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掏出一盒煙,打開一看,裡頭是空的。厚重的大門對面,依稀傳來女人的喊聲和槍聲。

除了奈美,走廊的沙發上沒有別人。

奈美站起身,沿著走廊走了起來。小賣部在入口左邊的角落裡,她剛才在那兒買了罐咖啡。

這是離陀螺劇場很近的一家電影院,總是連放兩部B級動作片。電影院很小,客人不到二十個。沒有睡著或動手動腳的觀眾,不足一半。

她來到小賣部,打算買包煙,可小賣部已經關門了。奈美看了著手錶,晚上七點四十分。

二十分鐘前,最後一場電影開演了。

我是不是搞錯電影院了啊?奈美產生了一個可怕的疑問。

不可能。楊明確說出了這家電影院的名字,他還說,這裡的觀眾很少,一點兒沒錯。這一帶有很多電影院,但會連著放兩部B級外國電影的只有這裡。

「今天,一切都會結束。」楊說道。

——忘了我吧。你想去報警就去吧,過了今天去就行,就去找高河說的那個姓郭的警察。別忘了,不要說你是自願跟來的,就說是我威脅你做的。去警局之前,千萬不要回自己家。

——不要!我等你,我會等你的!完事了來找我吧!

奈美拚命搖頭。楊盯著奈美,表情彷彿在說:「簡直難以置信。」

奈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想的,她不明白究竟是什麼想要維繫住自己和楊之間的關係。

只是,楊和自己之前的那些男朋友都不一樣,完全不一樣。

一想到自己要離開楊,她就不安得不得了。

警方是不是在找楊呢?既然在找楊,說不定也在找自己。

自己會被抓嗎?她幫著楊殺了兩次人。要是楊被判了死刑,自己會不會也被判死刑啊?

楊和她約了兩個碰面地點。要是在電影院里碰不到,就去新宿御苑。

一開始,楊是想在新宿御苑碰頭的。

——不要!換個地方吧!

奈美說道。她實在忘不了那片池塘里還有屍體。

於是楊就提出了這兒。

——坐在左後方的位子上。要是我到晚上都沒有到電影院,就去御苑的台灣閣。

什麼時候去?

——明天上午九點到十點之間。要是我在那段時間沒有出現,就等到隔天上午再去,同一個時間。

奈美故意不去想楊被殺的可能性。走進電影院的時候,她發現今天放的是動作片,她決定閉上眼睛睡覺。她不敢看屏幕——上面一會兒有人中槍,一會兒有人中刀,她受不了。她怕自己看了,又會覺得噁心,那時的恐懼感又會湧上心頭。

半夢半醒之中,先後有兩個色狼碰了碰奈美的膝蓋和胸口。每一次奈美都會驚醒,用包包對準色狼的臉和手一頓猛打。她很害怕,可更害怕離開座位會和楊錯過。打色狼的時候,她的眼淚都流出來了。

被打的色狼像蟑螂一樣,倉皇逃竄。

楊究竟在哪兒?難道他中了槍,中了刀,在昏暗的角落裡難以動彈嗎?

楊還是會一點日語的,打車到歌舞伎町不是什麼難事。

要是他還能走路,還能說話的話……

也許他傷得很嚴重,路也走不動,話也說不出來了。她一整天都待在電影院里,所以才不知道吧。楊說不定已經進了醫院。

不能想,不能想。

在和楊分別的時候,楊給了她三十萬日元的現金。

——回不了家的這段時間,就用這些錢去住賓館吧。

——我有錢,沒了會找人借的。

——不要和別人聯繫,直到我告訴你可以聯繫為止,連家人都不能聯繫。

楊第一次露出兇狠的目光。

——哦……

——這也是為了你好。高河的同夥在找我,說不定也在找你。

黎明前,他們離開了參官橋的公寓,走進一家透宵營業的家庭餐館。餐館就在公寓旁邊。

他們在那兒分道揚鐮。

已經十二個小時沒見過楊了。

楊平安回來之後怎麼辦?奈美沒有想過。這兩天發生了太多事情,她現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聽楊的吩咐。她實在不知道自己該做些什麼。

總之,在最後一場電影結束之前,只能待在這兒了。等到最後,要是楊還不來,就出去買份報紙。要是報紙上什麼都沒寫,就找家酒店看新閣。這樣也許就有消息了,和楊有關的消息……

十點不到,奈美離開了電影院。進門的時候天還亮著,可現在的新宿,已經被夜幕籠罩。

新宿和往常一樣人潮洶湧。奈美垂頭喪氣地遣到陀螺劇場旁邊的通宵小賣部,買了份報紙。

她把報紙塞進購物袋裡,快步走了起來。她隨便找了家咖啡廳沖了進去,又找了個靠角落的座位,攤開報紙。那是今天的晚報。

——「光天化習居民區發生恐怖槍戰」。

一打開這份報紙的社會版,她就看見了這個大標題。

一「男子持炸彈+輕機關槍襲擊暴力團組長情婦家」。

這是小標題。奈美屏住呼吸,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她甚至沒有注意到服務員來到了旁邊,等著她點單。

她看了一遍又一遍。報上說,嫌犯逃走了。

楊還活著,他沒有死。

奈美長舒一口氣。她這才發現一臉不悅的服務員站在自己旁邊,趕忙要了杯咖啡。

她在死傷者名單中搜索「葉」這個姓氏。

可是並沒有找到。倒是看見了另外兩個用台灣證件入境的人。一個姓黃,一個姓李。報上說,他們拜訪石和維組長家純屬偶然。

難道兩人中的一個,就是用了假名的「葉」?不對啊,年齡不對。報上說,那兩個台灣人都是三十多歲,可「葉」已經上了年紀了。

也就是說,一切還沒有結束。正因為沒有結束,所以楊才沒有來電影院。

奈美端起杯子喝了口咖啡,她的手指不住地顫抖。

總之,楊還活著。

他之所以沒有來電影院,是因為他還沒成功殺死「葉」。

奈美突然想到,如果他不是沒有來,而是「來不了」……

不行,不能想這些。

然而,楊的樣子在她腦中揮之不去。坐在床上,一手捂著肚子,疼痛不堪的楊。

他說自己有盲腸類。盲腸炎要是沒有及時治療,就會發展成腹膜炎,甚至威脅生命。這一點,奈美很清楚。

初二的時候,有個女生在學校的廁所暈倒了。她不知道自己的肚子痛是痛經還是盲腸炎,熬了一個晚上,病情惡化,差點就得了腹膜炎。全校盛傳,要是再晚半天去醫院,她就沒命了。

楊的葯吃完了。

防止化膿的葯和止痛藥。兩種葯都是他從台灣帶來的,即使他沒受傷,要是葯吃光了,他也無法動彈。

楊手裡的葯最多還能撐兩次。疼痛發作的頻率,大概是一天一次。而且楊說,發作的間隔越來越短了。

他希望手裡的葯能撐到他達成目的。要是在關鍵時刻發作了,又沒有止痛藥,他肯定會沒命的。

臨分別的時候,奈美看見楊在家庭餐館裡吃了一次葯。

——很痛嗎?

——不,現在不痛。

看楊的表情,的確不像是發作了的樣子。

那是為了防止在完成最後一次任務的過程中發作吧。

也就是說,他的葯只夠撐一次了。今天肯定會吃完的。

沒藥了,沒藥了。

奈美很清楚,那是藥效很強的葯。一種是止痛片,和治頭痛和痛經的葯完全不一樣。在普通藥店是買不到的。

楊一直沒辦法補充藥品。

一定要給他送葯去,否則他就不能達成目的。

可是,葯要上哪兒去買啊?

要是沒有醫生的處方,普通的藥店是不會把這種葯賣給自己的。即使去買的人不是楊,是奈美,也是一樣的。

明天早上,一定要帶著葯去新宿御苑。

奈美看了看手錶,快要十一點了。藥店關門的時間並不早,但她想了半天,還是沒想到搞到藥物的方法。

怎麼辦……該怎麼辦才好……

香月姐!

奈美突然想起,香月的大兒子有哮喘,有一次半夜發作,讓她犯了愁。

哮喘的葯有一種很強的成分,用光了必須去醫院配。可要是沒空去醫院,她就會到藥店去買。

——照理說這葯一定要有處方才能買到,不過那家店會賣給你的。

她還記得香月這麼說過。

奈美環視四周,發現入口處有一部粉色的電話(公用電話)。

奈美站起身。

「歡迎光臨。」

店門開了,兩個看上去只有十五六歲的男孩子走了進來。

「哦,正好,我要打個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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