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永別了,朋友 第十四章

(仁科良作)

最近,我的生活簡直脫離了正軌……

和秋葉拓磨見面之後,我生活的齒輪,就開始有了微妙的錯位!……生活變得越來越糟糕了。我果然不應該和秋葉拓磨那個賊坯子聯繫。而且,我也很後悔,曾在懷舊的感傷情緒驅使下,重新拜訪了那個學校。

二十年前,我在那裡吃盡了苦頭,為什麼現在還要與往事藕斷絲連呢?

心煩意亂的我,今天下班以後,也沒有直接回家,而是跑去浦和站前喝酒消愁。回到家裡,也只能面對著妻子那張悶悶不樂的面孔。我們的關係,已經冷漠到不願意與對方多說一句話了。何況,還有卓郎那個小兔崽子的事情。這二十年里,我一直以為他是我的骨肉,悉心撫養他長大成人,結果到頭來卻發現,他原來不是我親生的。

「我真是個傻瓜!……妻子知道卓郎是誰的孩子,卻一直瞞著我。這個卑鄙的娘們兒!……」

「畜生!畜生!……」我每喝一口酒,都要小聲咒罵一句。坐在旁邊的年輕男人看著我,臉上露出明顯的嫌惡感。

管他呢!怎麼喝酒是我的自由,怎麼喝醉也是我的自由。要是他敢口出不遜,我就打算這麼回敬他。可是,旁邊的男人並沒理我,而是和同來的女人說起話來。

「離婚!卓郎我也不要了!……」

這麼說也合情合理。我已經沒有贍養妻子和孩子的義務了,如果她不願意離婚,那我們就分居。我向妻子暗示過離婚的意思,估計這件事卓郎也知道了。

我和卓郎雖然戶籍上是父子,但實際上,我們之間並沒有血緣關係,這種情況下,我還應該繼續贍養他們母子嗎?這件事情,我必須去諮詢一下律師。

或者,我先對卓郎及其生父,進行血型檢查,然後直接把結果,提交給法院?仔細想想,我連卓郎的血型都不知道,而且從來沒想去特意了解過。因為迄今為止,卓郎既沒生過大病,也沒受過重傷,所以不需要輸血。

但是,離婚是需要勇氣的,還很麻煩。要不然,我乾脆辭掉工作,浪跡天涯去算了!

嗯,可是我也沒有這個勇氣。在這種不景氣的環境下,會有哪個公司,願意僱用一個年近五十歲的老男人呢?況且,到了這把年紀,我也沒信心,從事教書以外的職業了……

「啊,我該怎麼辦呢?」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像喝水一樣,灌下了一杯又一杯的酒,卻完全沒有醉意。我離席結賬,在站前搭乘公車回家。除了家,也沒有其他可去的地方了,這樣的自己真可悲啊。

我不經意想起了高倉千春,如果她還活著,應該也快四十五歲左右了,不知她現在變成了什麼模樣:是成了一個肥胖的中年婦人?還是滿臉皺紋、骨瘦如柴呢?……現在即使見到她,想必也只是徒增幻滅,再也找不回過去的心動了。

我妻子就是一個例子,新婚時那個嬌嫩的小姑娘,逐漸變成現在這個不知廉恥的庸俗婦人。

所以,即使和高倉千春重逢,也只是一場如同跑氣的啤酒一樣,十分無聊的會面吧。

哎,如果回到二十年前,事情會變得怎樣呢?我思意付出一切,只求能乘坐時間機器回到從前,與高倉千春開始新的生活。

我抓著車上的吊環,看著窗外昏暗的景色,心情越發低落,下車的時候已經快八點了,酒勁上來了,我邁著蹣跚的步子,向家走去。我感到一陣噁心,看到自家門柱的時候,心中更覺憋悶。

終於來到大門前,正要開門時,腳下踩到一個軟綿綿的東西,把我絆了個狗啃泥。

膝蓋重重地撞到地面,兩手撲進了庭院的樹籬中。

「混蛋!……」我沒好氣地爬起來,查看絆倒我的那個東西。

「啊,是人!……竟然是個人類耶!……」

一個人倒在那裡,我爬到那人身邊。那是一個身穿白色夾克的年輕男子。

「喂,混蛋,你在這裡幹什麼呢?」

我把手伸到男人的脖子下面,慢慢地抬起他的頭,在路燈淡淡的光暈下,我看到一張染滿鮮血的臉。

「喂,你醒一醒啊!……」

為了看得更清楚,我又把他的頭抬高了一點兒,頓時,我大驚失色,醉意消失得無影無蹤。我抱著的是我的兒子。

「卓……卓郎,你怎麼了!……喂,振作一點啊!……」

卓郎氣息微弱,我極度慌亂,僅存的理智,讓我大聲呼喊妻子。我摟著卓郎的後背,喊著妻子的名宇。

屋裡沒有反應,於是我又大喊:「混蛋,卓郎出事了!快叫救護車!……」

玄關的燈亮了,大門「嘩啦」一下被打開了,面色大變的妻子,光著腳飛奔出來。

「卓郎,你怎麼了?」

妻子看到滿臉是血的兒子,立刻用手捂住臉,放聲尖叫起來。

「賤人,你幹什麼呢!……快叫救護車呀!……」

妻子已經嚇得不知如何是好,我只得放下鮮血淋漓、動彈不得的卓郎,衝進家裡撥打了119,不到十分鐘,就聽到了救護車的聲音,聽到騷動的左鄰右舍,也紛紛趕來打聽情況。

急救隊員飛快地,用擔架把卓郎抬上車,我和妻子也跟著,一同前往醫院。看著失魂落魄的妻子,和昏迷不醒的兒子,我簡直快擔心死了。

雖然我曾經想過離開妻兒,但當我看到沒有血緣的兒子身受重傷、奄奄一息的樣子,這才深深感受到,自己對兒子那近乎瘋狂的愛。我愛卓郎,這種愛早已經超越了養父對養子的感情,那是親生父親對親生兒子的愛。這種感情在胸中激蕩,難以自抑。

與此同時,對於傷害了兒子的兇手,我也產生了強烈的激憤。

「喂,不要死啊!……」

我雙手合十,向神明禱告。並暗暗咒罵著自己,因為我喝酒的時候,曾經想過拋棄兒子來著。

到了醫院,急救隊員麻利地,把卓郎送進手術室,我和妻子坐在手術室外的椅子上,焦急地等待著。妻子在抽泣,我撫摸著她的後背,安慰道:「沒事的,那小子死不了啦。」

「混蛋,我非殺了他不可!……」

聽到我的嘟囔,妻子第一次停止了哭泣,抬起頭礙視著我的臉,淚水沖花了妝面,妻子臉上一片斑駁。

「啊……殺誰?……你要殺誰?……」妻子神情嚴肅,眼淚汪汪地盯著我。

「沒……沒什麼,我是說我恨那個傷了兒子的人,恨得想殺了他!」

看到我雙手氣得發抖的樣子,妻子似乎深感意外。

「你不恨那個孩子嗎?」

「說什麼傻話!就算是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我也養了他將近二十年了,我打心眼裡愛那個孩子,不是親生勝似親生。」

「是嗎?……」妻子握住我的手,我把如何發現兒子的經過,告訴了漸漸平靜下來的妻子。

「難道卓郎……」

我說了一半就閉口不語,突然想到,會不會是那個破壞同學會的傢伙,打傷了兒子。

「難道什麼?」

但我認為,現在還不能告訴妻子,於是隨口敷衍了一句說道:「我是想說,難道卓郎是被路煞打傷的?咱家附近很僻靜,不太安全呢。」

這時警察來了,他們說想去現場,詳細了解一下情況。於是,我決定先和警察回家一趟。此時,妻子已經完全恢複了理智,可以把卓郎交給她來照顧。

家門口只停著一輛警車,看熱鬧的人已經不見了,我當著警官的面,把發現兒子的經過,仔細講述了一遍。

門口附近、兒子倒下的地方,並沒有發現打鬥的痕迹,只發現了點點血跡,警方認為那是卓郎那小子的鼻血。

「我們只能等令郎醒來,再詢問情況了。」滿臉倦容的中年警察,一邊打著探照燈查看現場,一邊不耐煩地說。

就在一周以前,這一帶剛剛發生了蒙面強盜,闖入便利店、搶走十萬日元的事件,警察似乎認為,這兩起案件有著某種聯繫。我沒有對警察提起,可能與罪犯有關的線索;當然,同學會的事也只宇未說。

大約兩小時後,我回到了醫院,一眼就看到站在手術室門口,面帶笑容的妻子。

「老公,那孩子醒了哦!……」

「啊,真的嗎?」

「醫生說鼻樑骨折了。還說雖然流了很多鼻血,看起來傷勢很重,但實際上,他只有些輕微的腦震蕩,不用那麼擔心。」

「這樣啊,只是鼻樑骨折了呀!……哇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雖說鼻樑骨折也是重傷,不過,性命無礙我就放心了。在我考慮離婚和撫養權問題的時候,發生了這種事,只能認為這是老天對我的試煉。

「但是,那小子為什麼這時候回家啊?」

「嗯,是……」妻子有些鬱悶地低下頭,「是我把他叫回來的。」

「為什麼?」

「因為我想和他商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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