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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她喜歡向我撒嬌,這是她的強項。
她在我面前,渾身上下總是幾道彎,似乎從來就無法站直,不是扭來扭去,就是伸手抱住我,然後向下出溜。
她困了要向我撒嬌,她渴了也要向我撒嬌,她舒服時向我撒嬌,不舒服時同樣向我撒嬌,她餓了要向我撒嬌,寂寞時要向我撒嬌,她病了更要撒嬌,與我出去逛街還要向我撒嬌,只要我推開她,她就會非常不高興,我們一起出去散步,她總是要抓著我,不是一條胳膊,就是衣服下擺,要麼皮帶也行,總之,她必與我挨在一起,如果我膽敢推開她,她就會一言不發地偷偷生氣,有時故意落下我一段,有時噘起嘴,有時不理我,就是當我們從超市出來,每人兩手各提一個購物袋時,她也有辦法挨著我。
她給我起了很多外號,至於叫哪一個,則完全隨她心情而定,由於房間里往往只有我們兩人,因此我知道,不管她叫什麼,總是指我。
她管我叫"變態"、"老怪"、"老豆",我體重增加就管我叫"肥婆",有時也管我叫"神經病"、"傻逼",她叫我的時候,往往笑盈盈的,聲音有時拉長,有時突然變高,總之千變萬化,就是沒有正常地叫過。
她向我撒嬌,一般是伸伸懶腰,然後對我嬌聲嬌氣地喊道:"老怪,我不高興了!"這表示撒嬌開始,用以吸引我的注意,見我有所察覺,再一路嬌下去――這句話在一兩年內成了她的口頭禪,後來她改了一下,變成:"沒有人關心!沒有人愛護!"在這句話里,"沒有人"被飛快地讀過去,而拉長的"關心"與"愛護"被她讀成重音,配上她翻起的白眼兒,外加"哼"的一聲,聽起來真有說不出的可愛。
她總是叫我,總是叫,一聲又一聲,就像一個嬰兒毫無緣由地放聲大哭一樣,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含義,我知道,她僅僅是在撒嬌,她一般以此來通知我,她在那裡,要我知道她在,因此,我每叫必答,多數情況下,她一般也就滿足於此,不再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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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就是做飯。
嗡嗡愛吃我做的飯,特別愛吃,無論我做什麼都愛吃,速食麵只要是我做的,她愛吃,速凍餃子也愛吃,這是我的起點。
後來,我的做飯技藝一點點提高起來,我會給她烤麵包三明治,加單面煎的雞蛋,加黃油,加乳酪,加鹽,加胡椒,加辣椒,加煎香腸,加切成薄片的西紅柿,加黃瓜,加培根,再加鮮咖啡或牛奶,或者,我們也學美國人,早晨喝果汁。
然後,我們的飯菜向多樣化發展,起先是中國菜,然後是西餐,一年多的時間裡,我由作家變成一個"做飯",在作家的名聲不為人知的情況下,"做飯"的名聲倒是傳得很遠。
完全依靠讀菜譜及一次次實驗,我掌握了做飯的技藝,差點創出自己的招牌菜,隨著我做飯水平的提高,捧場的人也越來越多,有嗡嗡的朋友與我的朋友,有一段兒,每到周末,我那裡與飯館毫無二致,買菜必須開車前往,不然根本拿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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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這些是在地上的時候。
在床上,我也有一件東西讓嗡嗡喜歡,那就是我的陰莖。
事先聲明,我從來就不是一個手淫迷,對我的陰莖也沒有特別的興趣,只在一種情況下我才使用手淫這個手段,那就是遇到獨自一人外加連日失眠的情況,我才會把它當做一個治療手段結合安眠藥一起使用,我從來也沒有認為我的陰莖除了性交以外還有什麼別的用途,直到遇到嗡嗡,她十分喜歡摸我的陰莖,我們一同睡覺時,她總是陰莖不離手,一副順手牽羊的樣子,就是背對著我時也一樣,平日她心血來潮也會把手伸入我的褲襠抓一抓,實際上,我的陰莖對她來講是一個好玩的玩具,具有無窮的魅力,這一點她多次對我提及,她覺得那東西不僅熱乎乎的,並且忽軟忽硬,十分奇妙及好摸,我很高興她能利用自己獨特的眼光,不把我的陰莖看成是一件純粹的淫具,而以玩具的角度看待它,我很得意於能夠不花錢就為她弄到一件她喜愛的玩具,事實上,我從未花錢為她買過什麼玩具,而她也從未向我要求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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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擁抱。
無時無刻地擁抱。
沒完沒了地擁抱。
嗡嗡如同患有皮膚饑渴症一樣需要擁抱,她需要挨著我,沒完沒了地挨著我,她的身體十分靈敏,能夠適應各種接觸,我即使坐在一張窄得僅容一人的扶手椅上,嗡嗡也能設法捱著我,她非常靈巧,有時候,我覺得她的姿式一定很不舒服,可她卻說一點也不,她如膠似漆地粘著我、靠著我、扶著我,似乎我們更應是一對連體人才讓她滿意,與這塊大肉凍在一起,我總是有一種很柔軟的感覺,不僅由於嗡嗡的身體,還由於她的一切,她說話的姿態、腔調,還有她的表情,就我所見,她的表情從未用來表現過含情脈脈,而是演習耍刁放賴的小劇場,而她所有的表現,都讓我感到特別輕鬆、自然而生動,就如同生活原本如此,而且,就應該如此,除此以外,什麼也不應破壞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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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什麼嗎?
遺憾的是,沒有了。
這就是嗡嗡要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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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98年,嗡嗡擁有她所想要的一切。
她擁有我,我在她的手心裡,我十分耐心,對她言聽計從,俯首貼耳。
嗡嗡無比快活,走路一陣風,說話果斷,辦事利索,她竟然向她的同學抱怨,說與她在一起的老怪一點脾氣也沒有,連發火也不會,這也太風平浪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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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嗡嗡學打字。
我事先說明,我這人非常不擅長手把手教別人學習什麼技能,我自己的技能也很少是別人手把手教的,我想我是個喜歡自學的人,因此,往往把自己的趣味強加到別人頭上,並對那些喜歡問來問去的人十分反感,除了人際關係以外,我認為世上的一切技能或技術都沒有什麼了不起,大學畢業我乾電控設計,就是看了一本厚厚的《電工手冊》,外加幾套圖紙,便自認為弄明白了電路是怎麼回事,編程序更不必說,無論何種可編程式控制制器,只要給我一本手冊,一本程序語言,我均能應付自如,不是我誇口,技術級的東西在我眼裡永遠是小菜一碟,只要我弄清原理,再邪乎的技術我都不在話下,這方面我很狂妄,比如我從未把比爾。蓋茨看做一個科學家,而是作為一個計算機操作系統技術人員來對待,他那個掙錢的工具――有著2000個補丁程序的系統平台是個詐騙犯騙錢的幌子,有時候我覺得他騙得實在太多了,因為作為技術的基礎,發現科學原理的科學家可沒有撈到那麼大好處,美國的運載火箭上天可沒向牛頓的親戚朋友的後代交什麼"牛頓定理"使用稅,可氣的是,只要會加減乘除,你就能利用牛頓發現的定理計算出火箭的軌跡,會加減乘除很容易,在演算法上做到快速準確也不難,難的是自然定理的發現,更難的是科學家的高尚品格,他們不會因為你使用了他的勞動成果向你的錢包伸手。
話又扯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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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嗡嗡看著我在電腦上打出漢字,覺得很神秘,因此想學學,我教她五筆字型打字法,她先背字根表,一會兒便背完了,我又給她講了兩分鐘規則,嗡嗡便開始打了,只見她坐在電腦前,搖頭晃腦,活像只大老鼠,一會兒看一下字根表,一會兒又探頭看看要打的字,然後敲下一個鍵,再敲一個鍵,敲了幾下,便把我告訴她的規則忘諸腦後,然後她問我:"怎麼打不出來?"我再一次把規則講了一遍,她似是而非地點點頭,接著打,但錯誤依舊,我問她我講的懂沒懂,她說懂了,事實上,她沒有弄清楚――我指出這一點,順帶著提醒她不要不懂裝懂,聲音高了一些,嗡嗡忽然說:"你一邊去,我自己會!"話音未落,眼圈兒便紅了,繼而眼淚掉了下來。
我哄她,她對我叫嚷:"我們跳舞的就沒文化,就不懂裝懂,怎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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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三天以後,嗡嗡已經能夠輕快地使用五筆字型打字了,她很聰明,只是我是個急躁的人,而嗡嗡呢,她利用這件事多次向我撒嬌,說我凶她。
有時她在我面前神氣地走來走去:"你那天嗓門那麼高幹什麼?"不然就摟著我說:"你那麼凶,我都哭啦!"或者,她用食指點著我鼻子:"你以後可別這樣啊,我都害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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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過去,春天來了,春天又過去了,夏天來了,夏天又過去了,秋天來了,秋天又過去了,冬天來了,冬天又過去了,然後,春天又來了。
在那些日子裡,我呢,我幹了什麼呢?
我想,我在與嗡嗡一起,創作人間童話,這聽來像是某種一錢不值的行為藝術,但我就是如此,像吃了嗡嗡下的某種迷藥,我變成了一個嗡嗡的摹仿者。
我也給嗡嗡起外號,我叫她大老鼠,我叫她小菜鳥,叫她寶寶,我還叫她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