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寧在朝廷,不下地方 5.京城的幸福生活

有的新科進士無奈下了地方,只因京城消費過高,主要體現在物價和人際關係維護上面。京城的鹽、米、茶等生活必需品價格中等,其他如住房、娛樂、生活等費用極高,這是很多新科進士傷不起的地方。

通過水路與陸路,全國各地的糧食、財物、上供物品等源源不斷運往京師。天下第一繁華之都,靠著全國的血脈給養,從不缺糧,很少發生饑荒現象。帝國其他地方諸如關中、河北經常發生自然災害,導致大範圍饑荒,最嚴重的現象是「人相食」。

宋仁宗慶曆六年(1046年)六月發生了大旱,起於陝西,波及中原地區。其時新科進士王安石從揚州任滿回京述職,一路所見觸目驚心,作詩《河北民》:「今年大旱千里赤,州縣仍催給河役。老小相依來就南,南人豐年自無食。」簡簡單單幾句道出了當時的乾旱程度,黃河以北的難民扶老攜幼趕往南方討生活,從南方歸來的王安石比任何人清楚,南方人民的糧食除去上供的自己都不夠吃。京師開封府也在此次乾旱範圍之內,朝廷下詔:「令京城去官井遠處益開井,於是八廂凡開井三百九十。」以此緩解旱情。這一舉措穩定了首都人民,至少他們沒有像河北人民那樣逃荒。

京師的地緣優勢極為明顯,皇帝在這裡,天下財務集中於此,首都大量駐軍,幹什麼事都方便,老百姓生活亦有保障,幸福指數最高。一直以來,這種地緣優勢是以政治人物為中心的。上面的乾旱例子說明了皇帝在哪裡幸福就在哪裡。全國都可以乾旱,唯獨皇帝生活的京師不能沒水喝。皇帝喝上了水,仁君輩出的宋代自然要恩澤京城老百姓。

十年後,宋仁宗至和元年(1056年),全國範圍內發生洪澇災害,京師未能倖免,從五月開始下雨,持續了一個多月,造成洪水淹沒城門,毀壞官私房屋數以萬計,首都居民只好靠木筏行動。朝廷採取了迅速行動,積極組織軍民抗洪搶險,對財產損失的百姓進行了經濟補償。此次全國範圍內的洪澇災害中河北路受災較為嚴重,在宋仁宗的倡議下,內藏庫出銀絹三十萬賑濟河北路,災民每人發放五斗米。一戶人家主要勞力溺亡者給三千文撫恤金,其他人死亡的,給兩千文 。洪水年年有,今年範圍特別大,江南諸路的情況同樣不容樂觀,相比河北路有過之而無不及,為什麼偏偏河北路人民享受到了朝廷撫恤?

背後即是地緣優勢。

首先,從地理位置上來說河北路緊鄰京畿,是大宋開國故土,宋廷南征北戰開疆拓土主要經濟給養來自中原廣大人民,那是自己家人。而江南地區原屬於吳越、南唐等割據政權,算是外來戶。政治上有分野,這也是造成後來哲宗朝新舊黨爭的主要原因。南北政治對立在宋初特別明顯,如《鄰幾雜誌》載,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進士科,狀元蕭貫是南方人。宰相寇準就說話了,南方下國,不宜冠多士。宋真宗一想也是那麼回事兒,二大爺趙匡胤曾有「南人不得為相」的祖訓,真宗遂改狀元為山東人蔡齊。寇準得意地對同僚說,我又給咱們中原人爭了一個狀元。所以在全國洪澇災害的情況下,河北路受到撫恤可以理解,另外大宋皇室的老家在那裡,趙匡胤祖籍河北涿州。

遇到災難,京師人民有相對的保障,生活方面也有優勢,譬如說與生活息息相關的鹽。

宋代最高財政機關三司使有個專門管理禁榷商品的部門——鹽鐵司都鹽案。

禁榷商品,望文生義,從字面上就能理解那是一種禁止商榷(禁止民間買賣)的商品,完全由國企壟斷。如鹽、茶、鐵等是國家的經濟命脈,禁榷商品需求缺乏彈性,一旦形成壟斷,利益十分可觀。正所謂「十口之家,十人食鹽,百口之家,百人食鹽」 ,鹽是生活必需品,市場需求量巨大,老百姓不會因為價格變動而放棄購買,誠如煙民不會因為香煙價格上調幾塊錢而戒煙。宋代的鹽主要有三種,顆鹽(陝西路所產的解池鹽及河東路鹽)、末鹽(海鹽)、井鹽(四川生產)。官方鹽質量粗糙,往裡摻沙子,對廣大人民群眾十分不負責任,價格又高得離譜,所以老百姓寧可冒著生命危險買私鹽也不買官鹽。西夏出產的青白鹽價格十分低廉,衝擊著大宋鹽業市場,雙方因此爆發過軍事衝突。

據程民生先生著作《宋代物價研究》載,開寶九年(976年),顆鹽40文/斤,解池鹽44文/斤,海鹽47文/斤。大中祥符九年(1016年),解池鹽55文/斤。慶曆八年(1048年),京師鹽價40文/斤。大觀四年(1110年),京師鹽價45文/斤,西夏鹽價15文/斤,遼國鹽價11文/斤。宋帝國其他地區鹽價各異,多在6070文/斤,個別地區為200文、400文、700文不等,如秦鳳路西安州鹽價竟高達2貫/斤,換算成人民幣是很嚇人的數字。

北宋中期仁宗時米價300文/石。宋代一石為92.5宋斤 ,一斤16兩。一宋斤的重量不固定,初期1宋斤680克,中期1宋斤640克,南宋初期1宋斤625克。由此計算,北宋中期1石=92=5宋斤=118.4市斤≈120市斤。現在好一點的米價格在3.005.00元/斤。由此得出,北宋中期仁宗時300文錢大概等於360600元人民幣的購買力,因物價時有波動,亦有通貨膨脹、耕地面積、畝產數量等因素,所得數值僅供參考。

首都的地緣優勢再一次凸顯,針對京師鹽價,官方設有都鹽院,起抑制和調平鹽價的作用。都鹽院有大量囤鹽,當市場鹽價低於35文/斤則「斂而不發」,鹽價超過40文/斤,則大發庫鹽,以壓商利。這種幸福生活只有在具有地緣優勢的京師才能享受到。《夢溪筆談》記載,宋太祖曾降墨敕,允許民間販賣私鹽,不許官方買賣,地點僅限於河北路。宋仁宗又有批詔云:「朕終不使河北百姓常食貴鹽。」河北父老,皆藉火焚香,歡呼稱謝。這條規定經年不變,恩澤京畿老百姓百年之久,所以靖康之變「二聖」(宋徽宗、宋欽宗)離京之際,沿途老百姓頭頂焚香數十里,哭送趙天子。

北宋仁宗時米價每石300文,同等價錢可買短褐一件(類似T恤衫加短褲的粗布衣服),可買兩份訴狀,可到甜水巷卜一卦,可買三斗蜜酒,可到店宅務(國有廉租房)或主戶(擁有開封戶口的居民)那裡租一間房子。御史中丞張方平僱傭一位女僕,「女僕隨身衣裝,自直百千」,僅給女僕置辦全套衣服竟高達100貫。

在京城生活,有幸福優越的一面,自然也有水深火熱的一面。如房價高得離譜,真宗咸平年間前朝宰相薛居正的後人以5000貫把宅子賤賣給了當朝宰相向敏中。神宗元豐六年開封府拆遷城牆三十步內的建築物,共計賠償拆遷款22600貫,有130戶左右得到拆遷款,平均一戶民宅價格最少為173貫,這還屬於較偏地段的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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