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丟官的邏輯 1.官德出了問題比殺人放火還嚴重

陳執中出生於官宦世家,父親陳恕官至三司使司鹽鐵使,地位僅次於副相。有這麼一個家庭背景,陳執中以父蔭入仕,從最基層的知縣事做起,可謂宦海沉浮。真宗時因上子建言早立太子,引起了真宗的重視。任青州知州的時候,當地王倫起義造反,此王倫即《水滸傳》中「白衣秀士王倫」的歷史原型,其實他沒那麼小心眼兒,挺血性一人物。王倫大概折騰了三個月,被知州陳執中派去的遣巡檢傅永吉捕殺於采石磯。陳執中以戰功調入朝中任參知政事,文彥博下野後,升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陳執中前後兩度拜相,執政八年,《宋史》載:「執中在中書八年,人莫敢幹以私。」就是說陳執中向外界展示的道德形象一直是為官清廉,不搞那些徇私枉法、以權謀私的事情,以至於影響到了朝野吏治。老爺子總的來說官做得不錯,有一次他女婿求他給謀個差遣。宋代官場中光有官與職是沒用的,必須得有實際工作,手裡掌握權力那才能行得通。陳執中斷然拒絕了,他說官職是國家的,也不是咱們老陳家的,怎能說給你就給你(《青箱雜記》)?這件小事一方面說明陳執中並不任人唯親,另一方面說明他女婿估計水平有限,於是走了裙帶關係,沒想到被岳父大人當面回絕了。天下無事的年頭,宰相主要工作是為帝國選拔合格的人才。陳執中的為官之道其實很簡單,一碗水端平,誰有能力誰上,無才之人只好靠邊站,哪怕是自己的親戚。《東軒筆錄》中也記載了類似的故事,說政治新星王安石一度婉拒了文彥博、歐陽修等人舉薦入中央館閣工作,到了陳執中這裡總算留他在京,讓王安石做集賢院校理,王安石辭免了,後改群牧司判官。群牧司設置於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年),上級直屬單位太僕寺,掌管全國戰馬等廄牧之事,歸樞密院管好像更合理。宋帝國的軍隊主要以步兵為主,其他周邊國家多以騎兵為主,大宋在對外戰爭上多處於下風,所以戰馬對於帝國來說十分重要。群牧司最高領導通常由樞密院「一把手」、「二把手」兼任,設副使一人,以下設都監二人、判官二人。

王安石對群牧司判官職位並不滿意,力辭該職,說什麼也不在京師里混,死活要下地方工作。聽說王安石辭免官職,樂壞了館閣校勘沈康。因為沈康對群牧司判官一職覬覦已久,多次上疏希望能調到群牧司工作,不知道什麼原因最後失敗,屢求不得。沈康聞風而動,急忙詣闕宰相陳執中,論資歷我年頭比他深、論態度我比他迫切,似乎不該輪到王安石,他不干我干,望相公改易。沈康的態度的確非常積極。陳執中回敬道,因為王安石辭讓召試,所以朝廷才給他更高的差遣官職,這與資歷毫無關係。朝廷設館閣以待天下之才,不是讓你們爭名奪利的。沈學士,你能要點兒臉嗎?沈康被領導紅燒狂燜,既慚愧又鬱悶,只得作罷。

以上兩則小故事說明了就選拔官員這塊兒,陳執中心中有桿秤,誰行誰不行他非常清楚。他選拔官員的原則不摻雜任何感情因素,自己家親戚也好,在京資歷老的官員也罷,想要升遷、獲得舉薦,唯有符合陳執中的標準。這麼一個為官清廉、任人唯賢的宰相,卻因為後院起火而丟了官。日防夜防家賊難防,不管官員在朝野的形象如何高風亮節,一旦後院失火立刻成為士大夫口誅筆伐的對象,繼而身敗名裂,丟官下野。宰相在官場里畢竟是稀缺資源,待遇高、禮遇高、地位高,「三高」的福利人人想得而追逐之。

陳執中的正室沒有子嗣,小妾張氏生了一兒子,名叫陳世儒。張氏脾氣暴,經常打罵僕人,曾親手鞭死婢女銀兒。又有婢女叫海棠的,被張氏虐待,遍身瘡痕。海棠不堪忍受這種非人的折磨,上吊自殺了。當時知開封事的是北宋著名書法家蔡襄,他對這件刑事案件採取了秉公處理的方式。知開封府事相當於首都市長,政治位置十分特殊,不好乾!通常由儲君或者重要大臣擔任,如第一任開封府府尹是晉王趙光義,著名大臣寇準、歐陽修、包拯、范仲淹、蘇軾、司馬光、宗澤先後當過此職。任職官員不僅要忠於皇帝,還要有極高的政治素養。開封府是官僚、貴族、猾吏、奸商等角逐的舞台,府尹想動誰都得深思熟慮。開封府府尹通常幾個月一輪換,最有名望的包拯算狠的了,幹了一年多。當時官場流行一套話,叫「孝順御史台,忤逆開封府」,意思是說宋代的台諫官很少貶官,最多是平級下地方,因為他們手裡掌握著強大的輿論工具,吏員們怕他們。一旦有台諫官下地方的,吏員小心謹慎地伺候著,說不定什麼時候又會回京。反之從開封府出去的官員,通常是政治利益角逐的結果,定然得罪了朝廷大佬,一旦下地方基本很難回來,所以吏員態度急轉直下,登時拉長個驢臉(《石林燕語》)。

蔡襄處理這件事的詳細過程並不清楚,但是結果很清楚。張氏並未因逼殺婢女而受到處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宋代只是一個幌子。譬如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什麼時候見過皇帝犯法斬立決的?打打龍袍就夠意思了。朝廷以為不算啥大事兒,死了一個奴婢而已,何必驚天動地的呢,所以百般袒護陳執中。婢女可以買賣,殺了一名婢女等同於毀掉了一樣商品。但這給御史諫官提供了一個合理合法的借口,御史中丞孫忭、侍御史范師道、殿中侍御史趙汴等人群起攻之。朝廷百般袒護宰相陳執中的態度惹怒了台諫官們,御史們窮追猛打,找到了宰相的花邊新聞,陳執中與侍女通姦。

陳執中的情況完全符合宋代官場環境特點的第五條「善誹謗,少證據」。按照道德社會的官員任用潛規則,德才兼備首選,次之有德無才,有才無德及無才無德的只能靠邊站。官員道德上出現了問題遠比殺人放火還嚴重,宰相理應垂範百官,以身作則,給下面的官員做出良好的道德表率。諫官之中,言辭最為激烈的當屬歐陽修,他在《論台諫官言事未蒙聽允書》中說:「執中為相,使天下水旱流亡,公私困竭,而又不學無識,憎愛挾情,除改差繆,取笑中外,家私穢惡,流聞道路,阿意順旨,專事逢君。」歐陽修說的過於偏激了,不管怎樣諫官們怒火熾烈,朝廷迫於輿論壓力,罷了陳執中的相位。陳執中踩到了宋代官場最大的地雷,黯然下野,不久以「三公」之一的「司徒」榮譽頭銜致仕。

宋代官場最大的地雷,即是道德問題。如果一名官員的道德上出現了問題,遠比不作為、無政績、貪污受賄更令人所不齒,它是強有力的進攻理由,大多官員也因為這個問題翻船落馬。道德管制的社會裡,幕後交易可以用道德去掩蓋,誠然官員的把柄也可以通過道德找到突破口。

「道德」一詞最早可以追溯到老子的《道德經》:「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其時的「道」與「德」是分開來說的,是事物發展變化規律的概括。荀子在《勸學》中說:「故學至乎禮而止矣,夫是之謂道德之極。」真正意義上提及了「道德」的含義,即是社會意識形態之一,根據人們生活風俗習慣而約定成俗的,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與規範,對社會起到了平衡利益、調解矛盾、教諭百姓、補充司法等作用。

中國社會的傳統道德受哲學思想的發展影響,任何一個時代的道德標準亦不相同。中國哲學思想發展脈絡是先秦諸子、兩漢經學、魏晉玄學、隋唐佛學、宋明理學、清代樸學和近代西學。根據社會制度的不斷變化和統治階級的意志,政治選擇思想,思想服務統治,每一時期有不同的道德取向。漢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漢武帝接受儒生博士董仲舒提出的「天人三策」,「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從此儒家思想正式登上中國政治舞台,並成為影響至深的道德規範。

北宋建立在長達兩百年的混戰廢墟上,建國之初幾乎無道德可言。趙匡胤踐祚(登基)後,採取了「興文教,抑武事」的政治態度。他曾說:「五代方鎮殘虐,民受其禍。朕令選儒臣幹事者百餘,分治大藩,縱皆貪濁,亦未及武臣一人也。」意思是說,自從五代以來,地方割據軍閥打來打去,人民被禍害慘了。今天採取重文輕武制度,選儒臣若干人治理天下,即便他們貪污受賄,危害也不及一個武臣作亂。所以在宋初官員貪污、受賄、炫富、奢侈都不算道德問題,一直延續到了北宋中期。在范仲淹的倡導下儒學復興,先後出現「理學三先生」胡瑗、石介、孫復,繼而出現了周敦頤濂學、邵雍象數學、王安石新學、張載關學、二程洛學、司馬光朔學、蘇軾蜀學等北宋新儒學的高度發展。儒學的復興使得北宋社會進入了儒家道德範疇之內。

儒家思想的道德範疇主要有「仁、義、禮、智、信、忠、孝、節、智、勇」等「四維、五常、八德」的內容。孫中山先生將其歸納為「忠孝、仁愛、信義、和平」。儒家思想在治國方面強調「以德治國」,在個人品德修養方面強調「修身養性」,儒家強調的道德對中國的政治及個人影響至深。比如說三國時期的關羽,在民間的形象超然物外,拜為「關帝」,黑社會結拜通常拜關二爺,後來又成了財神供奉在各大商鋪裡面。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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