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聞對何少衡的死描述得很簡略,只是說他在自己居住的別墅里被銳器割斷喉嚨而死,其他一應細節都沒有交代。幸好還有王歡辰這個幫手,他照例半句話也不問,聽完馮斯的要求後就著手派人去打聽,總算得到了一些詳細的描述。
當天夜裡,何少衡大約夜間十一點過回到別墅,半夜兩點半有人報警說他被殺了。警察和法醫很快趕到,屍檢結果顯示死亡時間大約是凌晨一點左右。如同新聞里所說,何少衡是在卧室里被割喉而死的,鮮血流了一地,身上有搏鬥痕迹。別墅大門是被撬開的,現場被翻得很凌亂,何少衡的錢包、手錶、隨身戴著的雞油黃蜜蠟手串和碧璽手鏈、以及兩個高檔手機都被拿走了,第三個備用手機由於不值錢而幸免於難(也就是馮斯打通的那個);保險柜也被撬開,裡面被洗劫一空,所以警方初步判斷這是一起搶劫殺人案。
此外,現場有放火的痕迹,但由於沒有潑灑汽油之類的助燃物,火還沒有燒起來,就被人撲滅了,地板上還扔著一個滅火器。這個滅火的人,也正是向警方報警的那個人——何少衡的一個情婦。該情婦住在何少衡給她購置的住所里,當天夜裡和何少衡有約會,但何少衡遲遲不到,她以為何少衡爽約,一個人喝著悶酒,喝多了之後打上門想要罵何少衡一頓,結果在門外大叫大嚷了好久才發現門沒有鎖。
她借著酒意走了進去,發現從何少衡的卧室里傳出一股濃煙。
她來不及多想,從走廊里取下滅火器進去把火撲滅了,這才發現了何少衡的屍體。這一下嚇得不輕,她趕忙逃走了,回頭想想這事兒要是不報警,肯定說不清楚,思前想後還是撥打了110。經過警方調查,她的到達時間的確在何少衡死後將近一個小時,殺人的並不是她,死者指甲里留下的兇手的血跡和皮屑比對確認了這一點。
何少衡死了。雖然現場做得很像是搶劫殺人,但馮斯和姜米都很清楚,何少衡剛剛和他們接觸,幾小時後就被殺了,世間沒有那麼巧合的事情。
這已經是因為這起事件而死去的第四個知情者了。從詹瑩到袁志何,再到楊謹,再到何少衡,馮斯有四次機會弄明白真相,但四次都被人搶先一步。那種鬱悶著實難以用語言形容。
「他媽的,老子想花錢還花不出去了!」馮斯狠狠地一拳砸在桌子上。
兩個人愁眉不展地坐在賓館裡,都覺得有些茫然。姜米嘆了口氣:「好傢夥,我在萬惡的美帝也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短短一個月時間裡,死了四個人——這還不包括摩天輪下死的那一堆。」
「不止四個,袁志何可是全家被殺。」馮斯說。
「這個兇手下手也真是太狠了,」姜米搖著頭,「而且花樣百出,每一樁案子的死法都不一樣。」
「是啊,你媽媽是被凍在冰塊里凍死的,袁志何是一家人煤氣中毒而死,你的生父是變成了白骨——和摩天輪下那幫死者一樣。」馮斯掰著手指頭,「到了何少衡,就變成割喉了……」
說到這一句,他忽然住了口,緊皺起眉頭,目光閃爍不定。姜米有些奇怪地看著他:「你怎麼了?」
「別說話!讓我想想!」馮斯近乎粗魯地吼了一聲。姜米猛然醒悟,馮斯一定是想到了點什麼,於是趕忙住口,連大氣都不敢喘一聲。
過了好幾分鐘,馮斯才長出了一口氣:「我有一個猜測。」
「什麼猜測?」姜米忙問。
馮斯抓過水杯,咕嘟咕嘟喝下去半杯,喘了口氣說:「我覺得,殺你父母還有殺袁志何的人,和殺何少衡的,不是同一人。」
「為什麼?」姜米已經顧不上去在意「父母」這個用詞了。
「因為殺你父母和殺袁志何的,並沒有刻意去掩飾他們的殺人目的。」馮斯說,「你媽是被封凍在冰塊里凍死的,你生父是被啃噬乾淨血肉而死的,這兩種死法對普通人來說根本聞所未聞,只能出現在恐怖電影里。而袁志何,表面看起來是一家人死於煤氣中毒,但死得乾乾淨淨沒有留下任何痕迹,你可以理解為殺人者小心地消除了犯罪證據,也可以理解為某種炫技。」
「炫技……」姜米也陷入了沉思。
「但殺何少衡就不一樣了。」馮斯接著說,「這個殺手似乎是故意要做成搶劫殺人的模樣,以此引開警方的視線,和北京那三起殺人案的公然炫技根本就是兩回事,不太像是同一人所為。如果還是先前那個殺手,他才不屑於去偽裝成搶劫殺人呢,而且撬鎖、撬保險柜這種暴力手法,也不像他的風格,更別提何少衡還和他搏鬥過了——要真是北京那位,殺人至於那麼費勁么?」
「說得有道理,」姜米點點頭,「這下子可好,又冒出來一股勢力。」
「而且我還有一種想法,」馮斯說,「我不敢確定,但可以照著這個方向去猜一猜——那個兇犯並沒有找到何少衡留下的資料。」
「沒有找到?」姜米精神一振。
「這個案子里有一個細節,現場起了火,卻沒有潑灑汽油。這一點很重要,說明他放火可能是臨時起意的!」馮斯說,「如果是早就計畫好了殺人後放火焚屍,肯定會事先準備好汽油的吧?」
「是啊,這說明……他事先可能並沒有計畫殺人!」姜米眼前一亮,「殺人放火,是不得已的選擇。」
「沒錯!他一開始根本沒想殺人!」馮斯一揮拳頭,「我沒有猜錯的話,這個人其實是想用刀挾持何少衡,逼迫他交出那份棺材板里的資料,沒想到何少衡激烈反抗,他不得已殺死了對方。人死了,東翻西找一陣後,東西也沒找著,這時候何少衡的情婦在外面叫罵,他倉促間只好放了一把火然後匆匆逃離。」
「也就是說,那樣東西如果落在他手裡固然好;要是他得不到,寧可一把火燒掉,也不留給……我們。」姜米推測著。
「是的,他的根本目的不是自己得到它,而是讓我們得不到。」馮斯點點頭,「我倒是突然有了另外一種想法。」
「我們自己去把那件東西找出來,對嗎?」姜米望著他。
「真是心有靈犀!」馮斯順手捏捏她的鼻子,隨即又覺得這個動作似乎過於親昵——過去好像即便是對著文瀟嵐,他也最多只是胡嚕一下腦袋。不知不覺中,姜米似乎成為了他身邊最為親近的女性。
姜米卻渾然不在意,自顧自地說了下去:「這可有點麻煩了,那個地方剛剛發生了兇案,警察肯定要監控現場,說不定我們要找的東西也可能夾雜在證物里被帶走,那就糟糕了……」
「那些資料可能不在別墅里。」馮斯忽然說。
「什麼?」姜米一愣,「為什麼不在?」
「想想看,第二天早上就是一筆一百萬金額的大額交易,在這種情況下,一個愛財如命的人還真的能有心思去和情婦幽會么?」馮斯說。
「這個……我可不知道男人是怎麼想的,」姜米愣了愣,「那你說是為什麼?」
「照我看,這個何少衡成天在江湖上打滾,是個相當謹慎的人,懂得狡兔三窟的道理,」馮斯說,「何少衡給她買房子,大概目的就是利用那所房子藏一些東西。」
「我明白了!你是說東西可能藏在那個情婦家裡!」姜米大聲說,「何少衡晚上去他家,其實就是為了取東西給我們!」
「我不敢確定,如同你剛才說的,我也沒當過這種腰纏萬貫四處包二奶的有錢人。不過如果現在一定要碰碰運氣的話,我會先去找那個情婦。但在此之前,我得先找王歡辰幫忙做點準備。」
「行,聽你的。」姜米說。
兩天後。
張梓濛坐在沙發上,一言不發,任由坐在對面的胖女人聒噪不休。雖然她已經更改了自己「在外面用」的名字,但這個女人顯然很清楚她身份證上那個不夠小資不夠清新的名字是什麼。
「這套房子是我老公的,房產證上寫的不是你的名字,張雪梅!」女人怒吼著,渾身上下的每一塊肥肉都在因此而顫動,「所以你必須得搬出去!法律是保護不到你這種賤貨頭上的!」
「我並沒有說過我不搬出去,」張梓濛低聲說,「但是請你給我一點時間,我需要收拾收拾東西。」
「收拾個屁!」女人的聲調足以把玻璃震裂,「這裡的每一樣東西,都是用我老公的錢買的!算我發慈悲,你身上的衣服留下,別的什麼都不許碰,趕緊滾蛋!」
「有的,有一些隨身物品是我帶過來的,」張梓濛仍舊用懇求的語調說,「請給我十五分鐘時間,讓我收拾一下。別的東西我都不會碰。」
「一分鐘也不行!就算真有你的東西,我老公給了你那麼多錢,早就抵回去幾十倍了!」女人的雙目圓睜,「老娘就是一分鐘也不想再見到你站在我家的地板上,空氣都被你弄臭了,快滾!滾!」
她越說火氣越大,站起身來,就想要揪住張梓濛把她直接推出門外。但手還沒有碰到對方的衣角,她就立刻停住了動作,並且發出一聲短促的尖叫。
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