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三、古德諾:外來的和尚好念經

上文已經說到,袁世凱當上了終身大總統不說,還將總統選舉法也一併改了,既可傳子,又可傳妻,實際上與之前的皇帝已無區別,不過略欠一頂皇冠,一個名號。但袁克定還不滿足,慫恿著老頭子繼續向帝制邁進,這一來二往的,袁世凱也就未免動了心。

正在這「萬事俱備、只欠東風」之際,袁大總統的美國顧問古德諾教授從太平洋的彼岸發表了一篇宏論,恰得東風之便,也在不經意間為帝制復辟拉開了序幕。

說起這美國憲法專家古德諾教授,本是與袁總統同年所生,他老兄本是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的法學院長,也是當時世界憲政理論界的大權威,我國近代著名的外交家顧維鈞博士便是出自他的門下。古德諾原本是個做學問的老夫子,當時已在哥倫比亞大學教書三十載。要說起他的理論水平和教學水平,那當然是沒得說,不過他常年生活於象牙塔中,不知中國人事之險惡,結果是誤上賊船,毀了本土的自家前程。這事呢,說來話長,且容筆者慢慢敘來。

辛亥革命後的民國正處於從專制到民治的轉型期,而袁世凱當上民國大總統後,他一來苦於自身的理論水平不足,二來也為了裝點門面,於是便向外國聘請了兩位憲政專家,一個是日本的有賀長雄,另一位就是古德諾教授。以當時古德諾的水平,做民國大總統的法律顧問當然不在話下,他接到聘書後也就欣然上任,每年領取年薪兩萬五千銀元,這在當時的世界人才市場上可算得上鳳毛麟角的高薪人士。

促成古教授來華一事的,很有可能是他的中國大弟子顧維鈞。顧維鈞從美國博士畢業回國後,首屆內閣總理唐紹儀發現他人才難得,不僅向袁世凱極力引薦,而且還將之招為女婿,由此顧維鈞在仕途上也就平步青雲,鴻圖大展。儘管老丈人後來與袁世凱翻臉,但顧博士後來還是為袁世凱所信任並擔任了機要秘書一職。

古教授與民國政府簽署的是三年合約,但他夫婦於1913年5月來華後不到一年,美國的著名學府霍普金斯大學便給他寄來校長聘書,古教授難免心動,於是在與總統府協商後,同時兼任二職。古德諾在1914年8月返回美國就任校長,其在華的顧問事務暫時委與他人,但仍由他遙為領導。等到次年美國大學放暑假,古德諾便再度來華,而他這次所待的六星期,正是民國共和政治與帝制鬥爭的敏感時期。

古德諾是世界一流的憲政專家,但學術上的「政治學」與現實中的政治鬥爭完全是兩碼事,他老夫子不明就裡,一下就陷入了一場兇險的政治漩渦之中。在古德諾第一次來華期間,正值「二次革命」爆發,而作為美國南北戰爭後成長起來的一代,古德諾自然是站在袁世凱中央政府的一邊,視南方革命為叛亂,這或許是古教授遭人忌恨的原因之一。

若以立場而言,古德諾是傾向於總統制的,在民國第一屆國會天壇修憲期間,他也替袁世凱草擬了一份憲草,其中內容卻與「天壇憲草」大相徑庭,因為他認為中國太大,各地也不穩定,推行責任內閣制並無好處,而當時國會中的議員權力過大,不僅使本該與國會平行的大總統形如橡皮圖章,也大大有損於民主政體中「三權分立」的平衡,實際上是一種國會獨裁,最終導致國家一事無成。因此,古德諾向袁世凱建議,中國應該實行強有力的中央集權,而總統制是最為適合的選擇。

古德諾的看法與觀點,自然對袁世凱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而古德諾也在無意中成為袁世凱推行總統制的最佳辯護人。這外來的和尚好念經,革命黨人雖然心有不甘,但對於古德諾這個「反動學術權威」卻也無可爭辯,袁世凱後來取消「天壇憲草」,解散國民黨,解散國會,也就順理成章了。

對於袁世凱後來搞的《中華民國約法》,古德諾是十分推崇的,他在返回美國出任霍普金斯大學校長後,就曾在當年的美國政治學會年會上做了一個關於民國憲政改革的主題演說,其中對袁記約法改行總統制讚歎有加,大有「吾道得行」之興奮呢。

古德諾第二次來華期間,袁大總統請古顧問以評議《天壇憲草》為題,就各國現行國體及共和與帝制之優劣作一文章,以供民國政府推行憲政之參考。對於此等作業,古德諾早已成竹在胸,因為這本就是法律顧問的份內事。受人所託,忠人之事,古德諾這麼敬業的一個人,加上袁總統又禮賢下士,於是他便盡其平生所學,寫了一篇萬言條陳供袁總統參考,算是一報知遇之恩。

儘管古德諾一再聲稱自己是從純學理的角度對中國憲政問題提出建議,但以古教授當時在學術界的地位,他這篇文章對後來政局的影響大大超出了他的想像,也不是他所能掌控的了。那些蓄勢待發的帝制派政客們對古教授的學理推導毫無興趣,他們要的是文章對總統制和中央集權的大力宣傳,要的是其中關於「君主制優於共和制」的隻字片言,而其中的急先鋒楊度更是撿到雞毛當令箭,簡直是如獲至寶,隨後便將古教授的文章漢譯為《共和君主論》,並交各大媒體廣為傳播,為帝制先聲狠狠添了一把火。

也許有人會問,在那篇洋洋萬言的大作中,古德諾到底說了啥?要細說起來,古教授的文章做得還真是不賴呢。只可惜近代史家在給古教授扣上一頂「反動學術權威」的帽子後,對如此好文章卻匆忙放過,不求甚解,未免可惜可嘆。

簡而言之,古德諾的主要觀點是,各國的各種政體制度,譬如帝制,譬如共和,本身並無天然的、絕對的優劣之分,其中的關鍵在於各國各族對制度的認同,是否適用才是正道。換句話說,一味的照搬照抄,全盤西化,未必是件好事。當然,古教授此論與「一切從實際出發」的哲學觀點頗為接近,乃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所以他還得以各國歷史和國情加以推導。

譬如英國,其實是最先推翻帝制、搞民主共和的國家,甚至連皇帝的腦袋都砍了下來(查理一世),但革命領袖克倫威爾建立大英共和國併當上了「監國」之後,卻推行的同樣是專制。更麻煩的是,在「監國」體制下,接班人的問題沒法解決(民選的領導人如何安排接班,在當時的歷史上尚無先例),克倫威爾快死的時候讓自己的兒子上位,但這小克倫威爾沒有經過戰爭,也就沒有威信,結果很快就被議員們給轟了下去。克倫威爾的兒子做不成監國,其他人就更沒有這個威信,最後議員們商量來商量去,還是請被廢的太子(查理二世)來做皇帝的好,這樣至少名正言順……人家畢竟是幾百年的皇族血統嘛!

於是,大英共和國便又成了大英帝國,即便是後來「光榮革命」,那也僅僅是換一個皇帝,而不是換一個國體。大英帝國依然是大英帝國,但皇帝不再是那個查理一世時期的皇帝,而是受到議會的嚴格限制,所謂的虛君制是也。英國是近代最典型的君主立憲制,雖然保留皇帝,但卻是正宗的民主議會制政體,這與一戰前的德國及二戰前的日本所實行的君主立憲有著天壤之別,因為德皇和天皇仍舊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因此他們的體制其實是一種偽君主立憲制,清末預備立憲的時候其實就是模仿的這種體制,但辛亥革命爆發後清廷提出的「十九信條」則是英國虛君制下的君主立憲,可惜已經晚了。

至於共和政體,當時世界上有兩個典型模式,一個是實行總統制的美國,一個是實行責任內閣制的法國。從效果上來看,美國算是比較成功的,但美國的例子是不可複製的,因為美國是一個成立不到300年的移民國家,他們沒有專制的傳統及其皇族勢力;更重要是,美國當時地廣人稀,只要肯努力,人人都可以有好的發展機會,這不是其他國家可以比擬的,此所謂學術界稱的「美國特殊論」。當然,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開國總統華盛頓未嘗生子,無二世可傳,亦不可傳。

法國則不然,從帝制到共和,從共和到帝制,來回打轉,倒頗值得當時的民國借鑒。法國革命最為追求自由民主,因而其酷烈尤甚,不但要砍國王的腦袋,砍貴族的腦袋,砍高級教士的腦袋,鬧到最後,革命領袖的腦袋也要被砍掉。最後,砍無可砍,人人都厭惡了這種朝不保夕的民主共和的極大混亂,結果拿破崙橫空出世,在煊赫武功下加冕稱帝。但是,建立在軍事基礎上的拿破崙帝制同樣不穩定,後來法國在革命後的一百年中也一直在帝制與共和中搖擺。倘若以法國為參照物,便可知道中國的共和之路絕不會一帆風順。更值得一提的是,法國的共和制並沒有給法國帶來強大。

至於拉美國家,那簡直就是民主共和制中最糟糕的典型,那些擺脫了西班牙、葡萄牙殖民統治的國家,如墨西哥、阿根廷、秘魯、巴西等,他們在美國和法國的影響下也都紛紛採取了民主共和制,但由於他們嚴重缺乏共和政體所必需的社會、經濟、文化、教育等條件,結果是畫虎不成反類犬,共和政體也都相率變成寡頭獨裁政權,而這些獨裁者一旦去世,加上沒有固定繼承人,國內往往群雄並起,舉國大亂,民不聊生。

在文中,古教授特意舉出墨西哥的獨裁者迪亞斯作為例證,迪亞斯統治墨西哥三十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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