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好人歌 第四十二章 東門(九 上)

接下來張金稱等賊再啰嗦些什麼,程名振已經懶得再注意了。他只顧笑著送好朋友王二毛離開,然後又笑著向眾山賊們告辭,轉身返回囚禁自己的帳篷。林縣令不可能在一天之內做出是否答應張金稱所有條件的決定來,這一點他很清楚。他還清楚的是,即便縣令大人能再拖延幾天,館陶城最後也避免不了被賊人攻破的命運!眼下唯一的解決辦法是有人在賊兵發起下一次進攻之前殺了張金稱,而有機會接近張金稱,並割下他那顆兇殘的人頭者,只有程名振自己一個。

在走下城頭的剎那,少年人已經做好了相應的準備。兩天來的一切努力與掙扎,只是不甘心就這樣稀里糊塗地死去而已。現在他已經失去了其他所有選擇,絕望之餘,心情反而變得鎮定。

女土匪杜鵑歉疚地跟在程名振的身後。答應別人的事情沒有做到,讓她心裡也很不舒服。但當著很多外人的面,她不能挑釁大當家的權威。那樣非但不能救得了程名振,反而會讓窺探者找到機會。楊公卿絕不甘心受張大當家的指使,至於王當仁,他的江湖地位一向在張大當家之上。

這些綠林內部的苦衷她是無法向程名振解釋的。她一直感覺到對方很瞧不起自己,再被此人知曉綠林好漢們彼此爭權奪利時所乾的那些齷齪勾當,她覺得自己可能被此人看得更輕。至於被程名振看輕後會損失些什麼,杜鵑從未曾仔細想過。她只是一味小心著,小心翼翼地維護著自己那微薄的尊嚴,維護著自己在對方眼中可能的形象。

「有勞杜當家親自護送!」用身體堵住帳篷門,程名振冷冷地道謝。

「這間帳篷是我的!」杜鵑委屈的強調。她本來沒必要告訴對方這個秘密。軍營裡邊能拿得出手安排客人的帳篷有限,為了維護綠林好漢的顏面,所以她昨天才不得不將自己的帳篷捐獻出來。那幾張狗皮褥子和帳篷裡邊的茶壺木盞都是從城裡買了沒多久的,除了自己外,還沒給其他人用過。而眼前的客人沒有半點客人的自覺,用了主人的東西,居然還想把主人拒之門外。

「那就勞煩杜當家換個監房囚禁我!」程名振微微楞了一下,硬著心腸補充。憑心而論,他並沒有真的怨恨杜鵑。這麼大個土匪窩,一個女人不可能事事都自作主張。但此刻雙方即將成為生死寇讎,能少些瓜葛,還是少些瓜葛為妙。

「你這人怎麼不知道好歹!」杜鵑性格里沒有忍讓二字,用手將程名振的肩膀向旁邊一扒拉,徑自擠進了帳篷。「我把你安置在這兒,是免得別人傷了你。出了我的營房,想半夜砍掉你腦袋的人有的是!別以為會兩把三腳貓功夫就能橫著走,要你命的辦法多著呢,保證你臨死之前發覺不了,過後張二伯也沒法追究誰下的手!」

程名振笑了笑,懶得還嘴。就那些握刀的姿勢都不對的小嘍啰?自己一個至少能收拾他們五個!只是現在自己手中沒兵器,大白天也不是動手的最佳時機。

「老實呆著!我會想辦法放你走。無論張二伯和林縣令之間到底能不能達成協議。」杜鵑被程名振滿臉無所謂的笑容惹得愈發懊惱,乒乒乓乓地翻箱倒櫃,將一堆帶棱帶角的東西全部翻出來,打成了一個大包裹扛於肩膀上。「你別試圖自己逃,否則肯定會被追回來刨腹剜心。我答應過你的事情,我肯定會做到。如果做不到,我就賠一條性命給你!」

「我不是針對你!」程名振訕訕地回應,心裡好生後悔。在杜鵑收拾包裹的時候,他至少看見了兩把剪子,一把割肉用的短刀和一把納鞋底的錐子。其中任何一件工具留下來,都可能改造成一件殺人利器。如果昨天自己和王二毛好好在帳篷里翻翻,而不是光顧著補覺的話,也許在今天杜鵑將這些東西收走前,就能藏起一件兩件來。如果自己不惹杜鵑發火,也許……

「晚上營裡邊殺豬。我會派人給你送一盤肉來!」杜鵑一隻腳踏出帳篷,回過頭來說道。氣惱過後,她的眼睛變得很圓,很亮,讓程名振很容易地想起了夜空中的星星。

然而這兩顆星星的閃爍規律是如此地難以琢磨。一直到了掌燈時分,也沒有再度於帳篷里出現。烤好的豬肉倒是被嘍啰們送來了整整一大盤,蘸著土匪們自己用野豆和糠皮釀製的黑醬,再配上新煮的肉湯,吃起來別有一番風味。

放下肉盤,四名輪值監視他的嘍啰卻不肯走,就在門口眼巴巴地望著,嘴角邊上潤潤的,喉嚨不斷地滾來滾去。

「你們幾個吃過了么?如果沒有,何不一起坐下來嘗嘗?」猜到幾個嘍啰的心思,少年人笑著客氣道。

「沒,公子您自己慢用。我們,我們那份得等會兒才能送過來!」嘍啰們連連擺手,腳卻不爭氣地向放肉的矮几旁邊移。「張當家這邊只分到了十頭活豬。今晚宰掉其中八頭,得先照顧山字營和火字營的弟兄。我們,我們估計能分一碗肉湯,泡著饢吃也是一樣的味道!」

「坐下吃吧,我一個人吃不了這麼多。那邊的柜子上有碗,剛好拿過來盛湯!」程名振笑著將烤肉向前推了推,然後伸手去抄湯盆里的木勺。「一人先來一碗,如果不夠,你們就打著我的名義到杜當家那邊去要。反正她不能讓我餓著,否則會丟張大當家的臉!」

嘍啰兵們轟然而笑,訕訕地從程名振手裡搶走湯勺。「我們自己盛好了,可不敢吃著您的還累著您!公子一看就是個大善人,跟別的當官的不一樣!」

「我是稀里糊塗當上的官。其實只不過是個替死鬼!」程名振笑著搖頭,將自己二十多天前如何當上的兵曹,以及如何被強逼著出城當信使的過程添油加醋地又重複了一遍。這個故事聽起來的確荒唐透頂,很快便為他博得了一片同情。

「奶奶的,什麼玩意兒。這,這不是糊弄傻狗上牆頭么!」一邊撕扯著骨頭上的肉筋,帶隊的小嘍啰頭目一邊義憤填膺地表態。

「當官的沒幾個好心眼的!」另一位諢號叫做橛子的小嘍啰大聲回應。有道是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短。如果不是沾著程名振的光,光憑他們幾個的身份,今晚可能連個肉星都看不見,更甭說坐在杜七當家的帳篷里,一手捧著肉骨頭一手端著泡饢了。

「都怪我當時自己傻,總覺得當兵吃糧,怎麼著也是條活路,就稀里糊塗地跳了進去!」程名振繼續苦笑,從盤子裡邊撿起一塊最大的肉骨頭,用力撕扯,「結果這才當了幾天的官,屁股還沒坐熱乎呢,便被派出來送信……」

「用這個,用這個!」看到程名振撕得費力,橛子毫不猶豫地從腰間解下短刀遞了過去。坐在他旁邊的一名年齡稍大的嘍啰輕輕碰了碰他,卻被他用白眼橫了回來。「用刀切,這是我自己打的傢伙。比買來的順手得多!」

程名振笑著接過短刀,貼著骨頭縫將烤肉分成數塊兒,然後又倒著刀柄將短刀還了回去。「的確是好東西,橛子哥上山前是打鐵的?」

「我當年的手藝,在村裡邊數得著。就是買不起鐵料,否則我可以自己開作坊!」聽別人誇讚自己的短刀好用,橛子笑得油光滿面。

「又吹,你也就會打鋤頭和菜刀!」小頭目用力咽了一大口湯,笑著奚落。

「那也比你只會給木板鑿眼兒強吧!」不顧對方職位比自己高,橛子反唇相譏,「公子您不知道,木鑿哥當年跟他師父學徒,學了三年半……」

小頭目舉起剩骨作勢欲丟,「再說我就砸你。還不是你那沒良心的叔叔。當年要不是你叔不用心教我,我早就獨立門戶了。結果白給你叔叔家扛了三年半長活,連個桌子面都沒教給我怎麼打!」

「我叔叔就恨不得把女兒倒貼給你了,你還好意思罵他沒良心!」橛子笑呵呵地戳對方老底。「就不說自個兒手指頭粗,握個斧子都握不好……」

四名小嘍啰嘻嘻哈哈,很快就被程名振探出了底細。這幾個人都是來自一個村子,因為春天時山洪爆發,官府卻拒絕救濟,所以不得不投了張金稱。而在張金稱麾下,他們隸屬於七當家杜鵑的錦字營,平素很少上陣打仗,所以伙食補給也遠不如張金稱的嫡系兵馬。

「你們剛才說的火字營,就是張大當家的親兵吧?我在城裡邊帶的天樞旅,也是縣令自己的親兵。不過沒人給我們開小灶,平素跟其他幾個團弟兄吃得都一樣!」一邊抓過刀子來剔肉筋,程名振一邊漫不經心地詢問。

「我們這邊也不是專門給山字營和火字營開小灶。只是打仗前才犒勞……」名叫木鑿的小頭目毫無提防,順著程名振的口風回答。話說到一半,他猛然覺得不該泄密,連忙用骨頭堵住了嘴,瞪大了眼睛看對方的反應。

程名振對骨頭上的肉筋顯然比對軍情更熱情,居然連停都沒停,徑自將貼著骨頭邊緣的筋頭剔下來,沾了點兒黑醬,大咧咧地丟進嘴裡。「我打小就喜歡吃骨頭上的筋,有咬頭兒!哪位大哥再去弄一盤子肉來,就說我這兩天沒怎麼吃飯,餓過了頭……」

望著桌子上已經被啃白了的骨頭,嘍啰們訕訕而笑。對於五個久不見腥葷的大老爺們來說,一盤兒烤肉的確少了些。但再去前營要肉,卻可能被在負責掌管伙食的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