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神童楊億才學卓著,七歲那年已顯露出了驚人的才華。十一歲時,宋太宗召試,果然非常了得,當即授官秘書省正字。宋太宗問他,你久離家鄉,想不想念父母?不用說當然想念,可楊神童畢竟是神童,就算他想也不能說出來,楊億對曰:「臣見陛下,一如臣之父母。」(《墨客揮犀》)楊億擔任的秘書省正字,主要掌管圖書勘誤校對工作,月工資十六貫 。在店宅務租個單間,充其量跟隨三兩僕人,十六貫錢足夠他們在京城生活支出。
楊億十八歲時賜進士及第,隨著他長大,生活閱歷逐漸豐富,開支明顯增多,尤其擔任翰林學士時,經濟狀況大為緊張。翰林學士接近皇帝,職位特殊,但不給開工資,沒有正俸可拿,「文館職任,自校理以上皆有職錢,唯內外製不給」,只每月領一些綾羅綢緞等生活用品。
翰林院在唐代屬於供職藝人的機構,自唐玄宗後翰林分為兩種,一是翰林學士,一是翰林供奉。翰林學士院是清水衙門,毫無實權可言,油水少得可憐,朝廷給的公使錢攤到個人頭上沒多少。不像其他部門有自己的創收,如群牧司,管理軍隊戰馬的,他們把馬糞賣掉作為內部活動經費。其他有錢部門則把余錢放在榷貨務,進行官方放貸。
翰林學士的工作類似文秘,但與領導的生活、辦公室行政等無關。頭銜顯赫,但不如小小的太常博士來得實惠。太常博士隸屬掌管宗廟禮儀的太常寺,設有四人,月薪二十貫,社會地位與綾羅綢緞等補貼不及翰林學士,就這麼不起眼的工作崗位,它的灰色收入遠高於翰林學士。
宋代規定殯葬標準,如皇親宗室、當朝大員去世,朝廷遣禮官為喪主主持殯葬事物,稱為「祭」,由四名太常博士輪流負責。干一次活所得的絹四人分,主祭的得十四匹,其他人得十二匹。朝廷禮官的出現是對喪主的莫大殊榮,趕上家境殷實的有額外辛苦費,一年下來,吃喝不愁。他們閑著沒事滿城溜達看看最近有沒有業務,一次,數名年老皇親退朝而出,邊走邊嘮嗑,一太常博士竊笑道:「這幫老傢伙皆材也。」(《孔氏談苑》)翰林學士名頭叫得響亮,論物質實惠上焉能與太常博士相提並論。
楊億手裡沒錢叫苦不迭,此外他有賭博的嗜好,經常與章得象(仁宗宰相)、李宗諤(太宗宰相李昉之子)等人聚眾豪賭。有一次章得象輸了三十萬,在十賭九輸的經驗下完全有理由相信楊億經常輸得兜比臉乾淨。(《宋史·章得象傳》)楊億於是請求下地方工作,上表千餘言,其中有「虛忝甘泉之從臣,終作莫敖之餒鬼」句。
楊億十一歲來到京城,仕宦多年應該有些經濟實力,如果像他這種個人生活負擔不大的官員已快成餓死鬼,料想那些拖家帶口的新科進士想要留在京城當真需要魄力和勇氣。相比之下,王安石的選擇較為客觀實際。
王安石考中進士第四名,其時父親已去世,母親尚在,有兩位同父異母兄弟,六位弟妹,再加上若干僕人,十五六口人的生活開支全仰仗著他的工資。文彥博舉薦他回京直接進入館閣工作,不需要經過館閣的考試。王安石在《乞免就試狀》中寫道:「弟妹當嫁,家貧口眾,難住京師。」原因很簡單,家庭經濟條件較差,弟妹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一大家子人口眾多,很難在高消費的首都生活。王安石繼續留在地方工作,一干近乎三十年。
地方消費相對較低,生活環境很是單調,人事關係沒那麼複雜,朝廷對去地方上任的官員有相關政策,這是很多新科進士放棄中央揮淚下地方的原因。京城的巨大政治誘惑令很多新科進士爭相留在此地,超高的物價又令他們望而卻步。物價尚且如此,關係維護費用更是捉襟見肘,沒錢的進士想要保持與同事、領導及其他大員的關係唯有贈送詩文,出賣自己的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