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理論創新與中華民族復興 重建核心價值體系是當務之急

錦濤同志在6·25講話中也說到了核心價值體系。他說:「要大力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

關於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有這麼兩點必須明確。第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本質體現。要鞏固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堅持不懈地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武裝全黨、教育人民,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鼓舞鬥志,用社會主義榮辱觀引領風尚,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第二,由於採納了市場經濟體制,中國人已經在學習西方文化中的競爭意識、個人自立自強意識、法治意識等核心價值觀,但與此同時,也與中國文化中的「君子自強不息」等價值觀結合起來,又以中國文化中的「和合」、「仁義」等價值觀去調適西方文化中的極端個人本位。這就把個人與集體、自由與責任、利益與道德之間的矛盾加以協調,尋求到較佳的平衡點。在這一過程中,中國文化的價值觀,如重視個體在群體和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強調個人承擔的社會義務和責任,重視道德的約束作用,等等,也得到了現代化的提升。傳統中國文化抹殺個性,過於強調責任而忽視相應的權利,以及用封建道德扼殺人的利益等消極方面,得到了揚棄。儘管還不能說中國文化現代化的任務已經完成,但應當承認,我們選擇的道路是正確的,也已經取得了相當的成績。我相信,在新的條件下,我們一定會有一種自覺的、主動的文化建設,有了這樣一種東西,我們才能給世界更多的東西,給予當代中華文化的智慧。

現在的問題就是人文精神的缺失。人文精神的缺失已經很嚴重地影響到我們的精神狀態。

是的。我們面臨雙重轉型,有些時候有些失范,還沒有一個很好的調整,特別是「文革」在文化上所造成的斷裂,裡面有很多問題還沒有克服,市場經濟的衝擊又使得許多人失去了文化的追求,追求純粹物質利益。

有人有意無意地散布了一種論調,似乎中國所倡導的價值觀不必內外一致,也不可能內外一致。請問您的觀點如何?你是否覺得這樣一種論調似是而非,很荒謬?

中國提倡的價值觀應當在對內和對外是一致的。中國沒有專門的對外價值觀。如果國民都不認同的價值觀,國家政府就無法在對外戰略中實施,也無法給外界一個統一的形象。當然,中國共產黨對黨員提出的價值觀要求與對國民的肯定是不同的。根據歷史所形成的複雜情況,中國在價值觀的提倡上應考慮以下原則。首先,要學習和吸收西方文化價值觀的精華。民主、自由、人權等價值觀是人類文明成果,世界各國可以學習共享,但不應認為只有一種模式,更不應強加於人。當今的國際體系最初建立在西方文化理念和制度之上,二戰結束後也吸收了發展中國家的一些文化理念。民族—國家、主權平等、互不侵犯、國際法、聯合國,這些已經成為國際社會所接受的共識。中國融入世界體系的時間不長,改善形象必須將中國價值觀與世界公認的價值觀結合起來,不斷學習和吸收西方文化價值觀的精華十分必要。

其次,要吸收中華傳統文化的精華,但必須先經過現代化的提煉,然後才能進行世界化的傳播。正如德國的海因里希·貝克教授所指出的,現代世界各種文化都已超出了其地域邊界,而歐洲文化從中取得了「世界性的支配」地位,深刻地改變了其他文化傳統(例如在東亞)。當今人類普遍表現出歐洲文化的局限和缺點,因此有必要再藉助其他文化傳統來完善人類的價值。中華文化傳統博大精深,應當對於世界有更大的貢獻。近年來中國不少學者將「天人合一」、「仁愛」、「忠恕」、「和合」等傳統價值觀介紹到海外,但效果不明顯。究其原因,簡單的介紹至多只能引起少數專家的興趣,只有經過現代化的提煉,文化價值觀才能與人民的生活和政府的行為聯繫起來,才能真正產生國際影響。簡單的介紹有時還會令外界產生誤解。如把「天人合一」說成「可持續發展」,無以解釋為何中國的生態環境遭到如此嚴重的破壞。西方價值觀所以能傳播世界,主要是因為它在全球率先完成了現代化的過程,然後又有意識地進行全球性推廣,這一經驗值得記取。

最後,繼承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化價值觀,把時代特點和中國特色結合起來,在延續的基礎上創新,在創新之中延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不久,就與印度和緬甸共同提出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後來又發展成萬隆會議十項原則,展示了東方文化價值觀的魅力。鄧小平提出和平與發展為時代主題,開啟了思想解放的閘門。近來學術界正在討論中國的和平崛起,探索未來20年甚至50年的發展前景。這些都是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繼承和創新。

總之,無論從中國政府的提倡中,還是社會公眾的認同上,都可以列出中國文化的幾十個價值觀,作為中國對外戰略的價值觀基礎。目前需要對此進行深入研究,建立一個價值觀體系,把它們寫到對外戰略的旗幟上。

中國對外戰略的旗幟上,在您看來,哪一些價值觀是可以往上寫的?

第一可以寫上的是「和平」。和平是發展的保證。沒有和平,就沒有發展。和平不僅是一切積極創造的條件,也是人類憧憬的目標。它包括穩定、安全、主權、平等、理解、信任等內容。為了維護和平有時不得不使用武力,但它必須是最後的選擇。動武要有合理性與合法性,並儘可能獲得國際社會的認可。

第二可以寫上的是「發展」。發展包括對於全球化的辯證態度,對於市場經濟的肯定。科學發展觀應當被接受。發展,必須是全面的社會進步,包括政治方面的民主與法治,社會方面的自主和自治等。發展也意味著各國之間的相互依賴。

第三可以寫上的是「合作」。合作來自於和諧共處、互相幫助和互惠互利,涉及政治、經濟、安全、社會和文化的一切領域。即使在最敏感的安全領域,人們也開始拋棄冷戰思維,討論和實踐安全合作。現實世界必然存在競爭,但應將其引向健康積極的競爭,其結果應達到雙贏、多贏、共贏。

第四可以寫上的是「公正」。公正是人類良心良知的體現。現存國際體系已經比以前更加公正,但仍有許多不公平不合理之處,提倡公正可以號召各國共同努力,糾正各種歧視和雙重標準,保護弱勢群體。公正也意味著法律和制度的保證。

第五可以寫上的是「民主」和「人權」。人權不是西方的專利,而是所有人的要求。中國已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並參加了國際人權條約,具有非常深遠的意義。它與中國宣示的「順應時代發展潮流,維護全人類共同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中國也在不斷地擴大民主,建設和完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

第六可以寫上的是「和諧」。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長遠目標,在下面我們還可以詳細討論。

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否將在北京召開奧運會之前批准中國已經簽署8年之久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中國之所以遲遲沒有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正式生效,主要是考慮到《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主要著眼於政府權力的限制。國內相關的人權保障立法還和國際標準有差距,過早批准容易導致國際條約和國內立法不相適應的局面。譬如政治性結社。中國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結社的自由,但是這種政治權利並沒有具體的法律相對應。我們還沒有一部《結社法》。還有政治性社團的法律地位,現有的登記程序和活動規則也沒有涉及。還有死刑。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精神和國際上的通行做法,非暴力犯罪一般都不處以死刑。中國刑法典死刑種類繁多,達到69種,其中很多死刑種類涉及到非暴力犯罪。如果中國批准這個公約,中國的刑法典就要大幅修改。

中國如果在未來一年內正式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否會對這一公約中的一些條款提出保留或發表解釋性聲明?

不少國家在簽署或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時都曾根據《國際條約法》和《國際人權法》所承認的締約國的主權權利,提出了保留或發表了解釋性聲明。這些「保留」和「解釋性聲明」在為有關國家批准國際人權公約提供靈活性的同時,削弱了公約所具有的約束力和保障人權的效果。據有關方面統計,共有35個國家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做出了158項保留。其中,美國在1992年加入這項公約時,也附加了保留和聲明,並且沒有接受這項公約的《任擇議定書》,因為《任擇議定書》允許個人就公約規定的權利所受到的侵犯,向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提出針對美國政府的申訴。美國政府認為,其建立在個人自由和民主理念上的國家和社會為人類樹立了榜樣,任何外國人或國外機構都沒有資格對美國的人權記錄進行評判。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