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餘慶,一位名不見經傳的小官,原任國子監博士,後來出任常州知州,地點在今江蘇省常州市。李餘慶在任期間雷厲風行,對惡勢力絕不姑息,手段毒辣,狠人一枚,常州「打黑」系列行動震蕩各界,凶人黠吏畏之如神。沒有最狠只有更狠,早先當地的黑社會橫霸一方,自李大人上任以來當地各方勢力噤若寒蟬。這就說明了當官的只要夠狠沒有不害怕的,地方上所謂的「凶人黠吏」不過是衙門的附庸,需要的時候他們可以欺男霸女,不需要的時候一腳踢開。這種直接利益上的鬥爭關係,必然有一方選擇妥協。
李餘慶是一位正直的有作為的官員,在任期間常州社會風氣為之一變,貪官污吏、潑皮無賴被他整苦了,大傢伙不敢怒也不敢言。當時有一名醫官壞事沒少干,每天過得提心弔膽的,按照李大人的清理速度,很快就會輪到他的頭上,於是醫官先下手為強。醫官非常清楚「敵者,利害相衝,死生弗容」,既然選擇了李大人作為敵人,那麼只有一條道走到黑,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羅織經·制敵》:「君子敵小人,亦小人也。小人友君子,亦君子也。」這段文字充分地說明了君子與小人的辯證關係,即在鬥爭過程中沒有所謂的君子和小人之分,君子與小人為敵,也就變成了小人,反過來小人與君子友善,自然而然變成了君子,儒家思想里的兩種人格身份在官場鬥爭中起不到多大作用。《羅織經》說得未免極端,可是現實中的確如此。有時候我一直在想研究歷史究竟要幹什麼,結果到頭來還不是不斷重複錯誤?前人的經典著作說得相當明白,後人卻經常在這上面栽跟頭,也許研究歷史就是在重複錯誤的過程中發現新的錯誤。醫官下手了,發揮他的特長,直接給李餘慶下毒。李餘慶上吐下瀉,有進氣沒出氣,臨死前忽然察覺是醫官所為。還剩最後一口氣的李知州命人抬著自己到州府升堂,傳訊醫官,當場打死,之後他也去世了,葬於橫山。醫官下毒不夠徹底,反遭李餘慶最後一波的反撲,最後兩人同歸於盡,為鬥爭獻出了生命。多年後,當地人依然敬畏李餘慶,路過他墳墓,下馬緩行。家有重病患者就到他墳墓取土,灑於床席(《宋稗類鈔》)。
該事件中有令人不解之處,醫官為什麼與知州大人斗在一處?這其實是一種直接的利益侵害關係。李餘慶雷厲風行,要在常州來次大換血。貪贓枉法的那幫人自然感到了來自衙門的壓力,他們的利益直接受到了衙門的「侵害」。醫官見不能脫身,只有來了一招魚死網破。給領導下毒,這需要承擔巨大的風險。如果朝廷命官不明不白地死在了任上,勢必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地方勢力若不能夠擺平有關部門,只好請相關嫌疑人去有關部門做客「喝茶」。此例中可見醫官迫不得已,生命利益遭到了李餘慶的嚴重威脅,若不出手下一個死的只能是他。與其坐以待斃,不如奮起一擊,醫官的力量終究不能夠與知州大人對抗,然而利益面前各不相讓,有多大能量使多大能量,似乎與官職、地位、名望等等毫不相干,唯有甩開膀子一搏。宋代醫官屬於技術官,又作「伎術官」,泛指在朝廷任職的專門技術人士,例如天文官、書法官、繪畫官。技術官是遊離在體制外的一支隊伍,與當朝執政的文官集團有著本質區別,他們更類似於吏員,專門為皇帝及公卿大臣提供服務。正統科舉、恩蔭、舉薦入仕的文官士大夫其實瞧不起他們,在收復失地不如考中狀元的宋代官方「重文」的政治環境下,技術官不招待見稀鬆平常。技術官面臨四大問題,即升遷難、待遇差、沒權力、地位低,因為升遷特別困難,導致工資待遇不高,所以又導致社會地位低下。以醫官為例,宋代設有醫官院,規定醫官秩有十四階,如成全大夫、平和大夫、翰林良醫、保安郎等。宋初規定技術官十年一磨勘,宋仁宗慶曆改為五年一升遷,這與文官三年一磨勘的制度相去甚遠。苟能耐住寂寞,清閑一輩子,如果想提高物質生活,只有動歪心思,那麼鬥爭也就不可避免。
技術官中醫官待遇雖然一般,但灰色收入頗豐。宋代醫療市場較為發達並且混亂,《老學庵筆記》記載,宋高宗定都臨安,皇帝一來像一塊吸鐵石,四方士民商賈悉數跑到新都城臨安。官府創建開張,朱紅大牆刷得煥然一新,被廣大商人當成了廣告宣傳欄,如「王防禦契聖眼科,陸官人遇仙風葯」,「乾濕腳氣四時丸,偏正頭風一字散」,「三朝御裹陳忠翊,四世儒醫陸大丞」,「東京石朝議女婿樂駐泊藥鋪,西蜀費先生外甥寇保義卦肆」,如此凡數十聯,醫藥廣告佔了絕大多數。體制內的醫官、名醫,遠比民間的江湖郎中要價高。但凡地方有疫情,朝廷會派醫官出差,地方贈予治療費頗多。如宋神宗熙寧十年(1077年)廣南軍隊中流行瘴疫,醫官院選醫官三人,賜絹五十匹,遣赴桂州,治癒數人。(《續資治通鑒長編》)宋代醫生行醫的費用通常是雙方協商,或者醫生開價,外加患者打賞。看一次大病最少也得十貫錢,最多達到三千貫。如迪功郎周僅患有疝氣,當時有一醫生針灸治癒,給了十貫錢外加三匹絹,過了半個月病又犯了,再尋醫生已不見。仁宗時陝西華州士人郭行父親患病,醫生開價一百貫,少一個子兒也不幹!最後郭行只好依他,方才治好了父親的病。這種漫天要價的現象屢見不鮮,宜興名醫段承務有一次給人看病要了五百貫(《宋代物價研究》)。宋高宗御醫王繼先飛黃騰達是個例外,秦檜讓夫人王氏與之結拜,足見顯貴,是醫官中的典型代表。
宋代官方規定,皇室及大臣有病的,皇帝派御醫去診治,原本是體恤皇室大臣的一件良好舉措,問題是不怕沒好事就怕沒好人,去的御醫、內侍官可以從中鑽空子,打著皇帝的旗號狐假虎威。皇帝這塊金字招牌成了他們敲詐勒索迦納賄的利器,完全屬於「合法」的傷害。皇帝在這裡變成了冤大頭,並不清楚醫官在其中乾的各種勾當。醫官通常直截了當要價,價格絕非三錢兩貫能打發的,有病的主兒要是不打賞,那就不客氣地告訴你死期到了。因為是皇帝派來的醫生,開毒藥你也得吃,家人還不敢問。漏洞就在這裡,家人若有一句微詞,那是對皇帝一片好心的懷疑,你們家什麼態度?御醫回去一稟報,某某宗室或大臣無藥可救,掛了!皇帝一傷心,成啊,敕葬,命內侍為死者主持喪事。這回輪到內侍上場,人已經被前面的醫官弄死了,他只好敲詐要錢了,一個喪事,喪主家基本傾家蕩產,是以當時有「宣醫納命,敕葬破家」之語。宋仁宗慶曆年間,皇上給某家敕葬,該家表示不接受,心領了浩蕩皇恩,可以自己動手解決,不麻煩朝廷(《石林燕語》)。
官場的第二個鬥爭原則出現了,即直接或間接的利益受到侵害必然引起鬥爭。非主流的技術官尚且如此猖獗,可想而知主流的文官士大夫該是怎麼樣的鮮血淋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