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A的蹤跡 尾聲

當知道自己的子女,犯下了殺人的罪過的時候,世間為人父母者,都會作出什麼樣的反應呢?

現在就打個比方吧,例如:當你漫不經心地收看電視新聞的時候,突然在畫面上,看到自家兒子的照片、從而得知他犯罪的事實的時候;亦或是長久不歸家的兒子,突然跑回家來告訴你「其實我剛剛殺了個人」的時候;再或者警察登堂入室,劈頭就是一句「府上的公子殺人了」的時候……

儘管事發的情況不同,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差不多所有的父母,在遇到這種晴天霹靂的時候,都會被駭得說不出話來了吧。

接下來大概就是這句了:「混……渾蛋,這……這肯定是哪裡搞錯了。我們家的孩子,絕對不會做出那種事兒來的。」

就我本人來說,過去也是希望,自己能夠先冒出這個念頭來的。但是,當我偶然看到多年不曾見過面的你,出現在現場附近的時候,馬上就明白你都幹了些什麼,正如我之前所想的那樣,你果然下手了。可悲的是,躥入我腦海之中的,並不是「晴天霹靂」的震撼,而是「果然如此啊」的嘆息。我是看著你長大的父親,你騙不過我的眼睛。這是直覺……不,也許是我身上流淌的血液,這樣告訴我的。

如果你也身為人父,那麼,你是願意看到自己的孩子,成為殺人犯呢?還是願意看到他被人殺害呢?……

對於父母家長來說,這真是一個殘酷的選擇,但是,我想大多數的父母,一定是寧願自己的孩子被人殺掉、也不願意看到他們成為殺人犯吧。為什麼呢?因為如果是自己的孩子殺了人,自己就會被冷眼相待,社會地位也肯定難以保住。相反,如果孩子成為了被害人呢?儘管父母會永遠失去愛子,但相對的,他也能夠賺取到世間的同情吧。

但是,我卻寧願自己的孩子是殺人犯。因為若是兒子被人殺掉,那我豈不是永遠無法見到他了么?要是他殺了人,至少他還能保住性命;況且也有希望被判為無罪。而且,如果能夠證明他在下手的時候,只是一時喪失心智,就有可能無罪開釋吧。

報紙的報道,幾乎都將你列為重大嫌疑犯,但我會竭盡全力地,為你洗刷罪名。即便判你無罪的可能性,還不到百分之一,我也會全力以赴,這不正是為人父母者,應該做到的事情嗎?

……我在給你寫的第一封信裡面,曾經提到過有一個紀實作家,到家裡來訪問的事兒吧?他名叫五十嵐友也,和你也認識。他說想要對你,進行一次採訪,被我婉言地給拒絕了。這傢伙是你的競爭對手吧,所以,說爸爸又怎麼會給你的敵人,行這個方便呢?

算了,這倒無關緊要。可五十嵐友也離開以後,沒過多久,警察就找上了我……對,就是我給你寫最後那封信的時候。他們並不是搜查本部的警員,這讓我覺得有些古怪。難道,他們是為了那件事兒而來?

那件事兒……怎麼樣,你一定猜到了吧?……

我以為,警方懷疑,我和你的那次遇襲有關。也就是我在富士見台的公寓邊上襲擊了你,目的是為了讓你懸崖勒馬。

當然,我沒有想要你的命,因此手下留了情,可你的傷勢,似乎還是不輕。寫著「猶大」字樣的手帕,是你母親的遣物。警察上門的時候,我還以為,他們是來調查這件事兒的呢。

可是他們卻拿出了搜查令,問我家中是不是藏著屍體。我問過他們以後才知道,原來警方是懷疑你,把某個被害人的屍體,藏在了我家裡,所以才前來進行搜查的。

對這種事情,我當然是堅持否認,我對他們說:「渾蛋,這不可能。我兒子十五歲時候,就離開這個家了,之後就一直沒有回來過。您是不是搞錯了?……再說了,要是家裡有屍體,我怎麼可能會不知道呢?……」

儘管我竭力阻止,但是,對方卻晃了晃搜查令,強行把我推到了一邊。我頓時不知所措。

來到家裡的,不只是那兩個警察,身後還有五六個警員呢。他們分頭在家裡翻這翻那。

警察首先搜查了你的房間。自從你離開以後,那間屋子就沒有動過,因此,他們也不可能有什麼斬獲。搜查進行得很徹底,寫字檯裡面、榻榻米下面、堃櫥甚至天花板……都被仔仔細細地翻了一個遍。

翻了一通,結果什麼都沒有找到。看來他們也是急了,於是,開始搜查我的房間、起居室和廚房。然後,他們不顧我的拚命阻攔,把起居室地上的榻榻米掀了起來。一個警員按住了我,其他人則把榻榻米下的地板給撬了開來。

「快來看哪,底下好像埋著什麼東西!……」警員興奮地叫出了聲音。

地板下面的土很乾燥,明顯殘留著被人挖開過的痕迹。一名搜查幹員麻利地拿出鋤頭,開始掘土。

我永遠無法忘記,當時自己看到的景象……

土中現出了白森森的骨頭,手指直直地指著我,那枚無名指上,還戴著一枚戒指。警員猛地捏住了我的手腕。

「這……這是您的太太吧?」我無話可說。

混蛋!……三枝子,你就算已經化作了枯骨,也還是死死地抓著我不放啊。

寫給猶大的信

自打出娘胎以後,我這還是頭一次給爸爸寫信。

儘管我小時候,和您同住在一個屋檐下,但是我們的心,卻像是在地球的兩極一樣遠。但是到了如今,我卻覺得,和您一下子親近了許多。

我早就知道,爸爸您背叛了媽媽,居然背著她出去搞外遇,也難怪您在媽媽眼裡,是個憎惡的「猶大」。就算媽媽的精神再不正常,她也不可能容忍,您紅杏出墻的舉動。正是為了發泄對您的怒火,媽媽才會出門到街上去,襲擊那些女人。

第一個女人失蹤之前,您應該就覺察到,情況有些不對了。當時您是看到媽媽深夜晚歸,覺得可疑,就去跟蹤她了,對吧?……當您看到她拿著棍子,毆打一個落單的女子,爸爸您是不是也大吃了一驚呢?……雖然您趕緊跑上去查看,但是,那女子已經氣絕身亡了。

您自然是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的妻子殺了人,因此,也不得不幫她處理屍體。我想,您是先把屍體,拖進草叢裡藏起來,再回家開車過來,把女人的屍體悄悄地搬走的吧。

那麼,到底該把屍體藏在哪兒呢?該如何做,才能把她們的屍體,裝進那些黑色塑料袋裡呢?……

我聽別人說起了爸爸的供詞,原來您是把屍體埋在地板下面,然後就在那上面,整整住了十幾年啊。怪不得你一直沒有搬家,要是你搬走了,再住進新的住戶,這藏屍的事兒,說不好就會敗露呢。

為了對爸爸泄憤,精神失常的媽媽又頻頻作案,謀殺了另外兩個被害人,而且還把寫著「猶大」 字樣的紙條,隨便扔在了屍體邊上。

等到您發覺媽媽神情不對,於是,憤怒地追問她的時候,媽媽卻輕描淡寫地,說自己又殺了人,於是,您又得忙著幫她,干那些善後的臟活了吧。

地板下埋著三個女人的屍體,就算社區里再怎麼搜索,也不可能找得到這兒啊。可是,爸爸您再也無法忍受,媽媽瘋狂的舉動了。我知道,您終於忍無可忍,對媽媽下了手……對吧?正因為如此,您之後十五年間,便一直沒有挪過窩,為的就是看管這個沉睡著四具屍體的家。

可是,該來的總是會來。爸爸您的兒子——也就是我,居然成了一名紀實作家,而且,為了完成新書,特地選擇了久喜發生的案件,作為研究對象。為了走出低迷的狀態,我不得不放手一搏。

我小的時候,曾經和爸爸、媽媽共同居住在一個屋檐下面,因此,我也隱隱約約地察覺到,你們與某個神秘的事件有些瓜葛。儘管沒猜到地板下面,居然埋著屍體,但是,我還是感到,您有什麼秘密瞞著我。

在十五年前,那個雪花紛飛的日子,我被警察帶走的時候,就覺得媽媽的失蹤和爸爸有關。

還記得嗎?警察當時問您「太太不在家嗎」,您居然回答說「她離家出走了吧,要麼就是失蹤了」。看您那一副語無倫次的樣子,簡直就是在公開宣布,自己殺了妻子。

正因為記得這件事情,我才會想要製造新的事件,從而讓過去的事件,再次浮出水面。

起初,我只是想製造一起綁架未遂事件,也沒有想要北澤香織的命。我想新的事件一旦發生,爸爸您一定會被嚇得露出破綻來的。

不出所料,您果然慌了神,還把地板下面,已經化作白骨的三個女人的屍骨挖出來,匆匆忙忙地丟到公民會館後面的竹林里去了。其實這一片的重建工程,讓爸爸很頭疼吧?只要房子一拆掉,藏屍的事兒肯定就會露餡。就算已經過了起訴時效,但這種事情一旦公諸於眾,周圍的人能饒恕您嗎?……加上最近發生的「猶大之子」事件,這才讓您下定決心,拋掉那三具屍體。

只有媽媽的屍體,仍被留在原處。您應該是打算,等到搬家前再處理她的,結果反倒被逮了個正著。

我之所以把北澤香織的屍體,扔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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