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一地雞毛

政治的口水不能當做經濟的飯碗。1911年5月,清王朝「鐵路國有」政策粉碎了一小撮既得利益集團的發財夢,別有用心的表演開始了。

官辦鐵路的腐敗是大清國上下的共識,人們認為民營鐵路才是救世主,然而事實表明,民營鐵路同樣沒有絲毫的免疫力,不僅全盤繼承了官辦鐵路的弊端,而且因掌控公司實權的士紳們既脫離了官方的監控,也脫離了股東會的監控,問題反而更為嚴重。

湖南的副省級離休老幹部王先謙,實在不想以這樣的方式成為輿論的焦點。這位著名的儒學大師,離開領導崗位前擔任著江蘇學政的職務,卻被中央政府下令連降五級。

這一切都是因為一場大清國最具有典型性的群體性事件。1910年4月,長沙饑民們搶劫了一家米店,警方拘捕了為首者。本是一起十分普通的治安刑事案件,但在反清會黨的鼓動下,饑民們包圍了省政府(巡撫衙門),並衝破警方封鎖線,進入辦公區域。警方開槍當場打死20多人,會黨中的武林高手則用事先準備的煤油焚毀了政府辦公樓。

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長沙搶米風潮」。

事後中央政府問責,為平息民憤,巡撫、布政使、巡警道等被懲處。中央政府也發現:王先謙的弟子葉德輝「積穀萬餘石,不肯減價出售,實屬為富不仁」,進一步惡化了長沙的糧食供應;而離休在家的王先謙利用自己的影響力,多次阻撓地方政府救濟災民。結果,王先謙被處連降五級,葉德輝則被革去功名,「交地方官嚴加管束」。

說是師生倆,其實王葉之間並沒有授業關係。王老師有勢無錢,葉同學有錢無勢,正好強強聯手、惺惺相惜。巧的是兩人都是麻子臉,因此「二麻」成為湖南官場商場一個盡人皆知的代號。為湘軍寫傳記惹禍的王運,曾嘲諷地說:「王家仁葉家義,併入當年《翼教篇》。」

一個離休幹部本就沒有什麼實權,降了級無非少拿點退休金而已,只是面子被掃,有點灰頭土臉。按照代理湖廣總督瑞的說法,「湘省民氣素囂,紳權頗重」,王老師「久住省垣,廣通聲氣,凡同事者無不仰其鼻息,供其指使,一有拂意,則必設法排出之而後快」。他在地方上的影響力,早已不是依賴自己曾經當過江蘇學政掙來的那個副省級,而是實實在在地在政府的眼皮子底下建立了一個實際上的第二政府。

中華帝國的政治傳統,官權一般只到縣級政府,縣級以下,真正說了算的其實是紳權,地方上的實力派。這些士紳們,一方面作為國家經紀人(State Bre),協助政府維持治安、征糧征款等;另一方面作為民意代表,為保護和增進地方利益而與政府及其胥吏進行公關與博弈。但隨著大清國的改革開放,傳統的鄉村社會面臨著劇烈的變化,政府的權威越來越削弱,地方士紳們日益從政府的助手演變為對手。鄉村的公權力被號稱土豪劣紳的「盈利型經紀人」而取代,他們脫離了傳統士紳階層所受到的道義束縛,毫無顧忌地將手中的公權力演變為尋租牟利的工具,主觀為自己,客觀為政府,扯著改革的大旗,令自己迅速躋身先富起來的行列。大清基層政權徹底痞子化,縣以上地方官員不得不面對遠比自己更具有資源動員能力的士紳們。

太平天國運動中崛起的湘軍,令湖南的士紳階層在軍功的護衛下掌握了遠比傳統的鄉村話語權更為強大的資源動員能力。早在1857年(咸豐七年),湘軍著名將領胡林翼就發現,湖南各州縣的征糧徵稅都依靠「刁紳劣監包攬完納」,「其零取於小戶者重,而整交於官倉者微,民謂之曰『蝗蟲』;其挾州縣浮勒之短,而分其肥不遂,則聚眾告漕哄倉,官又謂之『蝗蟲』」。

在晚清轟轟烈烈的民營鐵路建設中,這種「蝗蟲」依然出現:湖南、四川等地,所謂的民營其實全靠強行徵收租股,掌握實權的鄉紳們上下其手,從農民那裡敲骨吸髓所得,很大部分都被他們巧取豪奪,政府則背上了勒索的惡名,公共財政卻並未得到改善。

王先謙就是其中的弄潮兒。他曾經以愛國為號召,鼓動張之洞花費雙倍的高價從美國人手中贖回粵漢鐵路,而他自己也於1905年在長沙組建「粵漢鐵路籌款購地公司」,號召湖南人民踴躍購買股份、愛國救國。而他本人卻在高喊愛國口號的同時,死死捂住錢袋子,盯上了免費的「乾股」——「有問以曾入股若干者,答曰,吾為總辦當坐分紅利,何須入股」。

從來沒有商人會如同大清國的鐵路老闆們那樣成天將拒絕外資的愛國口號掛在嘴邊。在王先謙鼓動下用巨款從美國人手裡「收回利權」的粵漢鐵路,利權卻既沒有歸於政府,也沒有歸於百姓,而被「愛國者們」中途截留了。

「愛國者們」將粵漢鐵路公司根據省界分成廣東、湖南、湖北三個公司,以滿足三省各自「寧為雞頭」的願望。三隻「雞頭」中,籌資進程一度最順利的是廣東公司,但「紳商意見不洽,總辦又未能和衷,以致迭起風潮,時有衝突。最後則有查賬之齟齬,開會之喧斗,種種擾亂,路工因之稽遲」,「董事結黨盤據,欺吞冒濫,久為眾股東所指摘,深慮萬無稽核,將股東血本終至缺蝕」。其中一位名叫金的董事,看來是在官商兩界遊刃有餘的高手,「利用官威,以箝制股東……稍與辯論,輒架破壞商辦大題,反噬挾制,兇悍險詐,無所不至。盤據把持……股東查賬,又藉詞票舉,以圖抵制」。公司內部選舉賄賂成風,銀子開路;政府或者股東會前來查賬,更敢於拒絕出示賬本,「匿單抗查」。

王先謙主持的湖南公司,先是靠政府的公權力強制徵收租股、房股、米捐、鹽厘,但杯水車薪,正好再發行300萬股鐵路有獎公債,獎金之豐厚全球領先,特等獎獎金為3萬兩,而券麵價值僅4元,足足是7500倍。這些敢為人先的改革舉措,卻依然難以拉動投資。

「以頑鈍無恥之小人而握路礦之權」,小股東根本就不相信自己的權益能得到任何保障,「鐵路至今未刊印股票,又無息折,商會收股二百餘萬,僅給收條,以故各處願入股者多觀望不前」。王先謙「其生平淫而好利,既攬路權,遂以公司為利藪,以公司之款,為行樂之資,為黃某代捐中書,送土某奠儀千兩,開辦垂二載,於一切築地購路等事弗顧也」。而坐辦總理余肇康「與王先謙狼狽為奸,以至湖南之鐵路公司開辦數年,去冬始動三鋤。吾同胞無限之巨款,竟入彼等之私囊。股東無賬可查,湘紳無敢過問」。

湖南粵漢鐵路公司內部是山頭林立,圍繞對王先謙的效忠與否分為「擁王」、「倒王」兩大派系,小的派系更是不可勝數。同盟會成員、日後因黃花崗起義失敗而在英國投海自盡的楊毓麟,認為「湘路之哄久矣」的原因就在於王先謙處心積慮把持路事,導致「完全商辦局面不得成立。馴至號稱官督,馴至奏派總協四五人,馴至憑藉官權提立股款……膠膠擾擾,以至今日。王、余、席一日不斥退,則路政必一日不得整理,其事至為可哀」。

在鐵路公司設有多名總理(總經理)就是湖南的發明,「美其名,曰名譽總理,曰主持總理,曰坐辦總理,四川繼之,江西又繼之」。總理扎堆,在日後也成為四川大風暴的重要誘因。

此外,公司內衙門習氣濃厚,公司領導人甚至以「安民告示」的公文格式向社會發布通告,儼然政府的大爺做派,而股東過問經營情況居然要先提交申請(具稟),只能在「公僕」面前當孫子。時人評論道:「官辦事件,無一不腐敗,無一不糊塗,何也,以其督辦、會辦、總辦、提調等名目,動輒至十餘人,事權不一,政出多門……只徒調劑閑員,置路事之成敗於不顧。」

在王先謙等人的領導之下,湖南粵漢鐵路公司「材料不購也,工人不招也,路線不勘定也,基地不預籌也。而每歲股份之所入,紳士輒瓜分而用之」。日本駐漢口總領事水野幸吉在提交給日本駐華使館的報告書中說:「湖南紳士徒多議論,經費籌集則毫無頭緒,此實為粵漢鐵路心腹之患也。」

1906年10月,為繳付第二期贖路借款,湖南的「雞頭們」把粵漢幹路黃高段低價賣給廣東公司,又以三水支路湖南所應得之權利相抵押。第二年10月,因公司任人唯私,用財過濫,不少股東擔心資金安全,堅請退股。幾番折騰後,這家「愛國雞頭」只好想辦法引進外資,這本是他們最反對的,卻被官方阻止,最後依然要靠強行向平民徵收租股、房鋪租股、廉薪股,做回了自己最為拿手的「二政府」角色。

對於這些「不曰謀公益,必曰圖進步」的士紳們,楊毓麟一針見血地總結道:「求其實在,大要不外爭得一總理、協理之位置,謀得一每月數百金之薪資,視路局為菟裘,借公義相攘奪。」這些士紳們「對於國家頗欲脫離行政官吏之範圍,故必冒稱商辦;對於社會又欲脫離財產法團諸份子之監督,故必借名官督,或雖未至冒稱官督,而實則倚賴行政官吏,以陰謀自便,與官督無異……數月以來,種種怪象,層見錯出,殊有足令人駭愕怛悼,不知所措者。不謂吾國士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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