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世儒是陳執中唯一的兒子,父親陳執中去世後,母親張氏出家為尼。張氏這個人估計有精神病,和誰都處不來。兒子陳世儒進入仕途後,迎養母親,張氏從寺院回到了家庭中。這本是令人感動的孝舉,沒想到張氏與媳婦李氏婆媳關係大為緊張。非但如此,原來那些婢女對張氏極為害怕,守著死神生活,說不定哪天屍橫階下。正當這個時候,朝廷委任陳世儒知淮南東路舒州太湖縣。陳世儒對知縣一職十分不滿意,他並不想下地方工作,他已然習慣了京城的繁華與優勢,去那個窮鄉僻壤之地非其所願也。按照他這種政治身份,又沒有資格留在京城為官,怎麼辦呢?
想來想去,陳世儒在母親身上打起了主意,母親張氏年事已高,與婢女等下人關係又十分緊張。陳世儒靈光一現,假如母親在此際去世,按照規定他當丁憂三年,從而避免了下地方工作。陳世儒對母親動了殺機,在妻子李氏的教唆下,諸婢給張氏投了毒,張氏命大沒死了。乾脆來狠的吧,趁著張氏夜晚熟睡之際,婢女持釘陷其腦骨,張氏當場死亡。於是陳世儒以母喪丁憂留在了京城,免除了下地方。
通過張氏殺婢女、婆媳關係緊張、兒子弒母等事件,可見張氏這個人精神確實不正常,不說有病,至少很偏激。王陽明在《象祠記》中談到虞舜,傳說他是黃帝後裔,信史時代禪讓制的傑出代表人物,出生在地獄之家。父親叫瞽瞍,看不上他。虞舜母親去世得早,瞽瞍續弦生了個兒子叫象。打那之後,父親夥同象母子想方設法整死他。放火燒、挖井活埋,怎麼整虞舜都不死。象父子愈對他惡毒,他反過來愈對他們好,最後虞舜利用偉大的道德力量感化了他們。「蓋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無不可化之人也。」道德的力量可以感天動地,再冥頑不靈的人也會因為道德的影響而改變人生軌跡。陳世儒出生在官宦世家,從小耳濡目染儒家思想、道德教育,不能指望他與虞舜一個道德水平,至少忠孝節義應該懂得。他竟然為了仕途殘忍地間接地殺死了自己的親生母親,道德管制社會裡弒母遠比造反還要大逆不道,這得冒多大風險。狗不嫌家貧,兒不嫌母醜,張氏即便性格存在較大缺陷,畢竟她是母親。對自己的母親尚且殘忍下手,試想這樣的官員能有何種作為?可惜了陳執中的一世英名。陳世儒守喪期間,不清楚什麼原因被女婢告發,要麼是分贓不均,要麼是爭寵鬥爭。開封府將刑事案件上報到大理寺,經過了並不複雜的審問,案件的前因後果水落石出,陳世儒因「知而不報」連坐入獄(《東都事略》)。
宋代機構臃腫,機構重疊現象十分嚴重,譬如說司法。宋代司法三大部門分別是刑部、大理寺、御史台。宋代法律規定,知縣有權判決杖刑,知州有權判決徒刑。如果是死刑則地方無權判決,必須上報到朝廷由大理寺進行審批,再由刑部進行複核,這是宋代法律的進步。增設了複核制度及相關部門,本著慎殺、少殺的原則,減少冤假錯案,複核的流程較為複雜。刑部複核完畢,政令下發到地方,待到秋後問斬。此外,朝廷官員犯法通常由御史台負責,除了負責監察百官,御史台還有個監獄,專門關押高級政治犯,通常是六部尚書宰執級別的。宋代有不殺士大夫及上疏言事者的祖制,對待犯罪的士大夫處理較為寬鬆,輕則降級,重則流放,造反等大逆罪行另作處理。
除了正規司法機構外,朝廷設有審刑院、諫院、三司使司等臨時司法組織。因為司法權力過於集中,朝廷覺得刑部不靠譜,裡面冤假錯案一定不老少。地方司法權力集中在州府、知縣手裡,他們完全可以利用國家司法武器作假栽贓,達到個人不可告人的目的。大理寺審批只能看到狀子,文字那個東西是可以做文章的,只要邏輯上不出現硬傷就沒事兒。大理寺審判完畢交給刑部,那幾頭蒜長年累月地複核案子,快吐血了,糊弄糊弄結案,不知道有多少人被糊弄死。鑒於司法權力過於集中,宋太宗於淳化二年(991年)設置審刑院,分化刑部和大理寺的司法權力,複核審判及提出對案件的處理意見,直接向皇帝負責。司法部門的權力的確被削弱了,但官員工作職能有衝突,祈求世界和平的願望就此破滅。經過五花八門的部門的折騰皇帝猶覺得不過癮,權力不夠大,又增設了特殊司法部門推勘院、制勘院,負責處理皇帝交代的重大案件,這些機構在明代演變成了錦衣衛。地方上的「路」級行政單位設有提點刑獄司,著名的北宋法醫學鼻祖宋慈擔任的就是這個職位,專門負責複核審查地方刑事案件,屬於朝廷直屬部門。
陳世儒案如何處理,當時意見不一致。《揮麈錄》載宋神宗對由王安石舉薦擔任御史中丞的蔡確近乎商量地說,陳執中可就這一個兒子,給他留個香火,何如?皇帝為什麼對蔡確用這種口吻說話?蓋因蔡確擔任的職位特殊,御史中丞從三品,月薪五十五貫,春、冬各綾羅七匹、絹二十匹。《宋史·職官志》載:「御史台掌糾察官邪,肅正綱紀。大事則廷辨,小事則奏彈。」御史台下設有三個部門,一曰台院,在該部門工作的叫侍御史;二曰殿院,在該部門工作的叫殿中侍御史;三曰察院,那就是監察御史了。御史台名義上的最高長官是御史大夫,但朝廷不常設,所以御史中丞是實際上的長官。陳世儒雖然並未直接參与行兇,但有「知而不報」的道德作風問題,所以御史台有權對他進行彈劾。御史中丞的權力很大,宋代官場有個不成文規定,一旦宰相受到御史中丞的彈劾,則宰相必須下崗,由參知政事接替。面對宋神宗的意思蔡確斷然拒絕說,五刑之贖三千,其罪莫大於不孝,其可赦耶?
陳世儒案不單單是道德問題,裡面涉及了官員鬥爭。蔡確是熙寧變法的核心人物,位列宋史奸臣傳中。在任期間一手炮製了各種案件,如著名的蘇軾「烏台詩案」。協助司馬光修《資治通鑒》的范祖禹對他評價道:「蔡之罪,天下不容,尚為列卿,恐難平民憤。」尚且不論蔡確人品,卻說蔡確父親蔡黃裳,曾任陳州錄事參軍,那時候歲數已經很大了,年逾七十。錄事參軍不是什麼大官,類似軍隊文秘之類的,掌管眾曹文簿。當時陳執中任陳州知州,見老蔡歲數大了幹活不利索,就給辭退了。憤恨交加的老蔡力教兩個兒子蔡確和蔡碩,窮得連粥都喝不起。父輩無能,把所有的仇恨轉嫁給了子輩,有朝一日登科入仕,必報陳氏。所以宋神宗為陳執中求情時,蔡確才斷然拒絕。補充一句,通過宋神宗的言辭可見陳世儒母親張氏的確不受待見。宋神宗也無能為力了,陳世儒「弒母」的行為踩到了道德管制下的最大地雷,皇帝有心出手相救,無奈道德面前皇權亦要讓路。最後,陳世儒連同妻子李氏等十人棄市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