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維護法律的公正:黃老與黃老刑名學的運用 黃老刑名與宗教

文景之治最主要的指導思想就是黃老之術。然而,這個道家思想的一大流派卻並非常人想像的那樣單純,黃老之術不僅僅有著宗教色彩,還與政治、現實緊密相連。其中,黃老之術與法家刑名學的聯繫尤為緊密。

人類社會所有的問題歸根到底都是文化的問題,時代、國家的先進或落後從來都不取決於制度,而是取決於文化。文景時代之所以有別於其他時期,是因為當時統治階層所宣揚的文化,以發源於道家思想的黃老之學為主,而非後世所宣講的儒學、法家之學。

黃老之術源遠流長。道家思想誕生於中國的軸心時代,這派古老的思想學說在日後的演變中大體分化成了兩派,一派是老莊之學,一派就是黃老之術。相較於老莊之學,黃老之術更早地被官方接受,戰國時的田齊就十分推崇黃老之術,至於老莊之學被廣泛認可則要到東漢以後。

黃老之學體系龐大,涉及政治、哲學、宗教等各個領域,作為道家思想的重要派別,黃老學派自然也有代表作,就是在1973年冬天於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黃帝四經》。

當然,學界目前對此書仍存在爭議。按照顧頡剛的說法,這些東西全是老子學派的人偽托黃帝的名義編的。然而筆者更認同王葆玹先生的說法,王先生在其《黃老與老莊》一書中談到:「……它(《黃帝四經》)的成書應當是在田齊桓公午即位後的幾年,它的作者應當是桓公午初設稷下學宮時的稷下先生。」也就是說,黃老之術是由齊桓公時的稷下學派弘揚起來的。

由於稷下學派包容了各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比如儒家的孟子、荀子、魯仲連,法家的慎到,墨家的宋鈃,名家的尹文子,等等。這就註定了黃老之學肯定要涉及各家思想,特別是在刑名之學上,黃老學派見解獨到。

帛書《黃帝四經》中的《稱》篇說道:「道無始而有應。其未來也,無之。其已來,如之。有物將來,其刑先之。」《經法》篇又說:「刑名立,則黑白之分已。故執道者之觀於天下也,無執也,無處也,無為也,無私也。是故天下有事,無不自為刑名聲號矣。」

意思是說,天地萬物之有名是從無名中來,自然之理使人類有刑有名,而自然之理的本身卻是無刑無名的,「刑名」的產生源於「順其自然」,將這種思想拓展到治國方面,就是無為而治,並順應自命「名」、自定「刑」的「民之自然」。

所以正是由於黃老之術的自身原因,使得它能比老莊之學更早地服務於政治。黃老之學和主張刑名學的法家思想聯繫一直十分緊密。法家申不害、韓非等人的思想正是出自於黃老之術,黃老學派在刑名研究上的成就儘管為老莊學派所不齒,但它確確實實是一種被設計出來為政治實踐服務的理論。它所主張的順應「民之自然」的刑名學說更是在西漢初年得到了充分實踐。

關於黃老之術在刑名學上和先秦法家的區別,也就是黃老學派刑名學的特點,王葆玹先生在《黃老與老莊》一書引論部分的第一節中總結了三點。

第一,黃老之術在法律的制定方面,講求應該順應老百姓的願望而不是由獨裁者自行設計法律;

第二,在黃老學派眼中,法律必須對人情和社會道德、民意有所照顧,而不是嚴峻無私、不講情面;

第三,黃老學派評價人的時候,會將人的才能與道德品質放在同一高度來衡量,而非重才不重德或重德不重才。

另外,王葆玹先生還提出,在黃老之學的體系中,實質上還包括某種宗教學說。這一點滿足了西漢初年統治者希望利用國家宗教來維護統治的要求。

仔細想來,這樣的構設實質上是完全合理的,西漢初年政局動蕩,各方勢力在漢帝國這棵「大樹」上盤根錯節,統治者一方面需要宗教來安穩——甚至可以說是來控制民眾的情緒;另一方面也要通過鬼神之說來尋找一種自我安慰,並維護統治地位的合法性。而黃老之術既具有政治思想又具有哲學思想,顯然是統治者的不二選擇,且黃老學派自身就有依附於政治的渴望,自然是兩情相悅,黃老之學的宗教性質由此奠定。

黃老之術的宗教性質最為顯著的特徵莫過於祭祀五帝和太(泰)一。至於封禪一事,由於西漢時期只有漢武帝舉行了封禪,因而反倒顯得沒有郊祭那般重要。

「太一」的含義近似於上帝,而「五帝」則是指赤、黃、青、白、黑五帝,秦朝和漢初時這五帝分別在雍郡的下畤、上畤、密畤、鄜畤、北畤接受供奉,他們即是黃老宗教中的神靈和象徵。

公元前205年,劉邦東征項羽失敗,五十六萬漢軍被項羽帶著三萬人馬擊敗。劉邦的老臉實在沒地方擱,心灰意冷的他只能寄心於鬼神。他向周圍人問起過去秦朝都祭祀哪些神靈,有人告訴他,秦朝祭祀的是白帝、青帝、黃帝、赤帝四帝,劉邦就說:「我聽說天上一共有五帝,為什麼秦朝只祭祀四位啊?」

眾人沉默許久,劉邦也想了半天,最後說道:「想來這是天意要讓我湊滿『五帝』的數啊,哈哈。」此時的劉邦因為打了敗仗,自尊心大受打擊,所以找著機會就要誇一誇自己,他才不管別人會不會在背後嚼舌根說他很自戀。

劉邦興沖沖地讓人修建了黑帝祠,命名為北畤,自此「雍五畤」全部建成。同時劉邦還將過去在秦朝管祭祀的官員都召集到了一起,分配給他們新的祭祀任務,叮囑他們按時祭祀。

劉邦此舉奠定了漢朝與黃老宗教的緊密聯繫,日後漢朝的統治者不斷加強對黃老之術的推崇,頻繁祭祀黃老宗教中的各路神靈,黃老之術的威望日漸增高。

黃老宗教與漢初政治的結合使得它成為了一種國家宗教,政治性更為明顯。同時,黃老宗教還與東漢的道教有千絲萬縷的關聯。黃老宗教在後來被儒家取代後,經自身改造衍生出了道教,與儒家相抗衡。黃老宗教的生命力很頑強,它深刻影響著中國的歷史。

鋪墊了這麼多,終於要引入正題,回到文帝朝的記述上來,讓我們先來看一份文帝前元十三年的詔書:「現在主管祭祀的官員祭祀太一、五帝和其他鬼神的時候,總說是百姓造成了過錯和災難,我認為這完全是胡鬧,以後不能再這樣做事了。」

詔書下達之後,之前被廢的齊、淮南兩國所祭祀的山川神靈也被劉恆「接」到了中央政府,來按時享受祭祀。

文帝十四年,劉恆在鬼神祭祀的要求和改善措施方面,又下達了一份更為詳細的詔書,詔書中說道:「自打我繼承祖宗家業,掌管祭祀天地與宗廟以來,到今天已經走過十四年了,歲月悠悠,我這麼一個不聰明不智慧的人卻掌管天下事這麼久,實在是慚愧萬分。我治理的國家社會安定,百姓幸福,這幾年莊稼收成也很好。

「我這個人沒啥好的德行,憑什麼享受這些呢?這都是神靈的恩賜啊。

「所以現在我要增加敬獻給神靈們的祭品數量。大臣們建議我應該給『雍五畤』增加一輛帝王的乘車,並配上全套的車馬用具;給西畤、畦畤各增加一輛木雕車、四匹木馬和全套的車馬用具;給黃河、湫淵、漢水的神靈各加兩件玉璧。其他的祭祀場所也要擴大規模,增設祭祀用品。

「過去的君主都是廣布恩澤但不求報答,進行祭祀也是為了黎民蒼生而非為了滿足一己之私。他們對賢能之人的推崇超過對親人的重視,總是先考慮天下蒼生再考慮自己,簡直英明無比。

「但是我最近聽說,官員們每次祭奠神靈總是在給我求福,而不是祈求神靈保佑黎民百姓。我何德何能啊,真是慚愧不已。像我這麼一個差勁的人卻在獨自享受神靈的庇護,而不能和老百姓一同分享,這實在是罪過啊。我要求以後官員祭祀光向神靈表達敬意就可以了,不要再為我求什麼福運。」

這兩份詔書中的信息點有三。

首先,劉恆講到了宗教問題,也就是祭祀。

劉恆的詔書明確表達了對祭祀一事的高度重視。實質上,不論是儒家還是黃老,都是十分看重祭祀的,所謂「儒道同源」,它們都來自於殷周宗教,因而十分注重祭祀,這是殷周宗教的特點。劉恆崇尚黃老,自然也看重祭祀。

其次,劉恆將神靈凌駕於蒼生之上。

毫無疑問,這是為了營造一種宗教感,同時讓老百姓樹立起一種對於黃老宗教的絕對崇拜,而黃老宗教是把握在劉恆手中的。因為黃老宗教的本質是服務於政治,是為了迎合執政者。所以說,劉恆要藉助宗教的名義來加強對百姓的控制。

第三,劉恆藉機強調了神靈的庇護應當著重在民,一方面是將自己和蒼生劃清界限,顯示出自己與眾不同的高貴身份,另一方面也是尊崇黃老所提倡的順應民意,即順應「民之自然」,將黃老宗教定位成為民造福的工具。這樣一來,作為宗教實際主宰的劉恆,也就自然而然地樹立起了為民造福的形象。

劉恆頻繁地在祭祀問題上進行調整,這表現了他心中對黃老宗教非同一般的重視程度。然而,文帝時期的黃老宗教卻在不知不覺間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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