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 佘彤被捕

雙十謀殺案遲遲未能結案的原因之一是主犯之一的佘彤已經畏罪潛逃,尚未捕獲。

佘彤首先潛逃到雲南邊境。

雲南邊境山勢蒼莽,叢林密布。而商販雲集,走私猖獗。隨處可以看到帶魚似的傣族少女、灰色瓢蟲似的越南人、河馬似的歐美人,混跡其中的佘彤卻是一隻驚弓之鳥。

由於語言不通和心理上的畏懼,佘彤不敢接觸陌生人。有時候在旅店睡到半夜就惶惶地穿窗而逃。有時候在在餐館吃飯吃到一半,就抹抹嘴溜走。他想偷渡到越南去,娶一房越南女子,養幾個混血種兒女,從此與世無爭,了此一生。他知道通過正常渠道進入越南如登蜀道,難於上青天;如果通過販毒分子的引領,固然可以進入越南,但是中途萬一有個三長兩短,得不償失。他決定一個人冒險翻山過去。但是山間尚未完全清除的地雷,使得他膽戰心驚,舉步維艱。誰知道哪兒是禁區,哪兒是安全區呢?說不定,一失足成千古恨。除了地雷,還有旱螞蟥和猛獸的襲擊,瘴癘之氣的侵擾,預想不到的災難隨時都有可能從天而落。尤其是黑夜,走在熱帶雨林中的人不再是萬物之靈,而是萬物之敵。四面八方彷彿都是虎視眈眈的目光、一伸一縮的舌頭和吞吞吐吐的大口,連風聲都成了獸慾的喘息。人在這時,格外迷茫與膽怯,信心和勇氣早已跑到爪哇島去了。一個人的時候,更是不知所措。站也不是,坐也不是,睡也不是。人的偉大既然已經不復存在,那麼就卑微一些吧。可佘彤即使把自己所有的部位都塞入睡袋也不安全。佘彤睡在睡袋裡,想像著自己不斷縮小,縮小,最後縮小成了一隻螞蟻。

佘彤在叢林中逡巡了兩個黑夜,三個白天,最後卻回到了原地。他不得不將指南針無可奈何地扔入山谷,苦笑著,把行李包里的飲料全分給一群放學的小學生,樂得那些小學生,像小鳥一樣,高興得嘰嘰喳喳個沒完。他只得繼續四處飄蕩,相對來說,邊疆還是很安全的。魚龍混雜,人群流動性大。顛沛流離的生活,東藏西躲的日子,居無定所的慣性,弄得他心力交瘁,形容憔悴,頭髮也蓬亂起來,連泡妞的愛好也中止了。許多個夜晚,像被人猛擊了一掌一樣,他是從震懾與驚悸的惡夢中醒來的。而白天,他又要繼續上路。每走一步,就要離正常與崩潰的臨界點更近一步。

有一天中午,他差點出事。那是個夏天,陽光熾熱,像一根根燒紅的金針,一紮,就能扎中人的穴位。在一個農場里,他走進一戶人家,向一個健壯的皮膚黝黑的農婦討水喝。那婦女十分熱情,不僅倒了水給他,還讓他休息,等她到菜場去買些菜回來。佘彤一開始覺得自己運氣還不壞,再一想,直覺得蹊蹺,他決定離開。

剛把頭探出小屋,就看見那位婦女和一個胖警察走了過來。離房子不到四百米遠。

他頓時像掉在冰窖里一樣,全身發抖,卻一點不敢怠慢,拔腿走到窗前。他操起一個凳子,砸碎玻璃,爬出了窗。然後,貓著腰向前跑。由於房屋擋住了視線,警察不可能發現他。合該他有救,他的前方正好有一個垃圾箱,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他載歌載舞一般跳了進去,蹲在裡面,連大氣也不敢喘,一顆心像繁密的鼓點一樣呯呯亂跳。他小心翼翼地側著身子,慢慢提起頭,只拿眼睛的上半部分向外掃。他看見那個該死的農婦和警察在大約幾十個擺放得很凌亂的銹鐵桶中間搜索,顯然已經搜索了許久。警察還用腳對著銹鐵桶猛踢,見沒有他們要搜尋的人,便悻悻地離開了。大約是因為天氣過於炎熱,那個腸肥腦滿的胖警察也懶得動,或者他認為人已經早跑遠了,再追也是多餘的,佘彤又看見他哼哼哈哈地原路返回了。他不禁鬆了口氣,真該感謝天上這明晃晃的照得睜不開眼的太陽和那些銹鐵桶。大的危險已經消除,小的危險依然存在。佘彤不敢掉以輕心,往四面瞧了瞧之後,見沒人,拔腿就跑,跑得呼哧呼哧響,像全身都在發笑——又撿回了一條命,又撿回了一條命——如果人真有魂魄的話,假設這魂魄正好十斤,經佘彤這麼一跑,十斤的魂魄足足跑去了九斤九兩。

佘彤從1995年12月潛逃到雲南,一直在雲南境內狼狽不堪地跑來跑去。1996年10月,他花了二百塊錢,買了一枝手槍,然後帶著槍離開了雲南,北上到了四川。一個在安寧呼風喚雨的大哥大級的人物,不料卻變成了喪家之犬,他的怨恨和惱怒是可想而知的。

他不敢與黑道上聯繫,怕被他們出賣。到了四川,思前想後,他又把槍扔進了一條江里。

他恨不得自己每天都能變一張臉。失眠,成了床的同謀,他一倒在床上,失眠就會攪得他翻來覆去,就像鐵鏟翻弄燒餅。失眠本是與健忘聯繫在一起的,偏偏,佘彤在失眠的時候記憶力又最好。他想起了他足智多謀的干姐姐。從安寧逃跑的當天晚上,他就給傅梅掛了電話,傅梅一聽到他的聲音,就叫他逃走,逃得越遠越好。他家裡的事,她會照顧的,叫他放心。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錦上添花的事誰都會做,可是人一旦落難,天府之國也救不了他。這不是於姐姐的錯,也不是自己的錯,錯就錯在請來幫忙的老九完全是個糊塗蟲。人沒殺斷氣就倉惶逃走,不是糊塗蟲是什麼。他也不想想,已經動了手,田剛亮不死的話,自身如何跑得了?功虧一簣,轉眼就成敗局,多少人的心血被老九的糊塗沖得一乾二淨。余彤有時露宿公園,有時流寓竹林,有時在不用身份證先進旅店圈上一晚。為了不使人生疑,在鄉下,他穿著土氣,臉故意不洗乾淨,講著蹩腳的普通話;而到了城裡,他就衣履光鮮,神氣活現,就像一條被漁網拉出水面的魚,看上去活蹦亂跳,其實是在絕望地掙扎,他認為引起別人的注意總不是好事。入鄉隨俗,對人盡量客氣,以免發生摩擦,引起糾紛。只要起糾紛了,一送到警察面前,稍稍盤查,自己的身份立馬顯現。

佘彤決定離開四川的念頭的產生,來源於在一輛公共汽車上與一名便衣的遭遇。那一次,公共汽車上人很多,人擠人。他的肩突然被人拍了一下,那人說道:「我是便衣,下一站跟我下車。」他的腿軟得差點要跪下了。佘彤儘管在監獄裡深造過,但是打鬥之類的正經本事卻一點沒有。除了一張哄得鳥兒下枝、吹得天花亂墜的油嘴,他身無長物。

人家是便衣,這回把自己逮住了,不要說哄,說誑,再怎麼辯解也是徒勞,他看準了你,你就逃不出他的手心。再說這類便衣,藝高人膽大,常常單獨行動,對付兩三個人不在話下。佘彤傻了,期期艾艾地說道:「我我……我是……外地……人。」話一說出來,他就後悔了。告訴了自己是外地人,跟交待自己是流竄犯已經很近了。那便衣一笑,牙白得像浪花。「我知道你是外地人。我一眼就看出你是外地人。」下站的時候,他把佘彤帶下了車,除了佘彤,還有一人,手上已經上了銬。好傢夥,這便衣可了不得,一車抓兩人。佘彤張著嘴,只等著他把自己也拴上。那便衣還在笑,真夠虛偽的,要把人帶走還一副國際友人的架式,笑裡藏刀,厲害。「小夥子,你看看這是不是你的錢包?」佘彤不知這便衣在演什麼戲,又緊張又驚疑,但錢包的確是他的。「這傢伙掏了你的口袋!」便衣指了指那倒霉的傢伙,那倒霉的傢伙耷拉著腦袋。看不見他的臉,佘彤頓時恍然大悟起來,原來是還他錢包,算是虛驚一常「謝謝!謝謝!」他接過錢包,放回口袋,雙手緊握著便衣的手,忙不迭地道謝。「謝謝!謝謝!你真是個好人——不,好警察。」為了表示謝意,佘彤故作慷慨:「我今天請你的客。」便衣一擺手:「謝謝,我還有公事。這順手牽羊的傢伙我要把他牽回派出所啰,這傢伙準是個慣偷,以後你可要當心。」抓住了小偷,便衣一副很滿足的樣子。分別之前,還彬彬有禮地向佘彤敬了一個禮。

傻冒,起碼一枚二等功勳章從他手中溜走了。他還傻乎乎地向自己敬禮呢。真是傻冒,天底下少有的傻冒。對著便衣押著小偷走遠的背影,佘彤仰天大笑起來,笑得眼淚都出來了。

幸好遇見的是一個粗枝大葉的警察,若撞上一個精細一點的,帶到派出所做個筆錄,說不定自己便成了一根線上兩隻螞蚱中的一隻了。一隻腳已經進了鬼門關,又僥倖拔了出來,佘彤心有餘悸,覺得人多的地方,其實危險也大。

他於是離開四川,又繼續北上,先後流竄到河南、甘肅、青海等地。在青海他遇見了兩個歹徒,結果,被搶去了十多萬塊錢,還失去了一顆帶血的門牙。經過這次洗劫,他的口袋裡只剩了五百塊零錢。錢是人的膽,沒了錢,佘彤原本已小了不少的膽又小了一半不止。他本想打道回府借點錢,又怕自投羅網。思前想後,咬咬牙,帶上五百塊錢,十分悲壯地,逃票坐上火車,到了新疆。

佘彤到達新疆的時間是1997年1月。

總體看來,新疆地廣人稀,只見牛羊;大漠孤煙,惟有日月。但烏魯木齊卻是個繁華之地。無奈此時的佘彤已經山窮水盡,享受不起這種繁華。在他的腰包逐漸萎縮的時候,他想到了他的在日本留學的姐姐,她不會見死不救的,她留學是佘彤出的錢呢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