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一、《二十一條》的真相與屈辱

袁世凱搞內政是把好手,方方面面都被他弄得服服帖帖,但搞外交卻是另一回事了。按理,袁世凱以「朝鮮監國」起家,對外交事務是熟稔於心,但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此,因為外交主要取決於國家實力的大小,一個弱國,難辦嘍。

1914年7月,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趁著歐洲列強都捲入戰爭、無暇東顧的好時機,日本對山東青島下手了。青島原是德國的租借地,德國人在中國勢力不大,根基尚淺,而此刻又被歐戰纏身,日本這時對德國宣戰並佔領青島絕對是「低風險、高收益」的好買賣。說干就干,1914年9月2日,日軍借口對德宣戰,隨即在德國膠州灣租界之外的龍口登陸,並向青島發動進攻。

在得知日軍侵入山東半島後,袁世凱當晚便召開會議,內閣各總長全部參加,可見事態嚴重。據參加會議的外務部參事顧維鈞回憶,袁世凱當時問陸軍總長段祺瑞,如果抵抗的話可以維持多久,段祺瑞說可以抵抗四十八小時。袁世凱問其他總長有什麼意見,大多數人都沉默不語。袁世凱遂決定仿照1904年日俄戰爭時期的老辦法,劃定日軍過境的走廊和交戰區,以儘可能的防止戰爭波及其他地區。

事實上,中國在一戰爆發後已經宣布中立,日軍此次乘歐戰爆發而侵略中國的行為非但違反了國際法,從邏輯上來說也是匪夷所思。但是,一個國家的國際地位往往是由國家實力來決定的,在無力阻止日軍行動的情況下,袁世凱也只能再次接受當年日俄戰爭時期的屈辱「中立」。

當時德國在青島的駐軍數量十分有限,德軍在象徵性的抵抗後,青島便告失手,但日本並沒有收手,反而借口膠濟鐵路是德國產業為名,出兵佔領了整個膠濟鐵路並進佔濟南火車站,將鐵路和車站中的德國及中國僱員全部趕出門外,由日本人全面接手,絲毫沒有理會袁世凱政府發出的「中立」聲明。不僅如此,日本在佔領青島後,其不顧袁世凱政府的一再抗議,隨後又將膠濟鐵路沿線的礦山、企業及海關加以全面佔領,事實上是繼承了德國的一切侵略權益。

眾所周知,日本對中國的侵略是有計畫、有步驟,正如臭名昭著的田中奏摺說的,「欲征服中國,必先征服滿蒙;如欲征服世界,必先征服中國」。日本在甲午戰爭中攫取了朝鮮和台灣,在日俄戰爭中獲得東北(南滿)的侵略權益,這一次也不僅僅會局限在青島一隅。

果不其然,1915年1月18日,在這個寒冷的冬日,剛剛從東京回任的日本駐華公使日置益在謁見袁世凱的時候,突然拋出日本政府的對華要求,共計五號二十一條,這就是歷史上駭人聽聞的「二十一條」。

「二十一條」的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號共四條,要求中國承認日本繼承德國在山東的一切權益;山東省不得讓與或租給他國;准許日本修建自煙台(或龍口)連接膠濟路的鐵路;山東各主要城市開放為商埠。實際上要把山東變成日本的勢力範圍,為瓜分中國做準備。

第二號共七條,要求中國承認日本在南滿和內蒙古東部的特殊權利,日本人有居住往來(實際上是無限制移民)、經營路礦等項特權,且不許其他列強介入;旅順、大連的租借期限及南滿、安奉兩鐵路期限,均延長至99年。日本陰謀將東北和內蒙變成自己的殖民地,可謂是存心積慮。

第三號共兩條,要求把漢冶萍公司改為中日合辦,中國不得自行處理,附近礦山不準公司以外之人開採。

第四號一條,要求所有中國沿海港灣、島嶼概不租借或讓給他國。換句話說,中國成為日本的被保護國。

第五號是最狠的,共有七條,包括:要求中國政府聘用日本人為政治、軍事、財政等顧問;中日合辦警政和兵工廠,中國向日本採購一半以上的軍械;武昌至南昌、南昌至杭州、南昌至潮州之間各鐵路的建築權讓與日本;日本在福建省有開礦、建築海港、船廠及築路的優先權;日本人在中國有傳教之權,日本人經營的醫院、寺廟及學校,在內地有土地所有權;等等。這幾乎是要把中國變成日本的附屬國,與當時朝鮮的地位相同了。

日本此時拋出「二十一條」,並非偶然。早在1900年,日本浪人內田良平便發起了一個名叫「黑龍會」的間諜組織,這個組織以中國的黑龍江為名,其用心顯而易見。黑龍會雖然名義上是個民間組織,但對日本官方的決策有很大的影響,他們自成立伊始便深入朝鮮、中國東北、蒙古、西伯利亞等地,其活動包括刺探收集情報、秘密繪製地圖、收買民族敗類、策動內亂等,比如朝鮮之合併、中國之革命、拉攏宗社黨人、策動滿蒙獨立等等,背後都不乏黑龍會的影子。

黑龍會在思想上自命為黃種人的代表,並提出由日本來充當遠東盟主,亞洲各國在日本的領導下對抗白種人,事實上這種所謂的「亞細亞主義」不過是亞洲版的門羅主義,也就是後來「大東亞共榮圈」的思想根源。

1914年歐戰爆發後,內田良平覺得日本的時機已到,隨後便以黑龍會的名義親自起草了一份名叫《對華問題解決意見書》(即《黑龍會備忘錄》)的文件,並將之轉呈給當時的日本首相大隈重信。內田良平在這份意見書中提出,趁著中國目前尚未強大且孤立無援之機會,脅迫中國接受秘密條約,造成「保護國」的既定事實,打擊袁世凱的威望,支持一切反袁力量以促成中國的內亂;支持除袁世凱以外的帝制復辟活動,使中國在政體上與日本保持一致,為今後中日合併創造條件。

當時黑龍會的邏輯是這樣的,他們認為歐戰爆發後,日本應當趁著西方列強無暇東顧的寶貴時機有所作為,因為歐戰終有結束之時,屆時列強仍舊會重返遠東,繼續其瓜分與掠奪。如果日本在大戰期間搶先對中國下手,加以獨佔並造成既定事實的話,屆時列強東返也就無可奈何,這樣日本便樹立了遠東霸權,並可以此為基礎進一步爭奪世界霸權。

黑龍會的計畫主要包括以下幾條:一是在南滿和東蒙確定統治權,隨後向這些地區大量移民(正如二十年後之所為),為日本的擴展打下牢固的基礎;二是在中國內地修建並控制鐵路網,開發那些取之不盡的資源礦產,並排斥列強前來競爭;三是取得中國的政治、軍事、警政、財政的監護權,將中國變成日本的保護國,為中立合併打下基礎,也就是所謂的「朝鮮道路」了。

更為可嘆的是,當時的日本元老重臣及內閣軍部,他們不僅在侵華的思維邏輯上與黑龍會不謀而合,就連其侵華步驟和計畫藍圖都是高度一致。事實上,後來的「二十一條」即是以內田良平的這份意見書為藍本,而之後的所謂的「田中奏摺」、「大東亞共榮圈」等等,與這個《黑龍會備忘錄》在思想和理論上都是一路貨色,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再說袁世凱,他在接到「二十一條」後,表面上未動聲色,只是說事關交涉事宜,須由外交部主管辦理,屆時由外交總長與貴公使交涉。等到日本公使走後,袁世凱知道事態嚴重,隨後便召集緊急會議,討論對策。

據記載,袁世凱對「二十一條」的批示非常詳細,如第一號關於旅大南滿鐵路展限問題,袁批示:此本於前清中俄協定東三省會議時,已允繼續俄國未滿之年限,由日本展續滿期,今又要重新更定。但將來若能收回,對於年限沒有多大關係,此條不必爭論;

對第二號至第四號,袁批示:對承認德國利益問題,應雙方合議,何能由日本議定,由我承認,這是將來之事,不必先行商議,可從緩議;對於合辦礦業問題,袁批示:可答應一二處,須照礦業條例辦理,愈少愈好,可留與國人自辦;對於建造鐵路,袁批示:須與他國借款造路相同,鐵路行政權,須又中國人自行管理,日本可允與以管理借款之會計審核權,惟須斟酌慎重;對於開商埠問題,袁批示:須用自開辦法,並應限制,免日本人充斥而來,反客為主;對漢冶萍鐵礦廠問題,袁批示:這是商辦公司,政府不能代謀;對福建讓與問題,袁批示:荒唐,領土怎能讓與第三國;對內地雜居事宜,袁批示:治外法權未收回之前,不能允以雜居。

對於第五號,袁批示:此項限制我國主權,簡直似以朝鮮視我,這種條件豈平等國所應提出,實堪痛恨;日本自己亦覺不妥,故注「希望條件」,不理可也。萬萬不可開議,切記切記(兩句袁世凱特意加硃筆密圈)。

日本此時提出「二十一條」,事實上是有備而來,因為它之前便已料定中國缺乏反抗之能力,因而從一開始便警告袁世凱這是秘密條約,必須從速商定,不得外泄。倘若中國不答應,日本就要海陸並進,大舉進攻,而當時的列強都沒有能力前來干涉,美國雖然尚未介入歐戰,但也不願獨力阻止日本的侵略計畫。對此,日本是早有戰略預估的,因而也就肆無忌憚了。

「二十一條」是袁世凱從政以來最嚴重的外交危機,所幸其應對還算有效得體。袁世凱採取的第一個措施便是利用各種渠道摸清日方的底牌,他先派出日籍顧問有賀長雄返回日本訪問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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