掙錢不算病,靠走邪門歪道掙錢那就真要命。嚴格來說官員是國家機器,本該拿工資為民謀幸福,然而古代教育裡面卻著重強調了「書中自有黃金屋」,給讀書人指明了發家致富的道路。這事可追溯到宋初著名的「杯酒釋兵權」。就趙匡胤提出的如何長治久安這一問題,趙普給出的答案是「此非他故,方鎮太重,君弱臣強而已。今欲治之,惟稍奪其權,制其錢糧,收其精兵,則天下自安矣」。趙匡胤採納了趙普的意見,通過一場中國歷史上最高明的酒局,給將軍們錢財、田地、美女,換來了國祚三百一十九年。
這種政治環境的影響下,官員想不貪污受賄都難,天下烏鴉一般黑,彼此拿來拿去皇帝假裝沒看見,有時候默許,甚至主動賄賂。宋初宰相趙普名聲在外,其時吳越王錢俶給他送了十瓶海鮮,放在了屋檐下。正巧趙匡胤來趙普府上,問是什麼。趙普說是人送來的海鮮。趙匡胤說,此海物必佳,打開嘗嘗。打開一看,趙普頭皮一下子炸了,急忙跪在地上連稱死罪,那十瓶所謂的「海鮮」裡面裝的竟是金銀珠寶。趙匡胤安慰趙普說,收下吧!吳越那幫臣子,還真以為天下大事是你個書獃子說了算的。反覆叮囑趙普不要多想,不要辜負了人家的一片心意。皇帝默許臣子收受賄賂,當然有領導藝術方面的考量,卻助長了一定的歪風邪氣。宋真宗就更邪乎了,他晚年時候精神病發作,無藥可救,唯有寄託神仙,經丁謂等人攛掇,迫切地希望去泰山封禪,但遭到了宰相王旦為首的諸多大臣的反對。宋真宗不好意思道出這層心思,就請王旦吃酒,結束時送了一壇御酒。王旦回到家打開一看,驚得目瞪口呆,竟是一罈子金銀珠寶。正所謂拿人家手短,王旦當即表示支持封禪。
通過皇帝這兩則故事,可以看到:首先,行賄與受賄是一些待定年代封建官場的標誌性現象,成了官場的組成部分,甚至有時皇帝也需要用這種伎倆來達到自己的目的。其次,皇帝默許官員的灰色收入也是出於權術上的考量。其三,趙普與王旦同為當朝宰相,他們收受賄賂的金額很大,但官場依然有底線,一旦逾越本身官職的「數額」被大臣們群起攻之,則不再是單純的貪污受賄,而是官員的人品、道德問題。譬如《宋史·刑法志》記載,開寶四年(971年),太子洗馬王元吉一個月內貪污受賄七十餘萬貫。這個數字是什麼概念呢?宋代共有七次財政記錄,最早一次是宋太宗至道末年,國庫總收入為兩千兩百餘萬貫,距離宋太祖開寶四年約二十五年。由此可見,七十餘萬貫數額極其巨大。按說朝廷宰執弄這麼多錢有情可原,王元吉擔任的太子洗馬是太子屬官,算下一屆的朝廷大員人選,很多政治敏銳的人把寶押在了他身上,所以王元吉才有這麼大能量。事發後,直接殺掉,以震朝綱。老百姓為什麼恨貪官?原因在於官員打著冠冕堂皇的旗幟,凈干一些巧取豪奪之事,欺騙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感情。話又說回來,一名貪官落馬,再上來一個估計還不如前面那個,宋代官場環境造就了這種貪官前仆後繼的惡性循環。
官員的道德修養包含很廣,無論官員在哪一條上犯錯誤,一旦引起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那麼官員丟官是必然的了,保命才是關鍵。《宋史·刑法志》還記載了一樁刑事案件,說明了官員道德修養的重要性。太平興國六年(981年),歸德節度推官李承信有一次去菜市場買蔥,不清楚什麼原因竟然把賣蔥的當場鞭打致死。這件事發生後,朝野一致痛批,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身為官員,代表朝廷之形象,並不能指望每位官員高風亮節,處處維護朝廷尊嚴,但至少別給朝廷抹黑。因為個別官員的道德敗壞,會導致朝廷努力在民間建立起的公信力下降,失信於民的後果相當可怕。
李承信擔任的歸德節度推官,官職不小。宋帝國行政區域是三級建制,最初把全國劃分六個財政區,稱為「路」,漸漸地演變成為省級行政區,下轄州、府、監、軍等地級行政區,再往下是縣級行政區。推官是在節度使、觀察使、團練使、防禦使等地級行政區長官下設的一員,地位僅次於判官,怎麼能跟一名普普通通賣蔥的做小買賣的人發生衝突?讓人很不理解。李承信政治低能,從「無商不奸」的角度來看小販縱然坑了你,蔥姜蒜那也不是什麼值錢玩意兒,至於大打出手嗎?完全可以用另一種溫柔的方式整治小商販。如果換做兩個平民在買賣過程中發生毆鬥,頂多是因民事糾紛引發的刑事案件,現在的問題嚴重了,官員打死賣蔥的小販,在什麼年代這都是嚴重的官員道德問題。官員給了老百姓一個仗勢欺人的形象,欺負的還是弱勢群體,問題就更嚴重了。因為官員個人行為損害了朝廷的顏面,想要活命只有祈禱皇帝突然駕崩新君登基來個大赦天下。李承信沒有那麼幸運,宋太宗特命處死,還社會一個公平。
王元吉、李承信相對於趙普、王旦來說,屬於低級官員。李承信的道德問題極為明顯,且影響惡劣,不得不殺,不是丟官那麼簡單的邏輯了。大概李承信出現了認識誤區,認為官與民是兩個階級,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在很多像李承信這樣的官員的意識里,我管著你,你就得按照我說的做,忽略了統治之外的社會因素。進入這樣的認識誤區,衝突也就不可避免,悲劇也就遲早會發生。王元吉搞錢,大家都搞錢,誰也別說誰,問題是王元吉搞錢的數額超過了他擔任的官職本身的政治能量。就好比縣令貪污十萬沒事兒,官職低、待遇低、官場地位低,「三低」人員搞些灰色收入並不過分。如果一個縣令貪污了幾千萬,保准出事兒。就算地方上保你,朝廷大員也得收拾你,從數額上看明顯「僭越」了,你整這麼多讓朝廷大員們情何以堪?
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年),張方平擔任三司使。宋代在中央設有三司使司,為最高財政機關,長官叫「三司使」,也叫「計相」,地位僅次於參知政事。三司下設鹽鐵司(管禁榷商品、商稅、礦稅等)、度支司(管全國財賦的統計與支調)、戶部司(管田賦、兩稅等),各管一攤,相當於現在的財政部,與中書省、樞密院兩府平行,稱為「計省」。地方設有轉運使司,長官轉運使,州縣設有兵、胄、商稅等,形成完備的財政體系。
蘇軾評價張方平堪比孔融,但沒孔融那麼愚蠢。張方平有過目不忘的本領,什麼書只看一遍就全記住了,以神童舉薦入仕。張方平本人喜歡兵家縱橫,言論每每與正統儒學相左,性格豪邁剛正,立朝無所阿附,經常與朝廷大員發生衝突。譬如慶曆新政時,與范仲淹、歐陽修政治立場不同,到了熙寧變法時又與王安石對著干。我們知道學術門第是官場政治的重要組成部分,宋朝儒學復興後,形成了幾大流派,這些人進入仕途後形成不同的政治派別。張方平不是儒生,料想他在朝廷的處境會十分艱難。張方平為人「尚節義」,曾在四川為官,對「三蘇」特別器重,並為他們奔走呼號。蘇軾因「烏台詩案」下獄時,張方平上疏拯救。他為官一生,以義氣為重,所以名聲很好,可在嘉祐四年他犯了一次道德錯誤。
張方平擔任三司使,風平浪靜地度過三年,第四年頭忽然來了個發家致富佔便宜的機會。平民劉保衡在京師開了一家酒場,因宋代禁止私人釀酒,酒場只能去官方都酒務買酒麴,可能是劉保衡經營不善,竟然欠官府酒麴錢一百餘萬文,這個數目足以讓他傾家蕩產,然而欠了這麼多錢,酒場竟然沒黃,真乃奇蹟。開封府都酒務主管部門是三司,催欠款的部門是三司都理欠司,真宗朝著名奸相王欽若曾在該部門擔任過一把手,主要負責清理京城及各地拖欠的官物賬籍。劉保衡沒錢還,被逼無奈只有變賣房產。三司使張方平一看機會難得,連唬帶蒙把劉氏房產便宜地買了下來,堂而皇之地搬進新房。張方平沒住幾天,被劉保衡的姑姑一紙訴狀告到了開封府。說劉保衡並非是劉氏後人,與老劉家沒有直接血緣關係,要求拿回被張方平便宜買走的房產。知開封府事的陳升之立案,劉姑姑拿出了證據,情況屬實。
這樁普通的民事糾紛忽然間升級變為了道德問題,蓋因為買房子的人是財政部部長,交易過程中無法避免地摻雜了「巧取豪奪」的技術含量,那麼御史也就介入了調查。時任御史中丞的包拯老爺子已經六十歲了,憤青了一輩子,還沒有他不敢管的事,何況這是他的工作職責。包拯上書彈劾張方平,指責他「身為三司使,卻乘人之危,賤買所管轄富民的住宅,寡廉鮮恥,實在駭人聽聞,如此小人,朝廷不能委以大任,處之以高位」。包拯的眼裡這樁案件就是官員的道德問題,張方平利用一己之便為自己謀幸福,全然不顧自身形象。因此,張方平被踢出了權力中心,貶為陳州知州。
道德,官場最大的一顆地雷,值得每位官員深思熟慮。後院起火、縱容子弟屬於間接性影響,官員個人的道德修養對自己的仕途有著直接的影響,丟官的結果也是相當乾脆的。「尚節義」的張方平研究了一輩子兵家縱橫,談空說有夜不眠,最恨太平無事。本該生在戰爭年代的人卻生在了和平年代,經過宦海沉浮當上了朝廷大員。幹了三個年頭不到四年丟了官,足見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