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維護法律的公正:黃老與黃老刑名學的運用 黃老刑名學的踐行

文法吏之所以不被稱作是酷吏,原因在於他們儘管也鐵面無私、依法辦事,但他們處理犯人時手段並不殘忍,且並不以幫助皇帝個人報仇、發泄為己任。這一方面是由於文帝朝苛法遭廢,刑罰溫和,另一方面則是由於黃老刑名學本身就站在一種公正的立場上。

張釋之是文法吏的典型,他處理一切問題的原則都是依照法律,不會因為犯罪的人是皇親貴戚就輕易放過,也不會因為罪犯是平民百姓就濫施刑罰。有這種人來執法,只要法律是清明的、合理的、順乎於民意的,那麼老百姓的合法權益也就能得到保護。

經歷司馬門一事後,劉恆愈發重視張釋之,讓他擔任了中大夫的官職。儘管依舊是郎中令的下屬,但自此以後張釋之就可以名正言順地在劉恆面前發表各種政見了,不久後他又升任為中郎將。

有一次劉恆帶著寵妾慎夫人和張釋之一起去視察自己陵墓的修建情況。劉恆的霸陵在白鹿原北坡的鳳凰嘴,他登高遠望,看見東北方向的新豐城與霸陵間的道路,於是觸景生情,對慎夫人說:「這是通往你家鄉邯鄲的道路啊。」接著他就讓慎夫人為他鼓瑟,那哀婉的曲調勾起了他傷感的情緒,他回頭對大臣們說:「要是用北山的石頭做成我棺槨的外槨,再用碎布和生漆勾縫,那還有誰能打開它呢?我將萬世沉眠於此啊。」

大臣們一聽皇上這話,馬上隨聲附和,只有張釋之出來潑涼水:「只要陵墓里有別人想要盜取的東西,皇上您哪怕是用鐵水澆築南山也白搭,要是您的陵墓里啥值錢東西都沒有,那您就是不做石槨也沒人會惦記它。」

劉恆認同他的觀點,而張釋之的話也影響了劉恆一生。劉恆一生勤儉,更重要的是,按照史書的記載,他的陵墓里最終確實沒有陪葬什麼值錢的寶物。

文帝後元三年(公元前141年),張釋之被劉恆擢拔為廷尉,位列九卿。不久,劉恆外出途徑中渭橋,一個長安縣的鄉下人誤以為劉恆的車駕已經離開,於是跑到街上了,結果導致劉恆的車馬受到了驚嚇。

劉恆讓張釋之去處理這件事。待問明情況後,張釋之稟告劉恆說,此人依法應罰四兩金。劉恆對張釋之的處理意見自然不滿,勃然大怒道:「這個人驚了我的馬,要不是我的馬聽話乖巧,這傢伙還不得害得我的車掀翻倒地嗎?這麼大的罪過你罰個款就完了?」

張釋之鎮定地回答道:「皇上啊,您看看您,法制觀念也太淡薄了不是?法律是不會因為罪犯以及被侵害者的身份高低而改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該怎麼來就怎麼來,大家一起遵守,您要是刻意重判,那恐怕會降低百姓心中法律的威信。

「再說了,您要是剛才直接讓衛士把他擊殺了,那我自然無話可說,可惜您非要讓我這個廷尉來判決,那我必須依法辦事。『廷』就是『平』的意思啊,我得維護天下的公平,要是執法的輕重可以隨意由人控制,而不按照法律條文來規範,那老百姓就沒辦法守法做事了。還望陛下明察。」

劉恆是一個十分理性的人,聽完張釋之這番解釋之後,沉思許久,最終還是同意了張釋之的做法。

張釋之執法,那個「法」是為了老百姓著想、維護老百姓利益、順應「民之自然」的法,因而他身為文法吏,其實是算不上一個酷吏的。黃老刑名學和法家的刑名學在根本上的不同點是前者執法為民,後者執法為帝,服務對象不同則處世立場不同,不可同等語之。

後來還發生過一件類似的事情,有人盜取了高祖廟內座前的玉環,劉恆很生氣,交給廷尉處置,張釋之一查法律條文,認定應該將這個人斬首棄市。

劉恆聽罷怒斥道:「這種無恥無德、喪盡天良的人,都敢跑去偷盜先帝宗廟裡的東西,你才給判個棄市?實話告訴你,我就是打算把他一家子都殺了的。你居然跑來給我講什麼法律條文,也太沒眼色了吧!這人要不嚴懲,我還哪裡敢自稱對得起祖宗、對得起先帝啊!」

劉恆的話言過其實,關鍵被盜的是他自家的廟,肝火才如此旺盛,這也算得上是獨裁者心理在作祟。

張釋之見劉恆氣得要命,便趕緊摘下帽子叩頭請罪,同時辯解道:「按照法律,判這個人棄市已經是法律範圍內最嚴重的懲罰了。再說了,即使是同一種罪行,也要根據作案動機、認錯態度等方面綜合考量,您現在因為一個人偷了高祖廟裡的東西就要殺人家全家,那要是以後萬一有人盜取了高皇帝的墓,您打算怎麼處置他呢?」

張釋之不愧是法學專家,一下擊中要害。盜墓跟拿了禮器這兩種罪行一比,孰輕孰重一目了然,同樣是盜竊,但盜竊的嚴重程度不同,懲罰的嚴重程度也就不應該相同。你要是盜竊禮器都給人一家子全都滅門,那要是有人犯的罪行比這還嚴重,那你怎麼處理這個人?

法律之所以要在處罰上劃分層次,就是為了給更嚴重的犯罪行為制定出更嚴厲的處罰。

張釋之三言兩語就將執法過程中需要照顧到的法律設置問題一語道出,實在厲害。

劉恆最終還是採納了張釋之的建議,張釋之從此名聲大震,並和周亞夫以及梁國國相王恬啟交好。這哥仨意氣相投,從此成了好兄弟。

然而張釋之與黃老之術的緣分還不僅於此。文法吏的特點是耿直、秉公辦事,不以權謀私,努力維護民權,不向貴族妥協。這就導致了他們容易被權貴們陷害。張釋之得罪過太子劉啟,那他到了景帝朝自然沒好果子吃,這點他心裡跟明鏡似的,於是就打算急流勇退。這時候有一位姓王的精通黃老之學的隱士救了他。

王先生有一次被召到朝廷,三公九卿都在朝堂之上陪同。老人家年齡大了,突然說起自己的襪帶開了,然後就回頭讓張釋之幫他繫上。事後有人問王先生這麼做的緣由,老爺子語重心長地說道:「我年紀大了,幫不了張廷尉什麼,他位列九卿、名滿天下,我當眾侮辱他,而他卻為我系襪帶,那天下的人都會稱讚他的德行,他的聲望就會高起來了。」

事實也確實是這樣,王、張二人在王先生這番話說出來後,聲譽都有了提升。但這還是沒能為張釋之挽回他在景帝朝被排擠的命運。

一年多以後,景帝就將他外放到淮南國做淮南王劉安的國相。劉啟說到底還是記恨當年在司馬門和弟弟劉武被阻一事,淮南國國相的官階是兩千石,而廷尉則是中兩千石,其實是給張釋之貶官了。

幾年後,張釋之鬱鬱而終,他的兒子張摯也因為為人耿直而從大夫的官位上被罷免,此後終生不仕,默默無聞。直到魏晉年間,張摯才在陶淵明等人的詩作中被多次提及。

張釋之作為黃老刑名學的踐行者,在文帝朝是廣受追捧的,在民間也備受推崇。因為他執法的性質不是為了維護集權和特權,而是用一種責任心來維護社會的公正和百姓的合法權益。他執法嚴明,維護法律的公正,不按照統治者的意願對百姓隨意施加過度的刑罰,這其實就是黃老刑名學在現實中成功運用的典範。

關於文帝朝踐行黃老刑名學,其實還有一件事,這件事與劉恆的舅舅薄昭有關。

文帝前元十年的冬天,身為車騎將軍、軹侯的薄昭殺死了劉恆派來的使者。劉恆依法治國,重視刑名,自然不能不懲治薄昭。但人家好歹是他舅舅,一股腦地派人拉到西市把薄昭脖子一抹似乎不太合適。

劉恆很絕,最終居然派人到薄昭府上給薄昭舉辦了一個小型酒會,等薄昭喝得醉醺醺的時候再讓人勸他自殺。劉恆的想法很好,想讓薄昭痛快、體面地死去,但問題是這一切都必須建立在薄昭願意死的基礎上,人家大活人好好的,當然不願意自殺。

劉恆一看此計不成,便又生出一計,讓人穿著喪服跑到薄昭家大哭大鬧,就好像薄昭已經死了,這夥人來弔孝一樣。薄昭一看小外甥是鐵了心要殺自己,這都派弔孝的人來催命了,自知大勢已去,便不再多言,自殺而死。

劉恆的做法,體現了他執法的公正。黃老刑名學強調了公正和為民,不偏袒貴族,這兩點在處理薄昭一事上都有體現。

然而,如果單單看張釋之執法和薄昭之死兩件事,常人都會對黃老之術有好感的,特別是黃老刑名學。但事實上,黃老之術對西漢初年的政局還有負面的影響,也就是在宗教迷信方面,說起這些事,就不得不提及魯人公孫臣和趙人新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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