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順應商業發展的需求:錢幣鑄造業的調整 因為窮,所以鑄錢

漢初社會的貧困造成了嚴重的通貨膨脹,幣制的混亂阻礙了社會經濟的發展。面對這種狀況,文帝朝果斷下令在全國範圍內改造四銖錢,同時允許民間鑄錢,努力扭轉了自劉邦時期以來,社會上幣制混亂的狀況。

文帝前元五年(公元前175年),劉恆做了一件驚人之舉。他廢除了「盜鑄錢」的罪行,允許老百姓隨意鑄幣,並下令全國改鑄四銖錢。

事情的源頭還要從劉邦時期說起。漢朝剛剛建國那會兒,民間百姓的日子實在是窮苦萬分,天子生活都十分拮据,稍窮一些的百姓家裡更是早就揭不開鍋了。這種狀況反映到貨幣上就是,由於銅的產量太少,中央政府不得不去鑄造又小又薄的錢。

按照史學家陳直的說法,西漢產銅最豐富的地方在丹陽。可是在劉邦和劉盈執政時期,那地方一直被吳王劉濞控制著。之前講過,漢初的中央政府是將關東諸侯國當作敵國看待的,所以中央政府自己沒銅只能自認倒霉,劉濞沒有平白無故支援中央政府的義務,皇帝也不好意思去腆著臉求人家給他點銅。

中央政府既要節約那點兒少得可憐的銅產,又要鑄錢,又不能讓老百姓知道自己也揭不開鍋了。思來想去,劉邦和他的智囊團決定將天下的銅幣集中起來,然後重新鑄錢。他們想了一個好借口來騙百姓交出手裡的銅錢——秦朝的錢太重了。

是呀,秦王朝富有四海,國力強盛,所以花起錢來大手大腳的,鑄造銅錢時用的銅就比較多,因而質量和體積都比較大——重十二銖,直徑一寸二分。

漢朝政府裝出一副假惺惺體恤老百姓的樣子,打著「秦朝的錢太重不方便大夥用」的旗號,騙走了老百姓手頭那些分量很足的銅錢。漢朝政府這種做法很搞笑,明明是他們無能又好面子,卻非要栽贓秦朝。

其實早在秦朝,在鑄錢上面偷工減料的事情就時有發生。到了秦末,通貨膨脹很嚴重,於是就有富商私自鑄造「半兩」錢。這種錢又輕又薄,直徑不過兩厘米,重三銖,奸商們拿這些錢來騙老百姓,借之牟取私利。

然而西漢初年鑄造的錢幣卻比秦末的「半兩」錢還不實在,重量僅及半兩的四分之一。這種錢幣輕薄大小如同榆莢一般,所以就有人將其命名為「莢錢」。考古發現證明了「莢錢」的存在,而且它確實又小又薄。山東臨沂銀雀山曾經出土過這種「莢錢」,山東章丘還發現過鑄『莢錢』的石范,考古學家從中明確了莢錢的規格大小,那種錢幣用「粗製濫造」來形容都算是抬舉了。

自欺欺人,漢朝政府不得不出此下策。

但鑄造「莢錢」的主意顯然只是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長此以往,錢幣的質量會急劇下降,新的問題就應運而生。可惜政府管不了這麼多,那時候他們只認一個字——「窮」。這也算是劉邦時期的「大躍進」吧,全國人民都把自家銅幣拿出來熔掉,再從爐子里捧出更多個又小又輕的銅錢。

與這項政策配套的措施還有兩條:

第一,允許民間鑄造輕便的錢幣,也就是廢除了「盜鑄錢」這一條罪名;

第二,將原先秦朝實行的一錠黃金為一鎰,改為一錠黃金為一斤。

果然,貨幣市場的混亂最終造成了大規模的金融危機。奸商們趁著市場上物資匱乏而囤聚財物,然後高價兜售,最終導致物價上漲,一石糧食要一萬錢,一匹馬要一百金。漢代一金約摺合萬錢,一百金也就是一百萬錢。

這一切都是民間隨意鑄錢惹的禍,當政府開始對民間私自鑄錢的行為解禁,並要求將錢鑄小鑄薄的時候,奸商們就敏銳地嗅到財政空虛的狀況。而且,民間私自鑄錢這一行為的解禁,導致市面流通的錢幣變多了,貨幣貶值,這正是商人們趁機哄抬物價以賺取錢財的好時機。

整個劉邦時代經濟發展的最大特徵就是抑制商業。劉邦和歷史上諸多靠農民起義發家的領袖在建國後的想法一樣:國家窮,商人壞,團結人民大包干。

整個漢初社會在劉邦時期走上了以重稅和無理規定打擊商人的道路。

然而惠呂時期就有所不同了。國家經歷了劉邦時期的大生產,經濟狀況大有好轉,於是政府對商人的管控放鬆了許多。儘管依舊不允許商人的子孫們進入仕途,但卻廢止了對商人的苛捐雜稅。

可是在貨幣政策上,國家奉行的仍是劉邦的老一套。然而這恰恰是劉恆所不能容忍的,他認為這些全都是擾亂市場經濟的不良因素。

劉恆剛剛執政的時候,民間製造莢錢的人越來越多,這使得市面上流通的貨幣越來越小、質量越來越差,整個貨幣鑄造業變得極不規範。私鑄者處處牟取私利,新鑄造的錢幣中被摻入了大量的鐵和鉛,整個貨幣市場完全被擾亂了。

面對這種情況,劉恆在前元五年的四月下令,要求所有鑄錢者一律改鑄四銖錢,卻仍在錢幣上標明是「半兩」。這種四銖錢的錢範1952年在甘肅隴西縣的漢墓中被發現過。

四銖錢自然是四銖重,一銖是一兩的二十四分之一。因而四銖錢只是一兩的六分之一,根本沒到半兩重,只是秦朝半兩的三分之一,但確實是比過去的莢錢重了不少。

四銖錢依舊是允許百姓自己仿鑄的,由此一來,心懷叵測的諸侯王和投機分子也就打起了這行的主意。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吳王劉濞和上大夫鄧通——一個是日後掀起吳楚七國之亂的諸侯王,把持著丹陽銅礦;一個是劉恆面前的寵臣,把持著蜀郡的銅礦。司馬遷在《史記·平準書》中特彆強調這二人,意在說明劉恆允許百姓鑄造四銖錢的失策。

毋庸置疑,劉濞和鄧通確實因此聚斂了富可敵國的財富。按照史書的記載,允許民間鑄錢一事發展到最後,天下的銅錢幾乎全都是劉濞和鄧通這兩家鑄造的。可以說他們二人壟斷了錢幣鑄造這個行業,銅礦和精良的鑄幣技術都被此二人壟斷。然而反觀劉恆改造四銖錢的措施,真的一無是處嗎?

不見得。

首先,用鑄造莢錢的銅鑄造四銖錢肯定是正確的。錢幣的質量有了統一的相對較高的標準,可以藉此控制貨幣不再繼續貶值,從而維護貨幣的購買力,最終起到抑制物價過快增長的作用。

其次,民間私自鑄錢是不可避免的。儘管文景年間的生產力得到了飛速的發展,可國家要用錢的地方也很多,畢竟劉邦、惠呂留下的爛攤子真是一堆一堆的,中央政府恐怕還沒有足夠的財力來鑄錢,依舊需要依靠民間財力的支持。直到武帝建元四年(公元前137年),劉徹下令改鑄三銖錢的時候才重新禁止民間鑄錢。

既然必須要依靠民間財力鑄錢,那麼整個產業被劉濞和鄧通兩個人把控,遠比讓民間廣泛地鑄錢要好。儘管這樣會使劉濞和鄧通兩人暴富,但無法否認的是,此二人對銅礦和錢幣鑄造的把持,使得市面流通貨幣的質量得到確保,至少質量達到了同一水平,這就不會進一步造成貨幣市場的混亂。

如此說來,劉恆改鑄四銖錢是儘力做了一件好事,至少筆者是這樣認為的。可惜,有一個人不買劉恆的賬,發表了長篇大論來抨擊劉恆的貨幣政策,此人就是賈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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