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粉紅色珍珠案

「你究竟在幹什麼?」塔彭絲問道。這時,她正走進「國際偵探所」(牆上貼著醒目的橫幅——布倫特卓越的偵探大師們)的密室。她發現丈夫正俯伏在地板上的一大堆書上。

湯米費勁地站了起來。

「我正設法把這些書排放在壁櫥的最上層去,」他罵罵咧咧地說,「可那該死的椅子竟然垮了!」

「這些到底是什麼書?」塔彭絲問道,隨手撿起一本,是《巴斯克維爾的獵犬》。「要是有時間,倒想再讀一遍。」

「那你能明了其中的道理嗎?」湯米說著,仔細地拍了拍身上的灰塵,「追隨偵探大師日日夜夜之所見所聞——諸如此類的故事。你知道嗎,塔彭絲?我不得不承認我們對目前的行業或多或少僅是業餘水平——當然,從某種意義上講,業餘水平也還勉強可行。但是也可以這樣說吧,多學點技術也毫無壞處。這些書描寫的都是卓越的偵探藝術大師們的破案故事。我打算試試他們不同的偵探風格,再把結果進行比較。」

「嗯,」塔彭絲說,「我希望弄明白這些偵探大師們在現實生活中是如何過日子的。」她隨手又撿起了一本書,「你會發現當個桑代克是多麼困難。你絲毫不具備醫學經驗,法律知識也有待加強,而且,我還從未聽說科學研究是你的強項。」

「或許不是吧,」湯米說,「但不管怎樣,我還是買了一套高質量的照相器材。我可以用他們來拍腳印、放大底片等等諸如此類的話我都可以干。好了,mon ami①發揮一下你那點小聰明——你對這些東西又有何高見?」

①法語:我的朋友。——一譯註。

他指著壁櫥的最下層。那裡面放著一件充滿未來主義色彩的晨衣,一對土耳其拖鞋和一把提琴。

「這不是明擺著的嗎?我親愛的華生。」塔彭絲說。

「準確地說,」湯米說道,「是歇洛克·福爾摩斯的格調。」

他抓起小提琴,手握琴弓,在琴弦上橫拖豎拉。那陣陣刺耳的噪音弄得塔彭絲痛苦地尖叫起來。

正在這時,桌子上的蜂鳴器響了起來。這是個信號,告訴他們外面辦公室來了位顧客,正被辦公室接待員艾伯特攔在那兒交涉。

湯米趕忙把提琴放回壁櫥,並一腳把書踢到辦公桌後面。

「我們不必特別著急,」他蠻有把握地說,「艾伯特會施展伎倆穩住來人。他又會說我正忙著和倫敦警察廳通電話。

塔彭絲,馬上回到你辦公室去,立刻開始打字。這會使辦公室顯得繁忙和活躍。不!這次不這樣。讓我再考慮考慮——

對:你應該正在速記我的口述內容。在通知艾伯特把獵物送過來之前,我們可以先看看來者是誰。」

他倆走近那設計得極為藝術的窺視孔。透過它,外面辦公室的情況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來人是位姑娘,年紀與塔彭絲相仿,高高的個子,微黑的面龐,桀驁不馴的表情,一雙目空一切的眸子。

「衣著簡單,但十分引入注目。」塔彭絲評價道,「湯米,馬上放她進來。」

一分鐘後,那位姑娘與鼎鼎大名的布倫特先生握手。而塔彭絲則坐著,裝模作樣地低著頭,手中拿著記事本和鉛筆。

「這是我的機要秘書,魯賓遜小姐。」布倫特先生說道,習慣性地揮了揮手,「你不妨想說什麼就說什麼。」隨後,他的身子靠在椅子背上,眼睛半睜半閉,以極為疲憊的腔調說:「白天這個時候乘公共汽車來這兒,一定擠得夠嗆。」

「我是乘計程車來的。」那姑娘說。

「啊!」湯米像受了委屈似地嘆了一聲。他以責備的目光盯著從她手套里露出的一張藍色車票。那姑娘的眼睛追隨著他的目光,然後微微一笑,把那張車票抽了出來。

「噢!你是看到了這張票。這是我從人行道上撿來的。

我們隔壁的小朋友收藏這玩意兒。」

塔彭絲咳嗽了一下,湯米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我們該談談正事了、」他輕鬆地說,「你需要我們的服務,小姐的名字是——」

「金斯頓·布魯斯,」那姑娘說,「我們住在溫布爾登。昨天夜晚,一位夫人住在我們家,她丟了一顆貴重的粉紅色珍珠。聖文森特先生也和我們一塊兒吃的晚餐。在餐桌上,他偶然提到你們的偵探所。今天上午,我母親叫我來見你,問一下你能否為我們查清此事。」

那姑娘緊繃著臉,顯得很不高興。很清楚,她和她母親對這件事意見大相徑庭。她上這兒來是極不樂意的。

「我知道了,」湯米說道,稍微有點困惑。「你們沒有通知警察吧?」

「沒有,」金斯頓·布魯斯小姐說,「我們沒有那樣做。通知警察是很愚蠢的。說不準,那東西會滾到壁爐下去,或在哪個角落裡被發現。」

「嗯!」湯米說,「幸好沒叫警察,否則那珠寶就只可能會完全失蹤了,是吧?」

金斯頓·布魯斯小姐聳了聳肩。

「人哪,總是喜歡如此大驚小怪。」她嘀咕道。湯米清了清嗓子。

「是嗎?」他不解地說,「剛才,我真忙得不可開交——」

「我完全理解。」那姑娘說道,站起身來。她眼裡迅速閃現出滿意的神色。對此,塔彭絲可絕對沒有漏掉。

「然而,不管怎樣說,」湯米繼續說道,「我想我還是可以擠出點時間到溫布爾頓去一趟。你能把地址告訴我嗎?」

「勞雷爾邸宅,埃奇沃思路。」

「請把它記下來、魯賓遜小姐。」

金斯頓·布魯斯小姐猶豫片刻,然後,她極不耐煩地說:「那好,我們恭候您的大駕。再見!」

「這姑娘真古怪,」她走了之後,湯米說,「我還真對她揣摩不透。」

「我在考慮會不會是她本人偷了那珠寶。」塔彭絲沉思道,「好吧,湯米,我們趕快把這些書收拾好,開車直接上那兒去。順便問一句,你這次準備扮演誰,又是歇洛克·福爾摩斯嗎?」

「我想我真需要再效仿那大師實踐一下。」湯米說,「剛才,我就在那張車票上栽了跟頭,不是嗎?」

「一點不錯,」塔彭絲說,「我要是你,我就絕對不會面對那姑娘貿然大試手腳——她像麥芒那般銳利。再者,她又很不高興。啊,多麼令人疼愛的姑娘!」

「那麼,你對她已是了如指掌了,」湯米嘲諷道,「僅僅是看看她鼻子的形狀?」

「我來告訴你我們會在勞雷爾邱宅發現什麼,」塔彭絲毫不理會湯米的情緒,「滿屋子諂上欺下的勢利小人,一個個都想往上流社會裡鑽,那父親,倘若有父親的話,肯定有個什麼軍銜。那姑娘也在那種生活圈子裡隨波逐流,而自甘墮落地偷了那東西。」

湯米最後看了一眼已經整齊地排放在壁廚上的書。

「既然如此,」湯米若有所思地說,「那麼,我今天就應該當一回名探桑代克了。」

「我並不認為這個案子涉及到法醫學。」塔彭絲鄭重地說。

「或許沒有,」湯米說,「但我只是特別特別想用用我新買的照相機!這照相機的鏡頭應該是最精密的,是完全超時代的。」

「我怎會不知道那類相機!」塔彭絲說,「當調整好快門、縮小光圈、計算好曝光速度、把眼睛保持在水平位置時,你己渾身大汗,精疲力竭。而你卻十分滿意那廉價簡單的布朗尼牌照相機的效果。」

「只有那種胸無大志的人才會滿足簡單的布朗尼相機。」

「行了,我敢打賭,我用它照出的效果要遠遠比你的強得多。」

湯米對她的挑戰毫不理睬。

「我早應該準備好一把『吸煙者之伴侶』牌拔瓶塞鑽的,」他懊悔地說,「在哪兒能買到一把?」

「不用著急,我們總能找到那把獲得專利的拔瓶塞鑽。

就是阿拉明塔姨媽去年聖誕節送給你的那把。」塔彭絲的話猶如及時雨。

「那正好派上用場,」湯米說,「我當時想,那不過是一把樣子稀奇古怪的破壞性工具。主張絕對禁酒的姨媽居然把它作為禮物送給我,那真是太幽默了。」

「我應該是波爾頓偵探大師。」塔彭絲說。

湯米輕蔑地望著她。

「波爾頓確實了不起。而他所能做的一切,你連皮毛都不知道。」

「不,我能的。」塔彭絲說,「當我得意時,我會情不自禁地搓手。這足以說明我會不斷進步。我倒希望你能鑄好腳印的石膏模型。」

湯米一言未發。收拾好開瓶塞鑽,他們去了車庫,把車開出來,徑直向溫布爾頓駛去。

勞雷爾邱宅是幢龐大的建築物,兩邊山牆延伸至高高的塔樓,剛剛漆好的房子散發著濃重的油漆味,四周圍繞著十分整潔的花圃,那上面種滿了緋紅色的天竺葵。

湯米剛要伸手去把門鈴,一位高個子的男人——他那白色的鬍子修剪得齊齊整整,以極為誇張的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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