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法家的遺產:漢承秦制下的隱患與危機 王國的夢魘

面對功臣的獎賞、請封以及中央集權帶來的權力誘惑,劉邦左右為難,王制可以暫時安穩功臣,帝制滿足了統一的需要,兩相兼顧,最終衍生了西漢的「郡國雙軌制」。然而,這個貌似兩全的制度終將為帝國帶來難以平復的災難,帝制、王制本身就水火不容。

劉恆站在高台上,回想漢帝國草創的歷史,內亂引發的戰爭一遍遍捶打著帝國的土地與百姓,愛民如子的他黯然神傷,然而新生的帝國真的能超脫王制的夢魘與內亂的陰影嗎?劉恆長嘆一聲,轉過身去,他不願意將那個否定的答案說出口。

劉恆的父親劉邦繼承秦制,建立了以帝製為政治制度的漢朝,這一制度的建立標誌著王制基本上走下了歷史舞台,因為最後可以為它遮風擋雨的六國貴族勢力已經被劉邦徹底根除。更為巧合的是,推翻王制的劉邦出身草根,這也說明了民間老百姓的王制思想並非根深蒂固,至少較之六國貴族,他們更容易接受帝制這種新的政治制度。

皇權時代的老百姓身處底層,他們往往目光短淺,一個個都是重利不重名的功利主義者,他們更看重現實的好處,而並不在意什麼制度、權力、名分。因而,對漢帝國而言,這些坦然接受了他們名義上公投出的代理人——劉邦的老百姓們,更不容易成為反對帝制的新力量。他們喜歡劉邦,因為劉邦是人民的兒子,是草根,是布衣天子,既然劉邦是個好人,那他選擇的帝制自然沒錯。

老百姓們的心裡大多都是這麼想的。

漢五年二月(公元前202年),劉邦在定陶(今山東定陶)登基。由於定陶早已被定為梁國的國都,梁王彭越也是大功臣,在當地實力雄厚,因而劉邦打算將首都定在東周的故都洛陽,經過戍卒婁敬的勸諫又將都城改定在長安。

漢七年(公元前200年),長安長樂宮的修繕工作完成,大臣叔孫通為劉邦設計了一套簡單卻不失帝王威嚴的君臣禮節。劉邦看著昔日在自己面前大大咧咧的戰友們如今畢恭畢敬、戰戰兢兢地站在自己面前,忍不住洋洋得意,他在心裡暗想:「原來當皇帝這麼風光!」

出身草根的劉邦第一次體會到了自己的與眾不同與尊貴,這令他對這來之不易的美好生活和至高無上的權力倍感珍惜。

可權力的瓜分是無法避免的,只不過這種瓜分是隱性的——不是赤裸裸地將中央的權力分給別人,而是扭扭捏捏地通過分封功臣的辦法來賦予旁人對地方的管理權和收益權。

劉邦登基之後處理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分封功臣。除了在執政初年分封了韓信、英布、彭越等八位異姓諸侯王外,漢六年(公元前201年)十二月,劉邦還一次性地封了十位列侯,有蕭何、曹參、夏侯嬰等,他們都在滅秦戰爭或平楚戰爭中建立了不世功勛。

然而封侯行賞並不能夠滿足他們的欲求,畢竟人總歸是受利益驅使的動物嘛。功臣們的肚子填不飽,這可讓劉邦發了愁,被逼急了的他孤注一擲,弄出了一個絕世怪胎——郡國雙軌制。一方面推行郡縣制,保證了國家總體上的中央集權;一方面分封諸侯國,爭取多方勢力的支持。

劉邦的想法很好,可是他忽略了一點,王制與帝制原本就水火不容,怎麼可能一直保持相互包容的狀態呢?諸侯王的存在嚴重阻礙了中央的集權和國家的統一,而他們自己也會因為擔心地位不保而準備反叛。

不論怎樣,在那時,至少從表面上看,漢帝國成為了一個聯合帝國,劉邦的皇權成了有限的皇權。

劉邦在位期間一共封了功臣一百四十三人,劉姓宗親十一人,這種濫封應該只是權宜之計,他才捨不得到手的權力被搶走呢。但是功臣集團勢力太過於強大,說話的時候總是咄咄逼人,劉邦想不承認他們有理都不行。

所以對於劉邦而言,他只能想些法子,找些理由,剪滅一些異姓諸侯王來緩解這種權力瓜分對自身皇權的傷害了。

造成漢初分封的原因有很多,除了上述原因以外,還因為當時部分人腦子轉不過彎,一根筋地要去走王制的道路。之前劉邦起兵,秦末的什麼韓趙魏楚統統都給滅了,按說老百姓重建王制的念頭也該從此斷了,那套制度在秦朝消滅六國之後本就不能再實行,倒行逆施擺明了是浪費社會資源,但有些人還是執迷不悟,鐵了心要找機會裂土而王。

這才是導致劉邦畏首畏尾的真正原因。身為統治者,劉邦最為擔心的就是社會矛盾被激化,把暴民們再挑動得造了反,要是有個什麼「陳勝第二」的人物出來,那就難保漢帝國不會重蹈秦帝國覆轍。漢初的時候是真沒辦法了,劉邦束手無策,最終只得極不情願地搞起王國分封。

劉邦能夠坦然接受分封制這種「制度倒退」的存在,應當還與漢人尊楚的觀念有關。那時候的漢朝人普遍認為,滅秦的功勞主要應該算在項羽頭上,首義的功勛也應當算給陳勝,橫豎都沒劉邦什麼事兒。然而民意總是對政局影響最大的事物,老百姓的呼聲可是千萬不能違背的,因而即使劉邦能意識到郡國雙軌制的問題,他也只能是打碎了牙和血吞,無可奈何,無話可說。

在整個劉邦執政的時期,郡國雙軌制並沒有被否定,劉邦或許從始至終都在為自己設計出來的這種貌似兩全的政治制度而沾沾自喜。只可惜在郡國雙軌制貌似兩全的華麗外表之下,實則隱藏著一顆不定時炸彈。制度是政權的根基,哪一天郡國雙軌制積攢下來的矛盾爆發了,漢帝國的大廈必將傾覆。

劉邦是一個獨裁者,免不了對地方上矯枉過正。出身大老粗的他頭腦簡單,總是將諸侯王的叛亂當作個例,錯誤地認為只有高壓政策才能解決地方王國的叛亂。衝突愈演愈烈,最終導致劉邦時期的漢帝國遭遇了頻繁的內亂:

——漢六年(公元前201年),韓國貴族韓王信發動叛亂,最終投降匈奴;

——漢十年(公元前197年),身為趙國國相、巨鹿太守,且總覽代、趙兩國兵馬的陽夏侯陳豨在代郡(今河北蔚縣地區)叛亂;

——漢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原來的楚王、後被降為淮陰侯的功臣韓信被殺,梁王彭越謀反被殺,淮南王英布起兵叛亂;

——漢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劉邦幼年好友、燕王盧綰叛亂,最終投降匈奴。

漢初的中央政府是極力敵視東部各個王國的,湖北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捕律》中記載,「捕從諸侯來為間(間諜)者一人,(拜)爵一級,有(又)購二萬錢。」可見漢朝中央和諸侯國之間是相互監視的。

《奏讞書》記載,高祖十年七月,臨淄一個叫闌的獄史,娶了一位已搬到長安居住的齊國女子為妻,正想和齊國女子一起回臨淄的時候,被關口的官吏所捕獲,被黥為城旦(秦漢時的一種刑罰,白天防寇虜,夜晚築長城)。中央朝廷認為這是闌在幫著齊國誘拐漢朝人,他們把來到中央的通通當作漢人,「律所以禁從諸侯來誘者,令它國毋得取(娶)它國人也。闌雖不故來,而實誘漢民之齊國,即從諸侯來誘也。」可見漢朝當時就是把關東諸侯國當敵國看的。

地方不信任中央,中央不信任地方,在這種局面之下,征伐和叛亂怎能不成為一種必然?

儘管從本質上講,郡國雙軌制應該起到限制、糾正暴君的作用。然而,在一種極度追求權力的低劣國民性驅使下,分封制確實成為帝國發展的強大阻力。

此外,爵位的承襲還引發了君臣、父子、兄弟之間的相殘。從漢初分封制確立之後,貴族諸侯王內部就頻繁出現因爵位爭奪而釀成的血淋淋的慘劇,那些沒有爵位的大臣們反而過得安安穩穩。

儘管劉邦在公元前201年廢止分封異姓諸侯王,後來又有了「白馬盟誓」,約定「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將分封異姓諸侯王改進為分封同姓諸侯王,但王國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血緣關係並不能抵消因為制度矛盾而造成的利益衝突。

被遺留的王國問題終將成為帝國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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