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三、好人胡適,為什麼就這麼好

胡適先生未及而立之年便已名聞天下,但他本人在年少時卻是個苦出身。四歲的時候,其父胡鐵花拋下其母子溘然西去,而他的母親,據胡適在《四十自述》中說的,「我父親死時,我母親只有二十三歲。我父初娶馮氏,結婚不久便遭太平天國之亂,同治二年死在兵亂里。次娶曹氏,生了三個兒子、三個女兒,死於光緒四年。……到光緒十五年,他在江蘇候補,生活稍稍安定,才續娶了我母親」。

胡適是個大名人,其父胡鐵花亦非等閑之輩。據稱,胡鐵花的形象,「面容紫黑,有點短須,兩眼有威光,令人不敢正眼看他……在萬里長城外住了幾年,把臉曬得像包龍圖一樣」。胡父早年中秀才後,因屢次鄉試均未能得中,後入龍門書院受業並先後在東北、廣東等地宦遊,他的一生頗有傳奇色彩,既到過最北的地方與俄國談判邊界,又曾往最南邊的海南察看過地勢,中間有種種艱難險阻,曾有數次差點喪命,但終因他意志堅強、身體強壯而倖免。

1891年,在胡適出生剛滿三個月時,胡鐵花被調往台灣擔任全台營務總巡。兩年後,胡適的母親攜子投親,老夫少妻,稚子三口,在台灣倒也頗享天倫之樂。公務閑暇之時,胡父還親自教妻兒識字,其樂融融。但是,此時的台灣已經處於風雨飄搖之中,在甲午戰敗後,台灣被割讓給日本,台灣民眾隨後奮起抵抗侵略者。胡鐵花當時系在台的三品官員,之前又負責過防務,因而被駐守台南的原黑旗軍將領劉永福苦苦挽留,但胡鐵花此時已得了極其嚴重的腳氣病(疑為瘴氣引起的疫病),在台灣即將淪陷的前夕,胡鐵花回到廈門的次日便離開人世,成為名副其實的殉台官員。

噩耗傳來,在鄉的胡適母親「身體往後一倒,連椅子倒在房門檻上」,「一時滿屋都是哭聲」。年幼的胡適只大概記得這點凄慘的情狀,但之後的苦難是他所刻骨銘心的,「我母親23歲便做了寡婦,從此以後,又過了23年。這23年的生活真是苦痛的生活,只因為還有我這一點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托在我的渺茫不可知的將來,這一點希望居然使她掙扎著活了23年」。

在失去丈夫之後,胡適母親的處境非常艱難,因為她是後母,年紀又不比胡適的哥哥更大,家中的財政全靠胡適的二哥操持,而家裡的大哥又不爭氣,吸鴉片煙、賭博,成天敗家,兩個嫂嫂也經常和胡適的母親賭氣,她們鬧氣時,「只是不說話,不答話,把臉放下來,叫人難看;二嫂生氣時,臉色變青,更是怕人」。二十多年過去後,胡適對此仍舊不能釋懷,他在自傳中痛訴道:「我母親23歲做了寡婦,又是當家的後母。這種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筆寫不出一萬分之一二!」

在這種痛苦的空氣中,胡適是其母活下去的唯一理由與希望。有一次,二哥、三哥都在家,胡適的母親便向他們說:「糜兒(胡適小名)今年11歲了,你老子叫他念書,你們看他念書念得出嗎?」胡適的二哥一直沒吭聲,三哥則冷笑一聲:「哼,念書!」

胡適的母親忍氣坐了一會,回到房裡才敢掉眼淚。她不敢得罪掌管家裡財政的二哥,因為胡適要讀書的話得由他來供給學費。胡家的家境,當時已經每況愈下,但父親的遺囑畢竟是遺囑,因而胡適是要去讀書的,何況胡適從小就很聰明,四鄉的人都知道「三先生(即胡鐵花)的小兒子是能夠念書的」。

胡適的母親常叮囑年幼的胡適說:「你總要踏上你老子的腳步。我一生只曉得這一個完全的人,你要學他,不要跌他的股(按:「跌股」即「丟臉、出醜」的意思,筆者的老家江西吉安一帶也是如此說法,此地離安徽黃山一帶大約千里之遙,口音完全相通,頗有點意思)。」或許是因為小時候身體頗弱的緣故,抑或是母親的諄諄教導和殷切希望,胡適從小便愛讀書,而且頗有可造之相。1904年春,胡適告別母親與家鄉,跟隨三哥前往上海求學,後於1910年考取了第二屆「庚款留美官費生」,並與趙元任、竺可楨等人同期赴美留學,一去便是七年。

在這七年中,胡適先入康奈爾大學選讀農科,兩年後轉入文學院學習哲學與文學。1915年從康奈爾大學畢業後,胡適進入哥倫比亞大學哲學系,受業於杜威門下。1917年7月,胡適回到國內,隨即被北大聘請為教授。這一年,胡適才27歲。

當年年底,胡適奉母親之命回家鄉與早已訂婚的江冬秀完婚。胡適還寫了一首新詩歌作為紀念:

記得那年,你家辦了嫁妝,我家備了新房,只不曾捉到我這個新郎。

這十年來,找了幾朝帝王,看了多少世態炎涼。

銹了你嫁妝剪刀,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樣,更老了你和我人兒一雙。

只有那十年的陳爆竹,越陳便越響。

胡適14歲外出讀書那年,其母便為他訂下了這門婚姻,詩中說的「那年」,指的是他18歲(1908年)的時候,家中命他完婚,胡適以「家貧、求學」為借口逃了一次,但十年後,無可再逃,而江冬秀也已成為閨中的老姑娘了。

胡博士是新派人物,這是毫無疑問的,但他的婚姻卻是不折不扣的舊婚姻,這與其說是滑稽,倒不如說是諷刺。江冬秀文化程度很低,又是小腳太太,兩人幾乎不會有什麼共同語言,因而很多朋友為胡適抱不平,認為他是「新時代中、舊禮教下的犧牲品」,而胡適也曾在結婚半年後給密友胡近仁的信中說:「我之就此婚事,全為吾母起見,故從不曾挑剔為難……今既婚矣,吾力求遷就,以博吾母歡心。」

胡適的母親對胡適的影響至深至大,而胡適對母親又特別孝順,他曾多次提到,自己多年遊學在外,家境又十分困難,母親甚至「以首飾抵借過年」,這樁婚姻是母親訂下,如今對方已經成了老姑娘,他如何能在這個問題上違抗寡母之命而令其傷心呢?這於情於理,都是說不過去的。

誠然,當時很多接受過新文化的新派人物都在「婚姻自由」、「反抗包辦婚姻」的旗號下(或者僅僅是因為自己富貴顯達的緣故)拋棄或者冷落了他們的「舊時代之妻」,其中並不乏魯迅、郭沫若、郁達夫、徐志摩等名流,而名望更高的胡適,這位真正的洋博士、新文化運動的旗手,卻娶了一個纏足的鄉下女子江冬秀,很大程度上只是因為胡適在婚姻上、在對人上的「不忍之心」。

胡適曾在日記中寫道:「冬秀長於餘數月,與余訂婚九年矣,人事卒卒,軒車之期,終未能踐。冬秀時往來吾家,為吾母分任家事,吾母倚閭之思,因以少慰。古詩十九首云:『千里遠結婚,悠悠隔山陂;思君令人老,軒車來何遲?傷彼蘭蕙花,含英揚光輝;過時而不採,終隨秋草萎。』吾每誦此詩,未嘗不自責也。」

胡適的「不忍」,說白了就是一種責任感和同情心,而在這「不忍」的背後,又有多少關愛、容忍與體貼!當年與胡適同去美國留學的多為世家子弟,那時十七八歲的人,沒有訂過婚的少之又少,但那些被訂婚的「小腳女人」們,又有幾個能像江冬秀那樣幸運呢?

不管是出於對母親的孝心也好,抑或是對於江冬秀的同情也罷,胡適與江冬秀的婚姻維持了四十多年,兩人相依相伴過了一輩子,外人見仁見智,胡適亦「不足為外人道」,其中甘苦,誰又能猜得透呢?在江冬秀一面看來,這或許是「幸運」的,而對於胡適來說,可能更多的是甜酸苦辣、百味雜陳,其中充滿矛盾、掙扎、容忍與遷就,甚至是難言的隱痛與辛酸。

胡適與江冬秀的絕大多數時間都在平靜中度過,但並不是一點漣漪都沒有。事實上,在胡適的一生中,他曾遇到過多名才貌遠勝於自己的「小腳太太」而又愛慕自己的知識女性,但他卻始終未敢越雷池半步。在美國求學期間,胡適曾遇到韋蓮司,又曾遇到莎菲女士陳衡哲,但胡適畢竟是個「膽小的君子」,發之以情,束之以禮,即便心中有愛,但也只能私心懷慕而已。

「山風吹亂了窗紙上的松痕,吹不散我心頭的人影。」1923年夏天,剛過而立之年的胡適到杭州煙霞洞療養,遇上了當年婚禮上的小伴娘曹佩聲。曹佩聲是胡適三嫂同父異母的妹妹,比胡適小十歲,當時正在杭州女子師範學校讀書,而胡適是鄉里的大名人,兩人在美麗的西子湖相遇,摩擦出一段悱惻的愛情。可惜的是,此時的他們,一個是「使君有婦」,一個是「羅敷有夫」,曹佩聲受到新思想的影響,毅然與丈夫離婚,而胡適卻顧及家庭及名聲,沒敢採取果斷的行動,最終令曹佩聲獨居終生,而胡適也只能把這份情感深埋於心。

胡適的太太江冬秀當時得知了此事,她雖然是一個舊時代的婦女,但並不是一個軟弱可欺的女子,某次為此事爭吵中,她在憤怒之下竟拿起裁紙刀向胡適擲去,幸未得中。胡適對這個太太,其實是心存畏懼的,因為江冬秀頗喜吵鬧,而胡適為人謙和,加上小時候所受的刺激,他最不願意的事情就是與人吵架,因而只能不斷忍讓,委曲求全。

不過,胡太太也不是一無是處。她雖然文化程度很低,但管理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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