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11點,霍姆斯依然沒有回家,兩分鐘前他和妻子通了電話,兩個恩愛的人相互用「我愛你」結束了通話。在那之後,警官就把視線再度落在了那封匿名恐嚇信上,正是這封信讓他錯過了與妻子的結婚十五周年紀念日。
警官起身走到咖啡機那兒,為自己倒了今晚第十二杯咖啡。在他剛剛把杯子舉到嘴唇邊的時候,有人叩響了辦公室的門。他條件反射地說出了「請進」這個詞。
進門的是霍姆斯的副手,那人叫希金斯,是個瘦高個兒,步入中年的副手迄今還是個單身漢,這與他那張古怪的臉有莫大的關係。希金斯的雙眼間距分得很開,兩眼之間偏下的位置是一個蒜頭形狀的鼻子,這種相貌對孩子們來說也許很搞笑,但沒有哪個姑娘會願意自己未來的「夫妻臉」是這般模樣。
副手伸懶腰的同時打了個哈欠,顯得很疲乏。
「來杯咖啡嗎?」霍姆斯問道。
「不麻煩了,謝謝。」希金斯客氣地拒絕了,他說,「我們和亨利聊了很久,他的仇家多如天上的繁星,婦女、孩子、妻子、鰥夫這些人統統是他的仇家,每個人都有殺亨利的動機,我和弟兄們一時之間都不知從何下手了。」
「希金斯,難道你沒看出這裡頭最最關鍵的問題嗎?」
「你指什麼,長官?」希金斯身體前傾,眼神中充滿了期待。
「還能是什麼?」霍姆斯警官用指尖敲擊著辦公桌上的恐嚇信,「兇手選擇以這樣的方式向亨利宣告他的死期,就說明兇手知道他住在哪兒,這是毋庸置疑的事實。可問題來了,如果兇手知道仇家的住處,為什麼不在當天就把他給宰了?」
「關於這件事,我是這麼想的。」副手發表起他自己的見解,「兇手非常有把握,這個人和亨利有著極大的深仇雪恨,兇手有一個百分之百可以殺死亨利的辦法,但在動手之前他不希望亨利死得那麼痛快,所以用恐嚇信這種手段讓他飽受精神上的折磨。」
警官用否定的口吻說道:「我完全不這麼看。」
「我說的不對嗎?」
「根本不著邊際。」霍姆斯喝了口咖啡,「你的猜測建立在『折磨』這個核心的地方。現在讓我來問你,假設亨利謀殺了你的父母妻兒,你經過不懈努力知道他躲在這個小鎮,那麼你會怎麼辦?」
希金斯吞了口口水,兩眼發獃愣在了那裡。看起來不像是接不上話,而是他自己也意識到自己的猜測是錯誤的。
霍姆斯繼續往下說:「你會寫封信告訴亨利未來的48小時,你會通過某個方法把他殺了嗎?醒醒吧,決沒人會這麼干!你要做的就是把亨利抓起來,然後用生鏽的鈍刀一片片地割他的肉,再在傷口上撒滿蜂蜜,接著蜂蜜會召來各種各樣的毒蟲,那些小傢伙們會對傷口進行一番瘋狂地吞噬,這會讓他既痛不欲生又求死不得,這才是真正的折磨!」
「恕我愚笨,我一時解不開這個難題。」希金斯雙手一攤,做了個放棄的姿勢。
「也許我們可以通過別的方式找出答案。」霍姆斯雙掌摁在辦公桌邊緣,粗壯的胳膊支撐起他的整個身體,那對精明的眼睛重新掃視著恐嚇信,他念道,「『4月2日,下午3點30分至5點15分,你將為過去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仔細看,小老弟!寫這封信的人沒有百分之百殺死亨利的計畫,至少現在看來沒有。『下午3點30分至5點15分』,這裡頭有近兩小時的時間差。我問你,殺一個人最快需要長時間?」
「用槍的話只要一瞬間。用刀的話嘛……」副手摸了摸蒜頭鼻子,「刺得准些也不用五分鐘。」
「勒殺呢?」
「職業殺手五秒鐘就能完事,初次下手的人最慢也不會超過半分鐘。」希金斯轉動雙眼,「莫非兇手想要使用慢性毒藥不成嗎?」
「忘掉投毒的方案吧。」霍姆斯擺了擺手,「亨利看了這封信,在4月2號那天一定什麼都不會吃,我懷疑他從明天起就沒心思用餐了。」
「等等!長官,你是說明天?」希金斯激動地站了起來,好像有什麼重要發現似的。
「想說什麼?」警官沖副手揚起一道眉毛。
「還能是什麼?『明天』!這就是答案!」希金斯高舉雙手,像個歷盡千辛獲得了奧林匹克冠軍的運動員一樣,「明天是4月1號,全世界都知道那是愚人節的日子!」
「那又怎樣?寫這封信的人明確地寫了4月2號這個日期。」
「的確沒錯,可你是否想過,如果這封信提前寄到了亨利家呢?」
「說清楚點兒。」
希金斯激動萬分地說:「這根本就是一場惡作劇!有人想要和亨利·莫科倫開一個玩笑,想要在4月1號這天讓他看見這封信,這人把郵件寄到郵局,而郵局卻偏偏提前一天把信封投到了亨利家,事情就是這樣。」
「恕我再次對你的觀點表示否定。」
「什麼?」希金斯顯得有點兒不太高興。
「亨利在這個小鎮躲藏了八年,在這八年當中他唯一交流過的對象就是神父,除此之外再無他人了,所以小鎮上的人不會開這種玩笑。還有,請你看看這個。」警官指著信封,「看清楚點兒,這上面既沒有郵戳也沒有地址。這封信根本沒有通過郵局寄出,而是有人親自把它投進了亨利家的信箱。」
一陣短暫的沉默後,希金斯說道:「我看不出這其中的名堂,現在我只能主觀地認為這是一場鬧劇。」
「你還堅持愚人節惡作劇的說法?」
「當然不,我只是說它是場鬧劇。就像你剛才分析的那樣,從邏輯上來看,這也許是場蓄謀已久的謀殺計畫,可笑的是恐嚇信上提到的五分鐘的間隔,又透露出兇手對計畫沒有十足的把握,這太讓人費解了。」希金斯抬頭看著警官,那是一種懇求的眼神,「如果你有答案的話,請現在就說出來吧。」
「這可不像你。」警官喝了一大口咖啡,「過去那個遇到問題從不屈服的希金斯上哪兒去了?」
「我儘力了,頭兒,我的腦瓜子完全不夠用了。」
「為什麼這麼說?」
副手乾笑了一聲。「你知道的。」
「我不知道。」
「你真打算讓我說出來?」希金斯從座位上站了起來,「那好吧,我不妨實話實說。那個叫莫科倫的傢伙不是個好東西,咱們幹嗎非得在意他的死活不可?」
「那我也實話實說,我的初衷與你現在的想法別無二樣,不過神父介入了這件事,我可是當著眾人的面對神父做了承諾。還有就是……」霍姆斯還沒說完就被打斷了。
「聽著頭兒。」希金斯迅速回頭看了一眼,確認屋外沒有他人的身影才接著說,「我理解承諾的重要性。你的確答應了神父安全地把亨利護送到葬禮現場,但我們完全沒必要真那麼謹慎。我的意思是,4月2號那天不外乎兩種情況,第一,亨利被仇人謀殺。第二,他運氣好,僥倖躲過一劫,然後咱們把他送上法庭,以他過去犯下的罪行來判決的話,足夠坐上一百次電椅了。換句話說,不論怎樣亨利都是個必死無疑的人,我說,對他那種瀕死之人,咱們為什麼還要那麼賣力呢?」
「我真不敢相信你會說出這種話。」霍姆斯流露出失望的表情,「難道真兇刺殺亨利的時候,我們這些穿制服的選擇對他不聞不問嗎?」
「我這麼說完全是為了弟兄們著想。」希金斯反駁道,「如果兇手有槍,難道還要哥幾個為亨利去拚命嗎?」
「你的心情不難理解,希金斯。」警官帶著教育的語調說,「讓我們換個角度去想想,為什麼神父要冒著與警察作對的風險幫助亨利?這其中的道理很簡單,亨利·莫科倫在小鎮藏了八年,這段時間他非但沒再重操舊業,還用實際行動向神父證實他改過自新的決心。仔細想想吧,小老弟,如果我們不拼盡全力去保護亨利,那麼我們的結局會是什麼?毫無疑問,神父會對我們失望,跟著是小鎮里那些同樣信封上帝的教徒們,很快,全鎮的公民百姓都會對我們失去信心。」
「我沒你考慮得這麼遠。」副手撓了撓腦門兒。
「你跟了我多久,希金斯?」
「快二十年了,頭兒。」
「在這二十個年頭裡,我們攜手打擊過每一個罪犯,我們捍衛著法律的公正,鎮上每個人都愛我們,所以我們更加不能讓他們失望,至少這種失望不能建立在亨利身上,絕對不能!」
「我懂了。」副手重新坐下,無奈地搖搖頭,「為了警察的聲譽,這次說什麼也得保護那個狗東西!」
「不僅如此。我雖然不像神父那樣,有一顆熾熱的仁慈之心,可我也是個信奉上帝的人,對我來說既然向神職人員做過承諾,我就不會打退堂鼓。」
「既然你堅持,那我倒有個提議。」希金斯說道,「咱們可以忘記乘坐火車的方案,改用局裡的汽車完成這次任務。」
「我也想過你的計畫,但鎮上的人都知道,咱們只有兩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