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交叉點

花布

我躲在門後,趴在貓眼上。外面那個男人,已經按了一分鐘門鈴了,然後,他停下來,站在門口。就這麼站著,不走也不動,不說話也不再按門鈴。

這個陌生的男人每個星期天都要來我家門口,定時定點,比房東太太都準時。

起初,我剛搬來這裡的時候,男人並沒有出現,我還挺滿意這個地方的。一個月600塊就能住上兩室一廳、傢具一應俱全的房子,到哪裡去找這樣的好事?

我一下交了一年的房租,房東太太樂得合不攏嘴:「我就喜歡和你們年輕人打交道,痛快!不像那些老頭老太太,多要一毛錢都跟要了他們命似的!」

房東太太說,她這房子之前就租給了一個老頭,那老頭是個麻煩人,磨了足足兩天,她給他便宜了50塊錢,他這才租了下來,而且,一個月交一次房租。不過,這老頭倒挺自覺,每一次都是自己跑去房東那裡交錢。

不用催促,不用絞盡腦汁地追著趕著,就像農民給官員交租子。生怕延誤了時間,得罪了惹不起的人。

聽了她的話,我立刻有點後悔。我是不是太傻了?不過,看房東太太那鐵公雞的模樣,進了她口袋裡的錢,你還想摳出來?

後來,那個男人就出現了。

他出現那個下雪天,當時我正在上網看新聞:本市西大街,因為雪大路滑,夜深人靜時,造成了一起嚴重的追尾事件,好多車因為速度過快,都翻了。這新聞不清楚是哪年的了,跟帖者無數。

有的說:活該,下雪天還開得跟飛似的,不死才怪。

有的說:都是有車族,都是有錢人!

有一個說得最合我的心意:這是一次史無前例的生死交叉!

門鈴響的時候,我就納悶。我剛搬來這裡,除了我爹我媽,鬼都不知道我的住址,會是誰呢?於是,我第一次從貓眼裡見到了那個男人。

他很邋遢,穿著一件髒兮兮的皮衣,戴著一頂帽子,帽檐壓得很低,看不見臉。左手還舉著,機械地按著門鈴。

我當時的第一感覺就是這人找錯門了。

「你找誰?」我打開門,不客氣地問。

男人沒抬頭,說道:「我找人。」

我愣了一下,說:「我知道,你找誰?我不認識你,你找錯門了吧?」

男人晃晃腦袋,說:「沒。我找人,我老婆住這裡。」

我倒吸了口氣,有點自己被佔便宜的憤怒,說道:「這兒沒你老婆,這是我家!你走吧!」

他沒動,我就動手推他。他的身體輕得像一張紙,我一推,就把他推出了老遠,可他仍站在那裡,依舊沒有要走的意思。

我的心抖了一下,我覺得我是碰上瘋子了。

我打算關上門不理他了。跟瘋子有什麼道理可講?若是把他們惹怒了,指不定干出什麼事呢!

關門的時候,我看見他向前跨了一步,小聲嘟噥道:「這是我家。」

我把門上能用的鎖都鎖住了,然後眯著貓眼看那個男人。

他還沒走,就那麼站著,不說話也不按門鈴。由此,我斷定他是個瘋子,有些緊張,有些恐懼,我被一個普通男人盯上還好說,可以和他講道理,可以打電話報警。

可我竟然被一個瘋子盯上了。

還好,事情沒有那麼嚴重,等我惶惶不安地在屋裡轉了數圈之後,貓眼外已經空無一人了,他走了。

那個男人第一次出現的時間是星期日,晚上12點30分。

我想,我和他的交叉點,僅此一次而已。但願如此。

可後來,這個男人開始頻繁地出現,定時定點。每個星期日晚上12點30分,他都會準時出現。我打過他,罵過他,他不還手也不還口。

他只是唯唯諾諾地說:「我找人。」

有時候,我能把他罵得委屈得想掉眼淚,連說話的聲音都顫抖起來。可是我不忍心。他仍就是不走。後來,弄得我都有點糊塗了,是不是我真的霸佔了他家,是不是房東太太搶了她哪個傻親戚的房子,是不是……

有時候,瘋子真的能把正常人同化掉。

我想,我該去找房東太太當面對質一下,這死婆子究竟對我隱瞞了些什麼。現在想想,每月花600元租這樣的房子,真是天下掉下的一個大陷阱。

在男人出現的第三個星期後,我下班後直奔房東太太的家而去。她家住得挺遠,在市郊,中途我能路過自己家。

路過小區大門時,我意外地看見了那個男人。他正以蝸牛的速度向小區進軍。他身旁有很多人,打牌的老太太們,抱著孩子閑侃的婦女,還有抽煙的老大爺們,可沒人看他一眼。

我們這個小區,雖然在市區里,卻是個實實在在的三無地區,無物業、無保安、無居委會,可以算是城市死角。平時,什麼人都能隨意進進出出。

我用腳後跟想都知道這男人要去哪兒,他一定又是去按我家的門鈴。

我停下自行車,打算把他趕走再去房東太太家。

我推著車子追進小區,攔在他前面,說:「你怎麼又來了?」

「我找人。」還是那句話。

「我說過,這兒沒你老婆!」

我說著,拽著他向外走去。他不反抗,就像孩子跟著媽媽,乖乖地跟我走出了大門。

我把他領到一棵大樹下,對他說:「走吧,趕緊回家去吧。」

他不動,這時颳了一陣風。他的帽子被吹掉了,我第一次看見他藏在帽檐下的臉。挺好看的一張臉,不!真的挺帥,能輕易騙取小女孩好感的那種臉。

我們對面貌都有一種觀念,說出來你可能會恍然大悟。比如,我們認為明星就應該有明星臉,普通人就是普通臉,瘋子就該是兩眼深陷、眼窩灰黑、猙獰變態的瘋子臉。

所以,我驚訝了,當一個瘋子長了張明星臉,我就不得不驚訝了。

我目瞪口呆的時候,他追帽子去了,我就神經兮兮地追他去了。

頑劣的風卷著他的帽子在空中轉了幾圈,覺得沒意思,就丟到地上了。他慌忙拾起來,趕緊戴在腦袋上。

我笑著問他:「你這帽子挺貴的吧?」問完了,我就覺得自己是色迷心竅了,居然問一個瘋子這種不合邏輯的問題。

他搖搖頭,又把臉藏在了帽子里,說道:「沒。我是怕我丟了帽子,我老婆不認識我了。」

我突然有點感動,說道:「你老婆在哪兒啊?她是不是……病了,或者死了?」

「他在這兒!」他伸出一根手指,直愣愣地指著我。

我的腦袋「嗡」地一下就大了,他這是什麼意思,我是他老婆?我是一個瘋子的老婆?上天作證啊,我根本不認識他!後來,我猛地一下回過味兒來了,他指的似乎不是我,而是……

我身後!

我一驚一乍地扭過頭去,身後除了馬路就是匆匆忙忙的行人,連個鬼影都沒有。

我不放心,在身後看了又看,找了又找。突然,我發現一個女人熱辣辣的目光!那女人捂得很厚實,戴著帽子和墨鏡,半張臉都被圍巾裹著。

在我們目光相對的一刻,她轉過身,匆忙鑽進了小巷子里。

是他老婆嗎?

我扭回頭時,男人已經不見了,他又以蝸牛的速度向小區進軍了。

我覺得這男人真的挺輕的,像一團空氣。他坐在我的後車座上,很老實。偶爾路過馬路牙子,他就抱我一下,整得他像我男朋友似的。

我決定把他帶去見房東,這純屬我靈機一動的想法。我想,帶著他這個大物證,房東太太就不會再說什麼了吧?如果她之前真的租過房子給男人,或者男人的老婆,她應該有印象吧!再不然,如果那房子里真死過人,我就乾脆退房走人。

我說這男人騷擾我,現在,我把騷擾者帶來和她直接對質,她不能視而不見吧。

又過了一個馬路牙子,男人摟了我一下,手不經意地觸到了我腰後露出的一小塊肉上,真涼!徹骨的涼!

我下意識地想到了「房子如果死過人」這句話,還有剛才那個神秘女人,身體就不爭氣地抖起來。

房東太太泡了杯熱茶給我喝,還盯著我身邊的男人看,特意壓低腦袋,看男人長什麼模樣,然後她笑道:「小孫啊,大老遠跑來有什麼事嗎?」

我指了指男人:「那個……」

房東太太笑得更離譜了,說:「放心!我不是保守的人,你找誰回來住,是你的自由。況且,咱們那個小區,警察八百年不來一回,不會查什麼結婚證、暫住證的啦。」

她滔滔不絕,我打斷她的話,說道:「不是的。這人老是按我家的門鈴,說要找他的老婆,你看你認識他嗎,他之前是不是租過你的房子?」

房東太太又看了看那個男人,說:「沒有,我不認識他。」

我說:「你再仔細看看。還有,那房子里沒出過什麼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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