從未放棄開發海南島的工作。

1983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確定海南以對外開放促進島內開發的方針,授予海南行政區在對外經濟活動方面以較大的自主權。中央、廣東省和海南駐軍從各方面支持海南島的開發建設。

1984年3月到4月,在中央書記處和國務院聯合召開的沿海部分城市座談會上,還進一步討論了海南的開發問題。

1987年8月,國務院向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建議撤銷海南行政區,將海南行政區從廣東省划出,單獨建立海南省。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審議了這一議案,於9月5日通過決定,提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批准,並授權國務院成立海南建省籌備組。9月23日,以許士傑為組長的海南建省籌備組宣告成立,開始了海南建省的籌備工作。

1988年2月,中共中央決定設立中共海南省(籌建)工作委員會。

1988年4月13日,七屆人大一次會議一致通過了設立海南省的決定和建立海南經濟特區的決定,授權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遵循有關法律的前提下制定法規,在海南經濟區實施,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5月4日,國務院頒布了《關於鼓勵投資開發建設海南島的規定》,接著又批轉了《關於海南島進一步對外開放加快經濟開發建設的座談會紀要》。8月1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發布了《加快海南經濟特區開發建設的若干規定》後,許士傑在中共海南省委第一次代表大會上作了《大膽發展生產力,開創海南特區建設的新局面》的報告。報告指出:海南建省辦特區,目的在於充分發揮海南的資源和地理優勢,引進和採用國際國內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大力發展生產力,使海南在當今中國改革、開放和實現「一國兩制」中發揮重要作用。

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海南島將成為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實行比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更為「特殊」的政策。具體地說,更「特」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權批准投資額在2億元人民幣之內的建設項目;海南的經濟運行主要是市場調節,建立多元化經濟所有制結構;國內其他地區用進口原材料和半成品在海南加工增值20%的產品,都視為海南產品;中央每年給海南2億元的低息和無息貸款,8年內給8億元的財政補貼;實行財政包乾等。

海南省的開放,使這個海島成為舉國矚目的熱點,在國際上也掀起了一個赴海南投資的熱潮。1988年初,上島考察和洽談的國內外經濟團體達600餘批、2000多人次。截止1989年8月,境內外在海南省新成立的企業達2000多家,合同計畫投資和註冊資金達人民幣47億元,外匯3億美元。特別是90年代以來,港商、台商和日商在海南掀起了一股房地產熱,大面積的土地被外商和港、澳、台同胞所租用和開發。海南建省和辦經濟特區,為國家引進了大量的外資和先進的生產技術。

上海是我國最大的工商業城市,在上海的浦東地區實行開放。這將對加速我國現代化建設發揮重大作用。

1989年底,上海市在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中提出開發浦東作為90年代上海經濟發展目標的設想。中共中央、國務院對開發浦東給予了高度重視。國務委員鄒家華在上海現場辦公期間,踏勘了浦東地區。

1990年3月,姚依林受李鵬委託到上海,對開發浦東進行調查研究。

4月18日,李鵬總理親臨上海視察,正式宣布中共中央、國務院同意上海開發浦東、開放浦東,原則批准在浦東新區實行沿海開放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某些經濟特區政策。6月2日,中共中央正式批准了上海市《關於開發浦東開放浦東的請示》。浦東的開發和開放,給上海經濟的發展注入了新的血液,起到了強有力的推動作用。

從1990年到1992年,短短的二三年間,浦東成為外商投資的熱點,吸引了上億美元的資金。浦東的開發帶動了上海,甚至推動了長江中下游地區改革開放的進一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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