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修,字永叔,號醉翁,又號「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永豐(今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人。幼年喪父,母親一手把他帶大。從小家裡貧寒,「以荻畫地」,買不起筆墨紙硯,母親拿著蘆葦在地上寫字,教他文化知識。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歐陽修不負眾望,於宋仁宗天聖八年(1030年)中狀元 ,時年歐陽修二十三歲,歷任館閣校勘、右正言、知制誥等。
歐陽修是「唐宋八大家」中「宋六家」之首,十歲時讀了《昌黎先生文集》六卷,韓愈的文風對他影響很大。後歐陽修以文章聞名天下,成為那個時代的文壇領袖,與范仲淹、梅堯臣、尹洙、曾鞏等文壇巨擘關係密切。因歐陽修多年擔任諫官的工作關係,朝廷里只有他罵別人的份兒,還沒有人敢罵他。很簡單,並非歐陽修有多麼可怕,罵人得動筆,論寫文章罵人也只有蘇轍是他的對手,但歐陽修幹革命時,蘇轍還在四川眉山和泥玩兒呢!此外,歐陽修作為文壇領袖,背後有個文官士大夫組成的圈子。文人之間的感情有時很脆弱,有時候也很結實,尤其哲學思想學派,幾乎堅不可摧,如同鋼鐵戰士一般,這是文人的一種崇高純粹的精神。歐陽修像武林盟主似的,有著一呼百應的能力,誰要想動他,必須要考慮文壇圈子的利益關係。大環境下,歐陽修一生仕途相對平坦,兩次丟官是政治集團鬥爭的結果,那不是歐陽修所能左右的。這兩次丟官竟然是同樣的理由,道德問題,簡單地說是生活作風問題。
慶曆三年(1043年),歐陽修參加了慶曆新政。其時朝廷組織關係為宰相呂夷簡致仕,范仲淹、賈昌朝為參知政事,富弼、韓琦為樞密副使。慶曆新政「三巨頭」確定,歐陽修、王素、余靖、石介、蔡襄等跟著跑龍套,組成了仁宗時的改革領導班子。慶曆新政僅僅實行了一年零四個月,遭到保守派強烈反擊,關鍵時刻范仲淹、富弼見情況不妙,撂挑子辭職不幹了,先後離開中央下了地方工作,歐陽修為他們鳴不平,上疏抗辯。這事兒弄得宋仁宗挺上火,本來想進行改革,匡扶偏離軌道的大宋帝國,未曾想到慶曆新政變成了各方政治利益角逐的擂台。
歐陽修是諫官出身,《宋史》載「論事切直,人視之如仇,帝獨獎其敢言,面賜立品服」,天不怕地不怕的爺,為官多年卻對官場的鬥爭旋渦缺乏準確的判斷。當時保守派攻擊革新派為「朋黨」,沒長腦袋的歐陽修寫下了千古名篇《朋黨論》,往上一送,來了一招「此地無銀三百兩」,變相承認了「朋黨」。這篇文章被後世收入《古文觀止》中,歐陽修論,對國家有危害的「朋黨」是有分別的,有君子朋黨和小人朋黨之分,君子以義結,小人以利結。能提出此等標新立異的觀點需要有足夠的勇氣,在宋之前尚有東漢黨錮之亂、唐代牛李黨爭等鮮血淋漓的例子。領導最害怕下面的人拉幫結派架空自己,最忌諱這事兒。歐陽修大嘴巴,諫官全這副德行,論事切直,見了誰都跟仇人似的,雖然「帝獨獎其敢言」,但人家拿領導最忌諱的事兒進攻,你非但不避嫌消停點兒,反而大張旗鼓地往槍口上撞,拿出潑婦罵街的態度往那兒一戳,大義凜然地說,我們是君子,不怕你們說我們拉幫結派,你來整死我啊?整死倒不至於,但他們會整殘你。
宋仁宗本想硬一把,哪知道範仲淹關鍵時刻痿了。領導為了平衡利益關係,只有廢掉新法,將他們先後踢出群。走了兩個巨頭,其他跑龍套的見形勢也該消停眯著了,偏偏諫官歐陽修一老憤青,看不慣的就說,他抗辯的子引經據典,邏輯嚴密,找不到駁倒他的理由,別人也不具備那個能力。宋仁宗無奈之下,把主動撞槍口上的歐陽修以右正言頭銜出任河北轉運按察使。臨走時候,宋仁宗說,不要以為在地方久居,有什麼合理化意見該說得說。歐陽修挺不服氣,就說在外任職,提意見不在我工作範圍內,越職有罪。宋仁宗安慰他的情緒,別那樣,不可以中外為辭,該提得提。諫官蔡襄、孫甫奏請留歐陽修在中央任職,宋仁宗沒答應,這種情況下只好去地方避避風頭吧!歐陽修帶著憤恨不平離開了京城,正在節骨眼上,家裡著火了。
《宋史》評價歐陽修「風節自持」,非常遵守道德規矩的一名士大夫,從他身上尋找道德污點幾乎不可能,但這種不可能變成了兩次可能。歐陽修下地方工作期間,保守派緊盯著,正所謂牆倒眾人推。慶曆新政的幾位關鍵人物都是文壇的名人,他們自己挖了個墳墓,保守派埋了幾把土。歐陽修不在京城,可他的家人在,不久後開封府上報了一件通姦案。宋代關於通姦的處罰不如明清那麼嚴苛,《宋刑統》載:「(諸色犯奸)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部曲、雜戶、官戶奸良人者,各加一等。即奸官、私婢者,杖九十,奴奸婢亦同。奸他人部曲妻、雜戶、官戶婦女者,杖一百。」司法處罰的基準是要麼勞動改造一年半至兩年,要麼揍一百殺威棒。同時宋代還規定了,夜入人家的,可以按照盜賊律論處,「登時許殺」。私闖民宅的直接幹掉,主人不用負法律責任。有期徒刑兩年的處罰,從司法角度來看通姦罪不算什麼大罪過,但影響極其惡劣。我們的道德傳統裡面通姦是絕對不允許的,公認的齷齪事,只是後來的程頤把它上綱上線,提到了理學理論的制高點,「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犯罪嫌疑人是歐陽修的外甥女張氏,打小在歐陽修家長大,開笈之年嫁給了歐陽修的侄子歐陽晟。感情是筆糊塗賬,先是歐陽晟的一個小妾與跑船的通姦,被張氏逮個正著。張氏為了執行家法,欲笞之,不知道這名小妾施展了什麼絕學,將張氏拉下了水,張氏也與那個跑船的通姦,其後一發不可收拾,又與歐陽晟僕人陳諫勾搭一處。小事情通常能夠折射出很多潛規則,譬如這件事。小妾為了避免正妻對她的處罰,求她無濟於事,送禮那更沒什麼用,唯一的方法只有抹黑她,雙方組成共同利益鏈條,然後榮辱與共,這條潛規則放之四海而皆準。《水滸傳》中很多英雄好漢並非「逼上梁山」,更多的是遭栽贓陷害,譬如「霹靂火」秦明,中了宋江的計策,殺人放火搶劫的罪名栽贓給了他,抹得與梁山賊寇一樣黑,不得不在梁山落草為寇。前文已敘述過的文彥博在蜀地大搞娛樂活動,對付御史何從聖用的同樣是這招。
張氏膽大心不細,在一次幽會過程中很不湊巧地被開封府巡邏的逮住了,關押在開封府右軍巡院。民諺常說「沒事兒別惹事兒,惹了事兒別怕事兒」,告誡我們一個處世真理,現實中很多能惹事兒的人通常怕事兒。麻煩突然來了,頓時慌作一團,思維混亂,為求自保,什麼事兒都有可能幹得出來。張氏犯了上述毛病,怕得要命,不知道怎麼想的供出了另一件「通姦案」。張氏供認她在未出嫁時曾與舅舅歐陽修有染,《默記》記載張氏的供詞「多醜異」,葡萄木耳什麼難聽說什麼。新聞極具爆炸性,頓時全國震驚了。在地方工作的歐陽修傻了眼,本來對領導的處理帶著些許情緒,現如今草木皆兵。張氏徹底亂了分寸,為求自保不擇手段,就沒想過她的一番供詞會給舅舅帶來多大的傷害。
宰相聽到此事非常震怒,朝廷大員與外甥女通姦,什麼世道?官員作風必須加以嚴厲整治,宰相就派主管朝廷風氣禮儀的太常寺太常博士蘇安世前往核查。太常博士是抓禮儀風氣的,死人都得「祭」下,何況活人。當時陳執中、賈昌朝為相。歐陽修諫官出身,好罵人,罵過賈昌朝,對他有句經典的評價,記載在《續資治通鑒》中:「稟性回邪,熱心傾險,能文飾奸言,好為陰謀,以陷害良士。」罵賈昌朝這人人品不咋地,好背後鼓搗人。歐陽修評價中肯,幾年之後的「六塔河之獄」,賈昌朝就陰了一把文彥博。可以判斷出太常博士蘇安世是賈昌朝派去的,然而宰相不是一個人,這就給案件增加了監察的空間。另一位宰相陳執中為人公正廉潔,可能是他派了內侍王昭明前去核查,於是兩股力量發生了衝突。這裡面有個考量,歐陽修乃朝廷大員,談不上重臣,那也算舉足輕重的人物,中國11世紀文壇的傑出領袖。上疏建言,除了歐陽修可能就是司馬光了,這兩個人在皇帝面前的出鏡率極高。此事如何處理?沒必要先驚動大老闆,派皇帝身邊的內侍官做代表,皇權與相權私下裡最好達成一致。如果雙方針鋒相對,最後球只能踢到宋仁宗面前,請他裁奪。這麼點小事兒處理不好,要宰相何用?
蘇安世的意思是要維持原供詞,上峰說要抓典型,歐陽修倒霉沒辦法,上峰交代之事務必要辦得符合上峰的意思,要不然不好交差。上峰給你面授機宜,讓你往甲的方向辦,結果弄個乙的處理結果回來,那就不必盯著提乾的名單了,保准沒你啥事。王昭明直接否定了他的意思,說你這麼辦無非要迎合宰相,加以大惡,要知道我在官家左右,經常提起歐陽修。蘇安世明白,內侍省官員是伺候皇帝的,不好惹,也惹不起,說兩句壞話就讓你受不了。蘇安世服軟說,要不再商量商量?王昭明反問他,商量是什麼意思?蘇安世登時大懼,道理很簡單,他是太常博士,代表宰相來的,王昭明是內侍官,代表皇上來的。宰相和皇帝孰輕孰重,還是能夠掂量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